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禮儀

婚姻禮儀

古代的婚姻禮儀。指從議婚至完婚過程中的六種禮節,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這一娶親程式,周代即已確立,最早見於《禮記·昏義》。以後各代大多沿襲周禮,但名目和內容有所更動。清末後,六禮演變紛繁,也就逐漸衰落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婚姻禮儀
  • 過程:從議婚至完婚過程
  • 內容: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等
  • 起源朝代:周代
  • 最早出現:《禮記·昏義》
  • 衰落:清末後
婚姻禮儀(一),六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婚姻禮儀(二),奠雁禮,議婚,問肯,合婚,壓庚,相親,訂婚,嘗湯獻花,婚姻禮儀(三),議聘,下插定,下財禮,回盤,良辰,隨禮,造子孫林,三請三邀,婚姻禮儀(四),鋪床,同鞋,催妝,哭嫁,開面,上頭,新娘辭親,扣茶飯,婚姻禮儀(五),掛彩,打花燭,送介席,送親,抱長命雞,壓轎,

婚姻禮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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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禮

漢平帝元始三年(公元三年)曾命劉歆制婚儀。漢朝以後至南北朝,皇太子成婚無親迎禮。而從東漢至東晉更是因社會動盪,顧不得六禮,僅行拜時(拜公婆)之禮,連合卺儀式也不要了。直到隋唐,皇太子才恢復行親迎禮,帝室成婚也照六禮行事。宋代官宦貴族仍依六禮,民間則嫌六禮繁瑣,僅行四禮,省去問名和請期,分別歸於納采和納徵。《朱子家禮》連納吉也省去,僅取三禮,三禮也成為明代的定製。清代僅重納采、親迎二禮,中間加女家鋪房一禮。清代《通禮》載,漢官七品以上才實行議婚、納采、納幣、請期、親迎五禮。

納采

婚姻禮儀。為六禮之首禮。男方欲與女方結親,請媒妁往女方提親,得到應允後,再請媒妁正式向女家納“採擇之禮”。《儀禮·士昏禮》:“昏禮,下達納采。用雁。”古納采禮的禮物只用雁。納采是全部婚姻程式的開始。後世納采儀式基本循周制,而禮物另有規定。清代的納采多為定婚禮,與歷代不同。

問名

婚姻禮儀,六禮中第二禮。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詢問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貼後,卜吉合八字。《儀禮·士昏禮》:“賓執雁,請問名;主人許,賓入授。”鄭玄註:“問名者,將歸卜其吉凶。”賈公彥疏:“問名者,問女之姓氏。”

納吉

婚姻禮儀。六禮中第三禮。是男方問名、合八字後,將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並送禮表示要訂婚的禮儀。古時,納吉也要行奠雁禮。鄭玄註:“歸卜於廟,得吉兆,復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於是定。”宋代民間多以合婚的形式卜吉定婚。至明代,以媒氏通書、合婚代之。清代,納吉一儀已融於問名和合婚的過程中。民國時期,無納吉儀,只有簡單的卜吉習儀,多將女方庚貼放置灶神前,如三日內無發生異事,則認為順利,就拿男女庚貼去合婚。??

納徵

亦稱納成、納幣。婚姻禮儀。六禮中第四禮。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禮。《禮記·昏義》孔穎達疏:“納徵者,納聘財也。征,成也。先納聘財而後婚成。”男方是在納吉得知女方允婚後才可行納徵禮的,行納徵禮不用雁,是六禮唯一不用雁的禮儀,可見古人義禮之分明。歷代納徵的禮物各有定製,民間多用首飾、細帛等項為女行聘,謂之納幣,後演變為財禮。

請期

又稱告期,俗稱選日子。婚姻禮儀。六禮中第五禮。是男家派人到女家去通知成親迎娶的日期。《儀禮·士昏禮》:“請期用雁,主人辭,賓許告期,如納徵禮。”請期儀式歷代相同,即男家派使進去女家請期,送禮,然後致辭,說明所定婚期,女父表示接受,最後使者返回復命。至清代,請期多稱通信,即男家用紅箋,將過禮日、迎娶日等有關事項一一寫明,由媒人或親自送到女家,並與女家商議婚禮事宜。

