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立軍(吉林省長春市公主嶺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原副大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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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立軍,男,漢族,1967年4月出生,吉林公主嶺人,1986年11月參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曾任吉林省長春市公主嶺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原副大隊長。

2021年8月13日,據廉潔長春訊息,孫立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孫立軍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2002年11月,任公主嶺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八中隊中隊長;
2008年2月,任公主嶺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科員;
2010年8月,任公主嶺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一級警員;
2010年12月,任公主嶺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副大隊長、一級警員;
2018年9月,任公主嶺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副大隊長、三級警長;
2019年4月,任公主嶺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副大隊長、二級警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1年4月25日,據廉潔長春訊息,公主嶺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副大隊長、二級警長孫立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8月訊息,公主嶺市紀委監委對公主嶺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原副大隊長孫立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孫立軍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反工作紀律,違規為犯罪嫌疑人辦理取保候審;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涉嫌行賄犯罪;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孫立軍身為黨員幹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喪失,背棄職業操守,執法違法,利用手中權力以案謀私,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有關規定,經公主嶺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孫立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公主嶺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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