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章明

孟章明(1604.9.3~1644.4.25),字顯之,號絅宜,北直隸河間府交河縣(今河北省滄州市泊頭市交河鎮)人,山西澤州(今山西省晉城市)籍,刑部右侍郎孟兆祥獨子。崇禎十六年(1643年)進士,觀政吏部,等候授官。十七年三月十九日(1644年4月25日)李自成兵臨京師,禁衛軍久欠餉銀,士氣低下,一觸即潰。章明隨父一起自縊殉國。妻王氏同死。

弘光帝即位,贈章明河南道御史,謚“節愍”,乾隆時賜謚“貞孝”。

基本介紹

  • 全名:孟章明 
  • 字:顯之 
  • 號:絅宜 
  • 所處時代:明末 
  • 出生地:北直隸滄州府交河縣(今河北省滄州市泊頭市交河鎮) 
  • 出生日期:1604年9月3日 
  • 逝世日期:1644年4月25日 
  • 主要成就:明末京師陷落時自縊殉節 
  • 最高官職:吏部觀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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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孟章明,字顯之,號絅宜,萬曆三十二年八月初十日(1604年9月3日)出生於北直隸河間府交河縣(今河北省滄州市泊頭市交河鎮),祖籍山西澤州(今山西省晉城市)。高祖孟鉞因經商遷至此處。章明兒時母親呂氏便去世了,自己又經常生病,多虧祖母殷氏的悉心照料方得健康成長。稍微長大後喜歡與市井兒童打架摔跤,父親兆祥雖然加以制止,但也認可他的英雄氣概。到了讀書的年紀,章明與父親一樣選擇五經研習《禮記》,見解多有獨到之處。天啟二年(1622年),父親兆祥中進士,次年授大理寺評事,章明遂代替父親奉養祖母殷氏。四年(1624年),辭別祖母前去應舉鄉試,臨走前說:“我辭去必將用登第來孝敬您。”剛考完,祖母卻生重病去世,章明十分悲傷,差點追尋而去。等到發榜自己也止中乙榜,為此更加悲傷。
天啟七年(1627年),舉順天鄉試第27名。崇禎四年,因父親為本房同考官,章明避嫌未參與會試。七年,又因故未參加會試,歸家後“究心性命之學”,不以進取為務。十六年,終舉會試第298名,同年殿試三甲第305名,著吏部觀政,等待授官。
崇禎十七年三月十九日(1644年4月25日),李自成起義軍兵臨京師,辰時家童匯報章明說父親已經自縊於正陽門,章明聽聞,向南叩頭說:“事發緊急,來不及收斂父親您的遺骸,我便在泉下與您相逢吧。”妻子王氏也哭著說:“夫君您為忠孝而盡傑,我理應先您而死。”章明長嘆說:“若是這樣的話,我也沒什麼可遺憾的了。”隨後在牆壁上題寫一首絕句:“不戀身家不愛錢,行乎患難亦安然。忠臣節婦矢同志,仍結來生未了緣。”又寫了一段話粘在牆柱上:“有毀吾夫婦屍者,吾必為厲鬼殺之。”王氏氣絕,章明為其穿上紅衣服,取一門扉,將其屍體放在上面。隨後自己也穿上紅衣服,對婢人說自己死之後也當如此,便亦自經而死。僕婦左氏也自經於側。
弘光帝即位,贈章明河南道御史,謚節愍。乾隆時賜謚貞孝。

軼事典故

《題名碑錄》記載其名為孟張明,《三代履歷》載其名為孟明章,不過據其墓志銘可知其名確為孟章明。

史料記載

張廷玉 等《明史·卷二百六十五 列傳第一百五十三 孟兆祥附孟章明》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二十一 殉難文臣 孟兆祥附孟章明》
胡世安《秀岩集·卷三十一 石芝軒續存五 明吏部觀政進士孟公絅宜墓志銘》

親屬成員

孟兆祥,字允吉,號肖形,章明父。天啟二年(1622年)進士,官至刑部右侍郎,北京陷死節。
生母呂氏,繼母何氏。
原配王氏,東光縣進士王元爽之女,先夫死。繼王氏,王元爽弟元俊之女,與夫同死。
嗣子孟培滋,以從弟孟光明子入繼。

人物評價

公孝友性成,才藝卓越,戒殺樂書,言動不苟。——胡世安《明吏部觀政進士孟公絅宜墓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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