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可舒

婦可舒

目前市場上同類產品大多是單一的熱療和單一的磁療產品,熱療不能達到增強白血球生命力的效果,也無法使白血球吞噬機能活躍。而磁療又不能快速的起到溫經通絡、溫補益氣、調節氣血的目的。 本產品是現代生物學、中醫內病外治學說與現代新材料學的巧妙結合,是中國藥科大學在“內病外治”的基礎上精心研製而成。具有熱療、磁療雙重作用,二者兼顧,組方科學而嚴謹,工藝先進而療效獨特,產品質量穩定且安全無污染,對人體沒有任何副作用。 能滲透肌層,使局部皮膚充血,毛細血管擴張,增強局部的血液循環與淋巴循環,緩解和消除平滑肌痙攣,使局部的皮膚組織代謝能力加強,促進炎症、粘連、滲出物、血腫等病理產物消散吸收,從而達到溫經行氣,疏通諸經,逐寒散濕的作用,起到散寒曖宮、消瘀散結、溫經行滯、調和氣血的功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婦可舒
  • 產品名稱:婦可舒(醫用婦炎磁熱貼)
  • 生產廠家安徽徽科生物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 生產許可證:皖食藥監械生產許20090285號
  • 產品標準:YZB/皖0007-2012 
  • 批准文號:2012第2260009號
產品信息,產品優勢,適用範圍,治病原理,臨床套用,產品作用,用法用量,建議用量,產品禁忌,

產品信息

產品名稱:婦可舒(醫用婦炎磁熱貼)
生產廠家:安徽徽科生物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生產許可證:皖食藥監械生產許20090285號
產品標準:YZB/皖0007-2012  
批准文號:皖食藥監械(準) 字2012第2260009號

產品優勢

中國藥科大學研製,國家藥監局批准二類醫療器械,具有功能主治的自行發熱的產品,發熱時間可持續18小時以上,熱度是人體的理療區間40-50度之間,產品溫度可調節,經北京、上海知名醫院臨床觀察,對產後恢復效果確切,並絕對無副作用。

適用範圍

產後恢復、盆腔炎附屬檔案炎、月經不調、痛經。

治病原理

依據中醫內病外治理論和經絡傳導治療原理,將溫熱療法和藥物療法相結合,通過對關元穴、氣海穴、中極穴的溫熱藥物治療,通經絡、正血脈,激活子宮的活動機能,促進血管、子宮正常收縮,加快子宮內組織的修復生長,消除妊娠紋,加快產後惡露的排出,增強免疫力,防治產後腹痛,同時,抵禦各種細菌對子宮的侵害,具有散寒暖宮、消瘀散結、溫經行滯、調和氣血之作用,有效防治“月子病”。同時。藥物溫熱理療的顯著特性,可加速血液循環及身體微循環系統的新陳代謝,平衡激素分泌,消除產後面部黃褐斑。

臨床套用

產後惡露不絕是產科常見病、多發病,嚴重影響產後婦女的身體健康。產後惡露不絕發生的主要原因是產後子宮復舊不良、感染、胎盤胎膜殘留所致,而中醫則認為產後惡露不絕與瘀血內阻、血行障礙、氣虛攝血無力有關。婦可舒具有物理溫熱和藥物治療的協同作用。通過對關元穴、氣海穴、中極穴的藥物溫熱理療,正血脈,通經絡,維持各系統正常的血液循環,增強免疫力,加快子宮內部組織的修復與生長,從而起到促進子宮正常收縮,加速子宮復原,促進惡露排淨。

產品作用

1、婦可舒具有固本培元,暖宮護陰、調和氣血,祛風散寒之作用,通過對關元穴、氣海穴、中極穴的溫熱藥物理療,通經絡,正血脈,恢復人體神經的正常機能,維護身體各個系統正常的血液循環,激發機體發揮自身的修復功能,增強免疫力,平衡激素分泌,有效防止“月子病”。
2、對子宮進行有效的溫熱藥物理療,可激活自貢的活動機能,促進血管、子宮收縮,加快子宮組織的恢復生長,加快產後惡露的排出,防治產後腹痛,同時抵禦各種細菌對子宮的侵害,使女人順利度過生育、流產之後的危險階段。
3、藥物溫熱理療可加速血液循環及身體微循環系統的新陳代謝,溫熱藥物理療可消耗腹部多餘熱量,促進腹部脂肪分解,有效控制產後肥胖症,並消除妊娠紋,阻止女性臉部黃褐斑的產生。

用法用量

1、撕開外袋取出內袋,輕輕捏動或晃動數分鐘後,會逐漸發熱。當感到微熱時,將熱貼輕輕壓平,使空氣排出,將無色面固定在膠布上,有色面貼向皮膚,固定在氣海穴(臍下三寸)。經過約1小時會逐漸升至理療溫度且保持穩定,待不熱時取下再換一貼,不間斷連續使用會有更好的效果。使用時對患處做輕微按摩,效果更佳。發熱後期,若內袋原料出現下垂,有結塊是正常現象,可不定時地將藥袋捏散、壓平,繼續使用,直到不再發熱。
2、敷用1小時後,溫度會逐漸升高,尤其是在保溫較好、散熱較少的情況下,(如夏季和睡眠),應注意經常在患處移動藥袋,並清除汗水,這有利於患處持續發汗,並避免出現水泡。若感覺太熱,應立即取下,皮膚和藥袋之間可用布隔熱,以免灼傷。1小時後若感覺熱力不夠,可用針在熱貼有膠條面扎數十個小孔,扎孔越多,溫度越高。此項通常僅在確認上述特殊情況後採用。  3、穴位貼敷請遵醫囑。

建議用量

產後恢復,一般30天左右。 盆腔炎、附屬檔案炎,一般20天左右。  月經不調、痛經,一般10天左右。

產品禁忌

1.孕婦禁用;  2.嬰幼兒、痴呆患者,發燒者,皮膚有燒燙傷、破傷、過敏等不適者禁用;  3.植入心臟起搏器機局部金屬異物者禁用;  4.嚴重心肝肺腎衰竭者禁用;  5.出血及有出血傾向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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