親迎

又稱迎親。婚姻禮儀。六禮中第六禮。是新郎親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禮儀。《詩經·大雅·大明》:“大邦有子, 天之妹,女定闕祥,親迎於渭。”親迎禮始於周代,女王成婚時也曾親迎於渭水。此禮歷代沿襲,為婚禮的開端。親迎禮形式多樣。至清代,新郎親迎,披紅戴花,或乘馬,或坐轎到女家,儐相贊引拜其岳父母以及諸親。岳家為加雙花披紅作交文,御輪三周,先歸。新娘由其兄長等用錦衾裹抱至轎內。轎起,女家親屬數人伴送,稱“送親”,新郎在家迎侯。
婚宴
婚宴也稱"吃喜酒",是婚禮期間答謝賓客舉辦的隆重筵席。如果說婚禮把整個婚嫁活動推向了高潮的話,那么婚宴則是高潮的頂峰。  民間婚宴,禮儀繁瑣而講究,從入席安座到一席上菜,從菜品組成到進餐禮節,乃至席桌的布置,菜品的擺放等等,各地都有一整套規矩。  新郎新娘在婚宴上的禮節是否周全、適當,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婚宴以至整個婚禮是否能夠順利、圓滿地完成,決定著客人對新郎新娘印象如何。  無論是在家裡還是在飯店舉行婚宴,當客人開始入席時,新郎新娘要雙雙立於門外,對客人的到來表示感謝(對雖然路程較遠、工作繁忙或身體不適而仍前來者以及對長輩客人,不妨多說幾句),一直到最後一位客人入席。  按照"長幼有序"的傳統思想,婚宴開始,首先要由一位"牽客"的人(專門負責接待客人,(專門負責接待客人,安排座位的人)負責將賀喜賓客按一定的秩序引座。席位安排有主有次,具體坐法,各地不盡相同。主席一般為新娘的長輩、媒人、單位領導等重要人物。二席一般為新娘的同輩親戚和一般賓客。其次是同事、朋友、鄰里等,最好是把同性別、年紀相仿、互相熟悉的人安排在一桌。這樣在酒店上有共語言,可增強婚宴氣氛。  賓客入座後,不是馬上開席,而是先要行一個"茶禮"。新娘在小姑的陪同下,給入座的客人倒"喜茶"(即紅糖水),名為倒茶,實為認親。小姑給嫂子介紹客人的稱謂,新娘隨後喊一聲"××請用茶",客人站起,接過茶杯,喝完後,將準備好的約包放進杯中,新娘收起紅包,再給另一位客人倒茶。茶禮結束,筵席才正式開始。  筵席上的菜餚本來都是供人們吃的,但出於某種禮儀,有的菜卻只能看而不能吃,叫做"看菜"。"看菜"是一條經過炸制或醃臘的鯉魚或鰱子魚,魚的尾部貼有一張小紅紙,這是看菜的標誌。  在民間婚宴上,有的菜是給赴宴賓客帶回家吃的。這類菜叫"分菜"。分菜一般是炸制的無汗菜,常作成塊狀或圓子,便於分裝攜帶。這種作法在農村普遍存在。  新朗新娘不要大吃大喝。新郎新娘在婚禮宴席上應多照應客人,讓親朋好友吃好喝好,高興而來,滿意而去。不要只顧自己,大吃大喝,甚至飲酒過度,當場醉倒,那就過於失禮了。但是,要是一點酒都不喝,一點菜也不吃,顯得過於拘束、緊張,這種做法也不禮貌。對於客人的敬酒,即使酒量再有限,也要略加表示,至少要舉起酒杯向客人致以謝意,並說明不能多喝的理由。  婚宴進行到一定程式(一般多在要結束時),新郎新娘要按主次,依次到各席向每位客人敬酒。敬酒時要親手為客人將酒杯倒滿並雙手為客人端起,但不要一律強求客人一飲而盡。等客人放下酒杯後,新郎新娘要說聲"謝謝",並再為客人將酒杯添滿,方可再向下一位客人敬酒。  婚宴結束,客人離去時,新郎新娘要雙雙立於門口,一同客人握手再見,並說些"謝謝光臨"、"請慢走"之類的話。

