安徽省家電以舊換新憑證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家電以舊換新憑證管理辦法
  • 外文名:The management method of the old new voucher for the appliance of Anhui Province
  • 地區:安徽省
  • 事件:家電以舊換
  • 分類:管理辦法
管轄區域,管理辦法,

管轄區域

安徽省

管理辦法

為加強家電以舊換新憑證管理,保障全省家電以舊換新推廣工作順利實施,根據商務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家電以舊換新憑證印製和管理信息系統培訓工作的通知》(商辦商貿函[2009]69號)要求,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家電以舊換新憑證(以下簡稱憑證)是國家實施家電以舊換新政策補貼的重要憑據,是購買人交售廢舊家電、購買新家電時享受國家補貼和回收企業享受國家運費補貼的重要依據,關係到補貼資金的使用安全,必須加強管理。
二、憑證分為三聯:回收聯、拆解聯和銷售聯。
回收聯(第一聯):由回收企業保存,作為回收企業錄入家電以舊換新信息管理系統的依據。
拆解聯(第二聯):由回收企業將憑證與回收廢舊家電一併交付拆解企業,並作為拆解企業錄入家電以舊換新管理信息系統和向財政部門申領已墊付運費補貼的依據。
銷售聯(第三聯):作為交售人購買新家電享受補貼的依據,並作為銷售企業錄入家電以舊換新管理信息系統和向財政部門申領已墊付補貼資金的依據。
三、家電以舊換新各中標回收、銷售和指定拆解企業是憑證的使用單位,在憑證領取、發放、使用、交接過程中應執行本辦法。
四、憑證由省家電以舊換新辦公室根據商務部分配號段統一印製,各中標回收企業到省家電以舊換新辦公室領取憑證,並下發至所屬回收網點。回收企業需再次領取憑證應提前5個工作日向省家電以舊換新辦公室申請。
五、憑證管理實行主要負責人負責制。中標銷售、回收,指定拆解處理企業的法人代表對其企業及其下屬銷售、回收、拆解處理網點領取使用專用憑證負全責。憑證的領取、發放、保存必須由專人負責,建立台賬,做到手續嚴密、保管安全、賬物相符。
六、憑證開具時字跡應清晰工整,項目齊全,不弄虛作假。因填寫錯誤不能繼續使用時,需在該憑證明顯位置註明“作廢”字樣,做好作廢憑證號碼的登記並將憑證(一式三聯)上交至憑證發放部門。
七、中標回收企業(網點)必須在開具憑證的半個工作日內將回收、拆解聯整理、登記入冊,並將回收信息錄入“家電以舊換新管理信息系統”,不得影響交售人購買新家電時享受補貼政策。
八、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應不定期對憑證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按有關規定予以糾正。對於憑證的短缺、丟失、被盜及違規使用情況應及時查明原因,追查憑證去向,採取補救措施,並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同時將有關情況及時上報省家電以舊換新辦公室。
九、中標回收企業註銷或家電以舊換新工作結束後,回收企業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未使用的憑證統一上交至省家電以舊換新辦公室。
十、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追究責任,扣除企業繳納的保證金;構成犯罪的,移交法務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本辦法由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負責解釋、修訂。
十二、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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