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妖

宅妖

《宅妖》是清代小說家蒲松齡創作的文言短篇小說。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宅妖
  • 創作年代:清初
  • 作品出處:《聊齋志異》
  • 文學體裁:小說
  • 作者:蒲松齡
原文,注釋,譯文,作者簡介,

原文

長山李公,大司寇之侄也(1)。宅多妖異。嘗見廈有春凳(2),肉紅色,甚修潤。李以故無此物(3),近撫按之,隨手而曲,殆如肉耎,駭而卻走。旋迴視,則四足移動,漸入壁中。又見壁間倚白梃(4),潔澤修長。近扶之,膩然而倒,委蛇入壁(5),移時始沒。
康熙十七年(6),王生俊升設帳其家(7)。日暮,燈火初張,生著履臥榻上。忽見小人,長三寸許,自外入,略一盤旋,即復去。少頃,荷二小凳來,設堂中,宛如小兒輩用粱䕸心所制者(8)。又頃之,二小人舁一棺入,僅長四寸許,停置凳上。安厝未已(9),一女子率廝婢數人來(10),率細小如前狀。女子衰衣(11),麻綆束腰際,布裹首;以袖掩口,嚶嚶而哭,聲類巨蠅。生睥睨良久(12),毛森立,如霜被於體。因大呼,遽走,顛床下,搖戰莫能起。館中人聞聲畢集,堂中人物杳然矣。
據《聊齋志異》手稿本

注釋

“注釋”:
(1)大司寇:指李化熙,字五弦,長山(今山東省淄博市周村區和濱州市鄒平縣長山鎮一帶)人。明崇禎進士,官四川巡撫,總督三邊,統理西征軍務。入清,官至刑部尚書。《長山縣誌》、《山東省通志》、《清史稿》均有傳。司寇,西周所置官,春秋、戰國相沿,掌管刑獄、糾察等事。後世以大司寇為刑部尚書的別稱。
(2)春凳:一種長且寬的木凳,比較矮,夏日可用於睡覺乘涼等事。
(3)故:原來。
(4)白梃:白木棍棒。
(5)委蛇(wēi yí威移):通“逶迤”,曲折而行。
(6)康熙十七年:即公元一六七八年。
(7)設帳:指設館授徒,做教書先生。《後漢書·馬融傳》載,馬融“常坐高堂,施絳紗帳,前授生徒,後列女樂,弟子以次相傳,鮮有入其室者。”
(8)粱䕸(jiē皆)心:高粱稈心,今作“梁秸”。䕸,此處通“秸”,農作物收割後的莖稈。二十四卷抄本版《聊齋志異·蕎中怪》:麥既登倉,禾䕸雜沓,翁命收積為垛,而親登踐實之,高至數尺。文中“䕸”字與此文都是指此。
(9)安厝(cuò錯):安措,安置。厝,停柩待葬。
(10)廝婢:奴婢。
(11)衰(cuī催)衣:喪服。衰,通“縗”。詳見前《咬鬼》注。下句“麻綆”,是舊時居喪者束於腰際的麻絛。
(12)睥睨(bì nì幣膩):窺察。原意為斜視,形容憤怒的樣子或高傲的樣子,此處為窺視觀察。

譯文

長山縣李公,是李大司寇的侄子,他家裡經常有妖異出觀,一次,李公見廳上有條長板凳,呈肉紅色,非常細潤。他因為以前沒有見過這東西,所以走近摸了摸。一摸,板凳隨手彎曲起來,和肉一樣軟。李公嚇了一跳,拔腿就走。邊走邊回頭看,那東西四腿動了起來,漸漸地隱入牆壁中去了。又有一次,李公見牆壁上豎著一根白色細長的木杖,非常光滑乾淨。他走近用手一扶,木杖便軟綿綿地倒下,像蛇一樣彎曲地鑽向牆內,一會兒也看不見了。
康熙十七年,有一個書生王俊升在李公家教書。一日黃昏時候,剛點上燈,王先生穿著鞋躺在床上。忽然看見一個小人,長三寸多,從門外進來,稍微打了個轉就又出去了。過了一會兒,小人拿了兩隻小凳來,放在屋正中,像小孩用高梁秸做的玩具小凳一樣。又過了一會兒,兩個小人抬了一口棺材進來,不過四寸多長,放在兩隻小凳上。安排還沒就緒,又見一女子帶領幾個丫鬟傭人進來,都像先前小人一樣的細小。女子身穿孝服,腰扎麻繩,頭裹白布,用袖子捂著嘴,細聲細氣地啼哭,那聲音就像大蒼蠅叫一般。王先生偷看了很長時間,嚇得毛骨悚然,渾身像霜打了一樣涼。他大叫一聲,拔腿就跑,可是沒能跑掉反而跌倒在床下,渾身顫抖,站不起來。當館裡的人們聽到喊叫聲急忙跑來看時,屋裡的小人和小物全都忽然不見了。

作者簡介

蒲松齡(1640-1715),清代文學家,字留仙,一字劍臣,別號柳泉居士,世稱聊齋先生,山東淄川(今山東淄博市) 人。蒲松齡一生熱衷功名,醉心科舉,但他除了十九歲時應童子試曾連續考中縣、府、道三個第一,補博士弟子員外,以後屢受挫折,一直鬱郁不得志。他一面教書,一面應考了四十年,到七十一歲時才援例出貢,補了個歲貢生,四年後便死去了。一生中的坎坷遭遇使蒲松齡對當時政治的黑暗和科舉的弊端有了一定的認識;生活的貧困使他對廣大勞動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有了一定的了解和體會。因此,他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寫了不少著作,今存除《聊齋志異》外,還有《聊齋文集》和《詩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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