婚姻禮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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奠雁禮

婚姻禮儀。從周代至清末,在按六禮而行的婚姻中,除了納徵(下聘)禮以外,其餘五禮均需男方使者執雁為禮送與女家。因為雁是侯鳥,隨氣候變化南北遷徙並有定時,且配偶固定,一隻亡,另一隻不再擇偶。古人認為,雁南往北來順乎陰陽,配偶固定合乎義禮,婚姻以雁為禮,象徵一對男女的陰陽和順,也象徵婚姻的忠貞專一。後來因雁越來越難得,人們就改用木刻的雁代之,到近代,改用鵝、鴨、雞三種活禽代替行奠雁禮,以定婚姻的和順。用雁之禮,朝鮮等國也襲用。

議婚

亦稱議親。商議婚娶的最初階段,即六禮中納采、問名、納吉三階段。由男方派人到女家提親開始,經過換帖、卜吉、合婚、相親等程式,到訂婚為止。《聊齋志異·青蛙神》:“雖故卻之,而亦未敢議婚他姓。”

問肯

即求親。婚姻禮儀,即六禮中的第一禮納采。元代王曄《折桂令·答》曲:“一個將百十引江茶問肯,一個將數十聯詩句求親。”

合婚

亦稱合八字,古稱卜吉。婚姻禮儀。是問名禮中的程式之一。雙方議婚之初,在開出八字後,審合男女雙方名號及生辰八字。古代是各自行卜,問鬼神,告家廟。近代則是請陰陽先生卜占男女命是否相合,相合則婚,相剋則婚不成,要將雙方的生辰八字退還。

壓庚

又稱壓帖。婚姻禮儀。是六禮之納吉中的一項內容。經過對合雙方的八字帖後,男家用禮盒裝上庚帖,上壓釵釧和如意送往女家。又,將對方的八字帖壓於家廟或祖先牌位下或供案香爐下,意請先人鑒之,如三日內家中平安者,可行婚姻,亦稱壓庚

相親

亦稱相門戶、對看。婚姻禮儀。即在議婚階段換過庚帖後,由媒人聯繫安排,雙方長親見面議親。歷代相親儀式大同小異。舊時男女當事人並不相見,而由父母長親包辦。

訂婚

婚姻禮儀。即訂立婚約的儀式。通過這個儀式,表示正式定下雙方的婚事。古代,男方以雁為禮,去女家商定婚事,雁成為婚姻的信物。近代多用飾物、衣物、食物為禮,送往女家,送禮之後,婚約即成。訂婚的表現形式 為婚書及財禮。封建社會,訂婚是結婚的必經程式,雙方均不得反悔。新中國成立後,訂婚已不是法定程式,男女雙方只要出於自願,合乎婚姻法的條件還要進行登記註冊。

嘗湯獻花

婚姻禮儀。訂婚後,男家長者赴女家,與女家長者一道焚香禱祝上天保佑。禮畢,女家設宴。席上先嘗湯,上清湯四碗,碗口上以紅線作十字交叉,線頭墜銅錢,以示姻緣開頭。嘗過湯後,上盤裝四個豬蹄,每個上插紅花,盤中置刀一把,刀柄上纏紅綢,此謂獻花,含締結婚約之意。嘗湯獻花後,訂婚禮為正式完成。

婚姻禮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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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聘

婚姻禮儀。是男女雙方同意結婚後,由媒人往來商議男家聘金和女家嫁妝的種類、數量的程式。一般根據雙方的家庭地位和財產的多少及當婚男女 的人品而確定,明顯帶有買賣婚姻的痕跡。

下插定

婚姻禮儀。是專門送約定婚姻信物的儀式。男家向女家提出訂婚,將女子插戴的首飾送到女家,作為婚約信物。《儒林外史》第二十七回:“但我說明了他家是沒有公婆的,不要叫鮑老太自己來下插定。”

