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主任

婦女主任

婦女主任是婦女代表大會選舉出來的代表。負責宣傳、貫徹黨和政府在農村的方針、政策等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婦女主任
  • 類型:基層官員
  • 場合:鄉鎮級行政單位中
  • 性別要求:多為女性擔任
  • 選舉機構:婦女代表大會
組織,職責,任務,選取方法,

組織

鄉鎮婦聯的權力機構是鄉鎮婦女代表大會,每三至五年舉行一次。婦女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領導機構是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負責日常工作。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一般每年舉行一次。

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婦聯組織及同級婦女代表大會決議;
2、指導所轄農村婦代會開展婦女工作;
3、加強與鄉鎮內單位及其婦女組織的聯繫與合作,培育以婦女為主體會員的協會、聯誼會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等基層民眾組織,推進鄉鎮婦女工作的社會化;
4、加強鄉鎮婦聯自身建設,提高鄉鎮婦聯幹部的學習能力、創新能力和服務能力。

任務

1、宣傳、貫徹黨和政府在農村的方針、政策。教育、引導農村婦女發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提高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時代新女性。
2、組織農村婦女參加“雙學雙比”、“五好文明家庭創建”、“巾幗科技致富工程”和擁軍優屬等活動。提高農村婦女科技致富能力,幫助農村婦女增收致富,促進農村婦女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有序轉移。弘揚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
3、代表和維護農村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反映婦女的意見、建議和要求,代表婦女參與村務決策,發揮民主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作用,推進農村基層民主建設。
4、宣傳、普及有關婦女兒童的法律和法規,抵制封建迷信和陳規陋習。配合有關部門打擊拐賣婦女兒童、嫖娼、賣淫、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行為,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維護社會穩定,推進依法治村。
5、普及科技、環境保護、婦幼衛生保健和優生、優育、優教等知識,指導和推進親職教育,倡導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
6、協助黨組織做好培養、推薦婦女入黨積極分子和農村後備女幹部工作,發揮婦聯作為培養輸送女幹部基地的作用。
7、因地制宜建立婦女兒童活動陣地和科技示範基地,為婦女兒童提供有效服務。

選取方法

農村婦代會由本村年滿18周歲的婦女民主選舉若干代表組成,代表人數根據行政村的規模和各經濟組織婦女人數而定。代表推選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負責日常工作。也可召開由本村年滿18周歲的婦女或婦女代表參加的婦女大會或婦女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和代表若干名,組成本村婦代會。
農村婦代會每三年換屆一次,換屆工作與村民委員會換屆同步進行。換屆情況報鄉鎮婦聯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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