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

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

2018年4月19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印發《關於高等學校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工作的意見》,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等20所高校獲準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

2019年5月31日,華中科技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山大學等11所高校入選2019年增列的可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的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
  • 時間:2018年4月19日
  • 單位:國務院
歷史沿革,價值意義,

歷史沿革

2018年4月19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發布關於印發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名單的通知,共有20所高校納入。
2019年5月31日,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批准,11所高校入選2019年增列的可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的單位名單

價值意義

高等學校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工作是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關於“加快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現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的重要舉措,國家下放學位授權自主審核許可權,目的是進一步激發學位授予單位辦學活力,提高學科水平、發展交叉學科、形成特色優勢、加快創新人才培養、開展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提升服務需求能力。
為深化學位授權審核改革,穩步推進高等學校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工作,根據《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審核辦法》相關規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2018年4月27日印發《關於高等學校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高等學校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工作應堅持“服務需求、保證質量、前瞻引領、規範穩妥”的原則,符合國家發展需求,體現高水平研究型大學辦學水平,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既要程式規範、科學嚴謹,又要穩步有序、避免一哄而上。
《意見》明確,自主審核新增的學位授權點必須是已列入本單位學科建設與發展規劃的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高等學校學科建設與發展規劃應向社會公開,並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備查。期中可進行一次修訂。
《意見》要求,高等學校應制定新增學位授權點標準,其標準必須高於國家同類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的申請基本條件。高等學校應根據《辦法》和《意見》要求,制定本單位學位授權審核實施辦法,並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備查。所確定的本單位自主審核程式應規範、科學、透明,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須對申請新增學位授權點逐一進行表決,獲得全體委員2/3(含)以上同意的視為通過。
《意見》強調,高等學校要合理控制自主審核節奏,根據科學技術發展前沿趨勢、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本單位學科基礎條件,以及資源配置能力,統籌考慮新增學位授權點,每年新增博士學位授權點數量不得超過本單位已有博士學位點數量的5%。高等學校在探索設定新興交叉學科學位授權點時必須從嚴把握,屬於學科交叉人才培養項目和可設定二級學科的不應設定為交叉學科。新增交叉學科學位授權點時,還應徵求本單位與交叉學科相關的其他學位授權點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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