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業水平

學業水平

從2004級普通高中學生起,山東省實行學業水平考試制度,不再進行畢業會考。

作為高中新課改試點省之一,山東省教育廳近日正式頒發《山東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管理暫行規定》,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學籍、考籍一體化管理。學生在學籍註冊的同時,即取得考籍和參加學業水平考試資格。

學業水平考試每學年組織兩次,時間在每學年上下學期結束前3周進行,每次開考的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和信息技術的必修課程(語文、數學、外語3個學科學業水平考試的組織形式由市教育行政部門決定),學生應在修習必修課程基本結束即第二學年第二學期末參加第一次考試。學生可自主選擇參加考試科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學業水平
  • 時間:2004年
  • 地區:山東
  • 領域:教育
學業水平劃分,作用和後果,學業水平考試重基礎,高中會考政策暫不取消,

學業水平劃分

學業水平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照A、B、C、D四個等第和實際分數記錄。成績達到試題總分數的90%(其中思想政治、語文達到85%)及其以上者,記錄等第A,達到75%至89%記錄等第B,達到60%~74%記錄等第C,59%及其以下記錄等第D,D為不合格等第。成績為“C”、“D”等第的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重複參加同一科目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高的一次記錄,但最高記錄等第為“B”。考試成績為C等第,申請重考的學生,應當承擔試題費用(信息技術為技術支持費用)。內地西藏中學學生、新疆班及新疆在內地插班學生、外國留學生可適當降低合格分數要求。

作用和後果

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全部合格,是學生獲得高中畢業證書的必要條件之一。因有不合格科目而未能獲得學業成績合格證的學生,離校後允許參加兩次考試(兩年內),成績合格發給學業成績合格證;學校可核發其畢業證書,畢業證書的簽發時間應為全部科目最後合格年度。
●設語文、數學、外語、人文與社會基礎、科學基礎和技術素養6科●高二下學期開考,遠離偏題怪題,95%考生可獲C級以上成績
新方案的最大變化就是首次把“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校招生依據。“學業水平考試”怎么考,無疑是廣大考生和家長最關心的問題。
據介紹,“學業水平考試”的四大作用是:作為評估普通高中學校教學質量、教師教學水平的重要依據;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的基本依據之一,考生所有科目成績達到C級或合格以上方可取得普通高中畢業證書;作為普通高中同等學歷認定的基本依據,參加學業水平考試且全部成績合格者,由省教育廳頒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合格證書;更為重要的是,它將作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值得注意的是,歷屆生及社會考生仍參照原有錄取辦法,過渡期為3年。
學業水平
應屆生須考6個科目
學業水平考試設語文、數學、外語、人文與社會基礎、科學基礎和技術素養六個科目,應屆考生必須參加所有科目的考試。
語文、數學、外語考試範圍為必修模組的基本內容。人文與社會基礎考試範圍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必修模組的基本內容。科學基礎考試範圍為物理、化學、生物必修模組的基本內容。技術素養考試範圍為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必修模組的基本內容,其中信息技術實行上機考試。
95%考生可獲C級以上成績
考試時間安排在高二年級第二學期,開考全部科目。學生必須獲得某科目所有必修模組的學分後,才能申請參加該科目的學業水平考試。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使用等級制,成績按所有考生成績分布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其中排名前25%的考生為A,前60%~25%的考生為B,前95%~60%的考生為C,其餘的為D級。學生每科目考一次,成績為D等級的學生可參加補考,補考時間安排在高三年級第一學期,補考成績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

學業水平考試重基礎

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的命題以課程標準為根本依據,考查內容為相應學科課程方案規定的該科目必修內容。學業水平考試命題遵循四個原則:
一是基礎性,要注重對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考查,杜絕超過課程標準的要求;二是科學性,要做到試題設計與課程評價目標相一致,體現學業水平考試的功能和特點;三是創新性,試題設計儘量採用新情境、新材料、新角度,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基礎知識的能力,力求聯繫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經驗;四是公平性,力求實現試題素材和解答要求對於所有考生的公平性,避免偏題、怪題,充分考慮區域、城鄉教學條件的差異,避免需要特殊背景知識和特殊解答方式的題目。學業水平考試將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命題、閱卷。

高中會考政策暫不取消

記者注意到:該方案徵求意見稿中明確,學業水平測試並不是針對所用參加2009年高考的考生,該考試的起始年級為2006級普通高中學生。2005級及以前的普通高中學生繼續沿用原有高中畢業會考政策。非應屆考生仍參照原有錄取辦法,過渡期為3年。
此外,由外省(市、自治區)轉入的學生,將會把其同類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記錄隨學籍檔案一併轉入,沒有同類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將參加我省的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據悉,目前我省2009年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細則還沒有研製出台。
學業水平
最終方案應在春節後公布
經省教育廳批准的高等職業院校,可試行以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錄取主要依據的錄取模式。也可將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學校組織的測試成績相結合作為錄取依據。
新方案何時正式公布?省教育廳副廳長金燕表示:目前發給各市教育部門的方案僅是徵集意見稿,由於國家指導方案尚未出台,最終方案目前還不能確定公布日期,春節前出台的可能性已經不大。不過,本月25日,省教育廳就將匯總各地意見並報省政府批准。金燕還表示,新方案將會廣泛徵求各界的意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