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尋租

媒體尋租最基本的方式是利用新聞報導權,來達到向報導對象“尋租”的目的。它是權力尋租的一種方式。

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假借曝光之名威脅、敲詐報導對象;一是為報導 對象胡編亂造,大肆吹捧,以換取經濟回報。除了赤裸裸的權錢交易外,還有變相的拉贊助、拉廣告、收禮品、到企業兼職、參加企業出錢的旅遊活動,等等
權力尋租則是把權力商品化,或者說以權力為資本,去參與商品交換和市場競爭,謀取金錢和物質利 益。即通常所說的權物交易、權錢交易、權權交易、權色交易等等。像物質形態的土地、產業資本那樣,在這裡,權力也被物化了,轉化為商品貨幣,進入消費和 財富增環節。權力尋租所帶來的利益,成為權力腐敗的原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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