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志軍(公主嶺市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5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孫志軍,男,漢族,1968年4月出生,吉林公主嶺人,大學學歷,1992年10月參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4年3月,孫志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公主嶺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8月,孫志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孫志軍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歷任公主嶺市國土資源局郊區分局副局長、局長;公主嶺市國土資源局范家屯國土中心所所長;公主嶺市國土資源局監察大隊副大隊長;公主嶺市國土資源局副主任科員;公主嶺市國土資源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公主嶺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公主嶺市重點項目服務中心副主任。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4年3月,公主嶺市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孫志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公主嶺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8月,經公主嶺市委批准,公主嶺市紀委監委對公主嶺市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孫志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孫志軍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漠,利用手中權力大肆斂財。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購物卡;違反廉潔紀律,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孫志軍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公主嶺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公主嶺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孫志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公主嶺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