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遠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威遠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威遠工商局始於1950年4月,威遠縣人民政府成立的工商科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威遠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 始於:1950年4月
  • 幹部職工:116人
  • 黨員:84人
  • 大專以上學歷:103人
  • 內設辦公室:11個
簡介,主要職責,

簡介

威遠工商局始於1950年4月,威遠縣人民政府成立的工商科,新建工商聯籌委會取代舊商會工作,擴充交易員隊伍;1953年1月,交易員歸工商科統管,4月改組市管會,工商科長兼任主任;1962年1月,設工商行政管理局,同市管會合署辦公;1966年機構併入商業局,1975年4月,復設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國務院“三定”方案明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為獨立的經濟執法主體機關;1999年1月,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上劃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垂直管理,更名為“四川省內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威遠分局”,2002年3月,更名為“四川省內江市威遠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截止2011年10月,威遠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現有幹部職工(含協會)116人,其中黨員84人,大專以上學歷103人;內設辦公室(含信息中心)、人教股、監察室、財務股、法制股、註冊登記股(含行政審批股)、消費者權益保護股、市場綜合股、經濟檢查大隊、消委會秘書組、個私協等11個股室,6個所(嚴陵工商所,轄嚴陵鎮;城郊工商所,轄鋪子灣鎮、新場鎮、山王鎮、黃荊溝鎮、慶衛鎮;新店工商所,轄新店鎮、向義鎮、界牌鎮;龍會工商所,轄龍會鎮、高石鎮、東聯鎮、靖和鎮;鎮西工商所,轄鎮西鎮;連界工商所,轄連界鎮、兩河鎮、觀英灘鎮、越溪鎮、碗廠鎮、小河鎮)。
近年來,我局先後榮獲全國商標工作先進單位,四川省行政“大調解”工作先進單位;全省消委系統先進集體,全省“紅盾護農”先進集體,市級最佳文明單位,衛生單位,從05年起連續6年被縣委評為成效顯著(優秀)“四好”領導班子;2011年7月,機關黨委和個私協黨委雙雙被縣委表彰為2009-2011年度優秀黨委,縣個私協黨委還被市委表彰為2009-2011全市十佳基層黨組織(社團、新經濟組織類);連界工商所被省人事廳、工商局表彰為“人民滿意工商所”。
威遠縣工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執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全縣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管理全縣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註冊登記,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案件,依照法律、法規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四)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的商品服務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行為,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依法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
(六)依法組織監管經紀人、經紀機構。
(七)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八)依法對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查處廣告違法行為。
(九)依法對商標進行監督管理,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
(十)依法組織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十一)組織管理全縣工商系統的黨建、業務、行政、人事、財務、紀檢、監察等工作。
(十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和協會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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