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治館

學治館,機構名。清代吏部下屬機構, 光緒三十一年(1905)奏準設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學治館
  • 成立時間:1905年
職官有提調、教務長各一人,教習六人,庶務長二人,文案二人,檢查官六人,書記一人,司事一人,謄錄九人。職掌考試截取揀選舉人及分發月選人員。規定每月二十四日舉行考試,如考不合格者,令其入館學習六個月,再行試驗。合格者給予修業文憑,不合格者仍令學習一年。光緒三十三年十二月,吏部又奏請擴充學治館,添設法政新班,以六個月為一學期,三學期畢業。宣統三年(1911),吏部被裁撤,學治館歸併於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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