下財禮

亦稱下彩禮、下財、下禮、過禮、過彩禮、放定、下定、行大盤、行聘、行聘禮等。婚姻禮儀。即完婚前男家向女家送財禮。財禮的數量品質,各地不同,主要視家境的貧富而定。南宋·吳自牧《夢梁錄·嫁娶》:“且論聘禮,富貴之家當備三金送之,則金釧、金 、金帔墜者是也。若鋪席宅舍,或無金器,以銀鍍代之。否則貧富不同,亦從其便,此無定法耳。”下財禮即依禮制,也要徵得女方同意,實質是送和要結合。行聘前,先由媒人執彩禮帖(禮品清單)與女家商議,往往雙方對數量品質多存爭議,需商議多次方能定下。行聘時,男家備禮書,置於紅漆木盤上,排隊手捧肩挑禮品,伴以鼓樂送至女家,女家協助將禮品擺開,供女家親友鄰人觀賞過目。女方收下,下財禮畢,婚約正式成立。

回盤

亦稱回禮、回情、答回。婚姻禮儀。婚娶前,男方行聘禮,女方收下後,視情給一定回禮。南宋·吳自牧《夢梁錄·嫁娶》:“男擇日下聘,(女方)亦以禮物答回。”因回禮多用盤捧上,故稱回盤。

良辰

亦稱良辰吉日。即選擇的宜於成婚的日子。要按黃道推算或由陰陽先生選擇,或依皇曆所載而選。唐代李商隱《流鶯》:“巧囀豈能無本意,良辰未必有佳期。”《水滸傳》:“今日是個良辰吉日,賢妹與王英結為夫婦。”對良辰的選擇大多注重日子、季節、月份,以求吉利。

隨禮

也稱隨份子、湊份子。婚姻禮俗。是在男女結婚前,親友們按約定的數額出錢,集中之後做賀禮,交付將要結婚的男女。舊時隨禮只限於男家的親友,現代女家的親友也從此俗。
添箱又稱添房。婚姻禮儀。是接到男家請期後,女家將嫁女的吉日寫成喜貼,送往各親友家,凡接到喜貼的親友,一般均以錢物為禮送至女家賀喜。添箱與添妝不同處是不將錢物直接給新娘,而是給女家,是家庭間的禮儀交往。

造子孫林

婚姻禮儀。嫁娶時男方聚眾造林,以供新婚夫婦日後維持生活,贍養老人和為老人送終之需。可依時令在婚禮前或婚禮後擇日舉行,此禮含造福子孫之意。

三請三邀

婚姻禮儀。婚前女家請未成禮的女婿上門宴飲,男方先是敬謝,再請,再謝,三請之後,男方才赴往,以示持重。男方在迎娶時,也要備三請三邀帖,到女家後次第投入,方能獲女方同意。

婚姻禮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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鋪床

也稱鋪房。婚姻禮儀。即女家人在送嫁妝時一併布置新房。一般在婚前三日,也有前一二日舉行的。此禮起源甚早,宋時十分通行。司馬光《溫公書議》卷三:“親迎前一日,女氏使人張陳其婿之室,俗謂之‘鋪房’。古雖無之,然今世俗所用,不可廢也。”

同鞋

婚姻禮儀。把新人的鞋同放一處,祈祝新婚夫妻同偕到老。此禮源於東晉,其時,凡娶婦之家的聘禮中都備有絲麻鞋一雙,合而置於新床床頭上,取“和偕”之意。後世演變為準備男女鞋各一雙,並將新娘的鞋套於新郎的鞋之中,以為男女同鞋(同偕)。

催妝

婚姻禮儀。謂女方出嫁須得男方多次催促,才梳妝啟行。催妝要多次:婚禮前二三日,男家下催妝禮,有鳳冠霞帔、婚衣、鏡、粉等。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娶婦》:“先一日,或是日早,下催妝冠帔花粉。”到迎親時,女方家門緊閉,男方為催新娘啟門登轎,則反覆吹奏催妝曲,放催妝炮,伴以遞開門封。

哭嫁

也稱哭轎、嘆情。婚姻禮儀。是新娘出嫁時作為告別的哭唱儀式。《周易·爻辭》:“屯如 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後世的新娘哭嫁則成為嫁娶中的一個程式,不哭反受人非議。哭的時機不一,有前一晚開始,有上頭後,也有臨上轎前等等。哭的內容從離家的惜別,對父母的感恩,對兄弟姊妹的囑託到對某些委曲和婚姻不盡人意處的發泄等均可涉及。哭的技巧甚至要經學習傳授,而且有陪哭烘托。

