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民警陪酒致死

安徽民警陪酒致死

安徽民警陪酒致死事件在網路上引起熱議 關注焦點為當地相關部門脅迫死者家屬簽約不上訪 不公開 不追責問題 因家屬無法接受其條件通過中華新聞網媒體公開導致轟動整個網際網路.最終經大量新聞媒體的報導給社會帶來了一定的影響 最終涉事領導被撤職.

事件發生,專家點評,

事件發生

死亡民警朱璘死亡民警朱璘
事件發生在2014年初.因祁門當地公安局教導員帶領下屬幾名民警提前去給即將調到本所任所長的領導接風,搞聯歡,當晚幾人喝酒太多,飯後朱璘下樓梯摔倒.因耽誤了治療時間最終身亡.當地領導為了平息事件要求其家屬簽約不追責協定書.其家屬不能接受這種行為在網上發帖無效的情況下.在2014年8月1通過中華新聞網媒體8月4日報導以後.該事件引發網易論壇貼以及微博人氣高漲,激起民憤.多家媒體引用中華新聞網原文內容.隨後更是引發眾媒體以及電視台到實地採訪報導.最終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給與事件重新調查.涉事領導被撤銷.

專家點評

北京大悅律師事務所郎克宇律師分析認為,關於130萬元補償有兩處疑點需要追問:一是祁門縣公安局所稱對朱璘參照因公犧牲標準賠償,是否合規?如此高額賠償有何依據?畢竟《人民警察撫恤優待辦法》規定,人民警察死亡被評定為烈士、被確認為因公犧牲或者病故的,其遺屬才可享受撫恤。二是祁門縣公安局所稱為其他民警墊付民事追償款,是否合乎程式?“縣公安局是財政撥款單位,所墊付的資金哪裡來?是否符合正當行政流程。這些信息有必要向社會公開。”
專家們認為,在中央狠剎“吃喝風”的背景下,一些部門以簽訂“不申訴”協定作為巨額賠償的要求,實則是為了平息輿論的關注熱度.
自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大多地方都能嚴格執行黨中央的“八項規定”,大吃大喝現象有了明顯改善,厲行節約深入人心。但總有少部分地方官員,敢於觸碰紅線、頂風違紀。
究其原因,一是思想認識不夠,根本沒把黨中央的“八項規定”放在心裡,只當作耳邊風,一般情況下,來客10人以內陪客人員應為3名,本事件中來客為5人,照規定陪客人數應為3人,可陪客人員卻高達8人。二是存在僥倖心理,認為大吃大喝一次,是不會被發現被查處的、更不會想到會發生人命的。筆者認為,發生本事件的原因還遠不止這些,最重要的原因還是“人情關”,中國是一個禮儀之邦,適當的人情消費本無可厚非,可在“關係學”盛行的今天,“面子論”風靡,托人情、講排場、比派頭的風氣卻非常盛行。孩子讀書要找人托情、駕車違規了要找人托情。或今天你到我這個地方來交流工作,我要非常熱情地款待你,山珍海味、大魚大肉,才覺得我盡到了地主之宜;明天,我到了你的地方,你又非要讓我“酒醉飯飽”,跌跌撞撞、胡言亂語,覺得我盡興了,你心裡才舒坦。正是因為“人情關”在作遂,本事件中的陪客人數才會嚴重超標,喝酒瓶數才會嚴重超量,人命事件才會發生。當前,一些地方人情消費現象仍然存在,既違背了“八項規定”,又造成了鋪張浪費,還喝壞了某些人的身體,影響了政府的形象。
要過“人情關”,就要分清“人情”和規章制度,不要混為一體,原則是第一位的,是不能隨意改動的,要過好“面子關”,不要礙於是自己的長輩、上司就不敢直說、不敢拒絕,要不怕得罪人,不能給情面的就堅決不能給。在加強幹部自律行為的同時,還需要調動相關部門和民眾加大監督力度,建立行之有效的監督機制,充分發揮紀律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民眾監督的力量,完善相關制度,對違紀違規事件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辦一起,絕不姑息,為建立一個科學法治的國家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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