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彩梅

孔彩梅,女,漢族,1966年11月出生,雲南宣威人,1984年4月參加工作,1992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碩士研究生學歷,高級經濟師。曾任雲南省富滇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2019年7月,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孔彩梅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孔彩梅
  •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雲南宣威
  • 出生日期:1966年11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刊文警示,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84年04月——1991年08月,宣威縣羊場信用社工作;
1991年08月——1993年04月,宣威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社工作;
1993年04月——2000年04月,中國建設銀行宣威縣支行工作;
2000年04月——2002年01月,中國建設銀行雲南省分行工作;
2002年01月——2002年11月,中國建設銀行雲南省分行昆明市城西支行工作;
2002年11月——2003年05月,任中國建設銀行雲南省分行昆明市城西支行行長助理;
2003年05月——2003年08月,昆明市商業銀行工作;
2003年08月——2007年12月,任昆明市商業銀行正義路支行行長;
2007年12月——2018年09月,在富滇銀行工作,歷任正義路支行行長,富滇銀行行長助理、營業部總經理、副行長,富滇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其間:2008年08月——2015年11月,兼任營業部總經理)。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9月4日,據云南省紀委監委訊息:雲南省富滇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孔彩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2月1日,經雲南省紀委、雲南省監委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富滇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孔彩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刊文警示

2019年6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文《警鐘 | 貪婪霸道 信仰迷失——雲南省富滇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孔彩梅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披露了富滇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孔彩梅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偵破細節。
2019年6月5日,《雲南日報》在第4版刊發了一篇長達2800餘字的《雲南省紀委省監委關於孔彩梅嚴重違紀違法案的通報》。

提起公訴

2019年7月,雲南省富滇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孔彩梅(副廳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高利轉貸罪、騙取貸款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大理州人民檢察院向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孔彩梅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大理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孔彩梅在擔任富滇銀行行長助理、副行長兼營業部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吞、騙取單位公款,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以轉貸牟利為目的,騙取銀行信貸資金,高利轉貸給他人,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明知他人不具備貸款條件,仍利用職務便利幫助他人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貸款,造成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高利轉貸罪、騙取貸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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