開面

亦稱開臉、絞面、絞臉、擇臉、升眉等。婚姻禮儀。是用絞合的雙線絞去新娘臉上汗毛,剪齊額發和鬢角,修眉毛扮妝的儀式。女子一生只開一次面,作為嫁人的標誌。《二刻拍案驚奇》卷二五:“三日之前,蕊珠要整容開面,鄭家老兒去喚整容匠。”古代女子開面,是在上頭前三日進行。近代則有在婚禮前與上頭同時進行的,也有在結婚當天下午或晚上進行的,還有在婚後第二天清晨或上午進行的。多由父母兒女齊全的全福人或新娘的妯娌開面。

上頭

亦稱上梳。是舊時女子嫁前改變髮型的禮儀。原為古代對男子加冠、女子加笄儀式的通稱,以作男女成年的標誌。南朝梁簡文帝《和人渡水》詩:“婉娩新上頭,湔裙出樂游。”後世逐漸演變為在娶、嫁前三日或一日或當日舉行,男更成年裝束,女改婦人衣飾,既標誌成年同時標誌可婚嫁。後作為女子出嫁前更改髮型的專用儀式。此儀式還包括穿上婚服,梳洗,佩戴首飾等。上頭多在黎明時舉行,要鋪席、焚香、燃燭。

新娘辭親

婚姻禮儀。是女子出嫁時與家中親人辭別的儀式。一般在婚禮前進行,對父母行跪拜大禮,感謝父母養育之恩,訴離別之情,拜哥嫂以托家事,叮嚀姊妹孝敬父母。

扣茶飯

亦稱餓嫁。舊時婚禮中約束新婚的禮節之一。即在婚禮過程中不允許新娘上廁所。婚禮正日,新娘從清晨上頭梳妝開始,直到鬧房結束為止,都不許上廁所,以防亂了陰陽。因此,將要出嫁的女子必須節制飲食,早做防範準備。一般從婚禮前數日起,就只進食含水量少,不易消化且含蛋白質多的食物。

婚姻禮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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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彩

婚姻禮儀。有時泛稱披紅掛彩。舊時迎娶日前,男家將門戶裝飾一新,門貼紅喜聯,窗貼紅雙喜字及吉祥圖案,大門懸掛結彩球的紅布或紅綢。此禮相沿至今。

打花燭

又稱滿堂紅。婚姻禮儀。婚禮的前一天晚上,新郎睡在新房裡,睡前,由男方親友選兩名女童,手執大紅燭,在全福人的指點下,將新房裡里外外照耀一遍。以紅光照耀,祝吉祥喜慶。

送介席

又稱離娘席。婚姻禮儀。是男家去女家接親時,帶去一兩桌專門給新娘的父母吃的酒席。送此席表示女婿把新娘與娘家人分開,以此為安慰。這種酒席是經加工的半成品或成品,有婿為半子之寓意。

送親

婚姻禮儀。是在男家迎親時,女家親屬送新娘到男家。送親人多由新娘的母輩或已婚的姐、嫂擔任,稱送親娘子,他們不同於喜娘儐相,主要任務不是陪伴而是護送。《醒世恆言·賣油郎獨占花魁》:“劉四媽就做大媒送親,朱重與花魁娘子花燭洞房,歡喜無限。”

抱長命雞

婚姻禮儀。是嫁娶中象徵男女吉祥如意的婚禮儀式。臨近迎娶,男方備紅公雞一隻,女方備肥母雞一隻,以雞為“吉”。女家出嫁時,一定要由自己未成年的弟弟或其他男孩抱著,到男家,將兩雞拴作一處,抱雞人並不時打公雞,直至公雞無力伏地,象徵妻征服丈夫。兩隻雞不能宰殺,任其老死。

壓轎

也稱押轎。婚姻禮儀。去女方迎親,男方一般準備兩頂轎子:一頂花轎抬新娘,一頂呢轎新郎自乘。去時,花轎空被認為不吉利,為了不空轎,一般要選靈秀的幼童一至兩名與新郎分乘於花轎和呢轎內,稱為壓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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