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姜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組織編制和協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重點領域的專項規劃。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和監測,組織研究並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進行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姜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外文名:Jiangyan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 內設機構:10個
  • 隸屬:姜堰區
主要職能,領導班子,

主要職能

(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及重點領域的專項規劃,綜合協調全市經濟、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經濟總量的平衡及比例關係,加強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監測、預測與預警分析,綜合分析全市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經濟結構最佳化的戰略目標、經濟手段、政策措施建議,統籌協調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負責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年度目標管理,組織開展全市科學發展評價考核工作。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報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
(二)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負責有關專項改革方案與總體改革方案的銜接。研究並協調解決有關改革的重大問題,協調指導年度重點改革工作,推進有關領域改革,指導有關改革試點工作。
(三)負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的綜合管理,研究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引導民間投資方向。負責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布局和全市重點建設項目投資管理,統籌協調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市場準入、財政、金融、環保、土地、資源利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統籌協調政府各類投資資金的使用,提出資金年度規模和投向並納入投資計畫管理,安排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建立和完善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儲備、計畫編制、專家論證、公示、代建、後評價等管理辦法。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資金及投資項目監督管理制度,負責審批政府投資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組織竣工驗收、後評價工作。按照許可權核准、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投資項目和外商投資項目。負責審核和轉報由國務院或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中央、省新增投資項目管理和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工作。組織開展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稽察。
(四)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建議,綜合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氣象、水利等專項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報、審批和監督實施農業重大項目。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組織重大特色產業基地建設,指導協調和組織推進新興產業發展。負責安排重大工業和高技術產業建設項目,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新興產業、產業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戰略、規劃及政策措施。統籌協調全市服務業發展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全市市場體系建設中的重大政策和布局規劃。研究提出全市綜合交通、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及政策措施,統籌協調基礎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五)綜合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民政等領域發展和改革中得重大問題及政策措施。組織全市社會發展總體水平的評估,研究提出促進社會全面發展的政策措施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做好重點社會事業項目的編報和上爭工作。
(六)擬定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提出利用外資總量平衡、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措施。負責我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按照許可權核准、審批或審核轉報外商投資項目、借用國外貸款項目、境外投資項目,負責進口設備免稅確認的審核、轉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開發區的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參與開發區設立審核和政策措施協調工作。
(七)負責全市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調控工作。負責全市成品油市場整頓、規範和管理。按分工編制全市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糧食、棉花進出口計畫。擬訂全市天然氣的發展規劃、計畫及政策,監督、管理天然氣項目實施全過程。牽頭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糧食、使用植物油等儲備。
(八)負責協調全市資本市場發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相關政策措施,研究擬訂重大項目投融資方案。會同相關部門綜合分析財政、金融政策執行情況,提出相關的政策建議。負責企業發行債券的審核、轉報和監督工作。參與審核並監督擬上市企業募集資金投向。對企業債券融資活動實施監督,組織協調證券管理工作。
(九)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和節約型社會建設,負責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規劃,統籌協調生態建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境保護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負責發展散裝水泥工作,加強對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使用的指導、服務,依法對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的生產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牆體改革與建築節能工作。負責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擬訂我市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規劃和相關措施。
(十)負責組織市際間對口支援、經濟協作,參與東西部合作和市際間合作交流的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制訂涉企類中介組織的發展規劃,監督、指導涉企類中介機構、涉企類中介行業協會的運行,規範涉企類中介機構執業行為。
(十二)負責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和有關計畫、預案,落實相關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價格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全是價格管理的地方性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價格調控計畫,落實省、市價格改革方案,負責全是價格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綜合平衡,指導、監督市級有關業務主管部門以及各鎮(區)價格管理工作。
(十四)提出全市價格總水平預期調控目標建議及相應的調控措施,參與政府價格調控措施的而研究和實施工作,參與價格調節基金、重要商品儲備等價格調控制度的掛你了和特殊情況下價格干預措施方面的有關工作。
(十五)根據省定價目標、價格聽證目錄和政府定價成本監審目錄,組織價格聽證,依法管理重要的商品價格、重要的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價格,制定市管價格和收費的作價原則、辦法,合理安排各種差價和比價關係。
(十六)按照規定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相關規定,實施收費許可證、收費年審和統計報告制度,治理亂收費。
(十七)依法實施市場價格監管、引導規範市場價格行為,推行明碼標價,組織開展價格誠信和價格公共服務工作,依據上級主管部門公布的具體商品和服務的市場平均價格、平均差價率、平均利潤率及合理幅度,開展反價格壟斷,制止不正當價格行為,指導行業組織價格自律。
(十八)組織、指導全市價格和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處理價格爭議,受理價格違法行為舉報工作,依法查處價格違法案件以及不正當價格行為,指導社會價格監督組織開展價格監督工作。
(十九)組織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負責政府定價商品和服務價格及行政事業性收費成本監審工作。
(二十)監測預測價格總水平和重要商品,服務價格,以及相關成本與市場供求的變動情況,跟蹤重要經濟政策,措施在價格領域的反映。
(二十一)負責社會價格評估機構資質及人員資格的初審和管理,指導和規範價格評估業務活動,監督管理涉案財產價格鑑證活動,組織開展價格評估鑑證、價格認證工作。
(二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運轉、督辦、檔案管理、保密、信訪、秘書事務、政務信息、信息發布和規章制度、工作計畫的制定,承擔本部門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行政複議工作。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安全保衛、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以及幹部教育培訓、婦女、共青團工作。協助承擔機關黨務、紀檢監察、工會、國民經濟動員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業等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委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委屬單位財務審計工作。
(二)綜合經濟科
組織編制和協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重點領域的專項規劃。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和監測,組織研究並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進行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牽頭負責全市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全市成品油市場整頓、規範和管理;負責成品油配置計畫的編制、落實和協調,規劃全市成品油、加氣站經營網點布局,審批和申報成品油儲運設施和經營網點、加氣站網點的設立;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熱源、氣源穩定供應監督協調機制。參與能源總量調節和應急保障;履行政府能源管理職能,負責能源生產建設和技術交流等對外合作的組織協調工作;參與制定與能源相關的資源、財稅、環保等政策措施。
(三)服務業科(中介機構管理科)
研究擬訂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指導和綜合協調全市服務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市服務業發展政策,綜合協調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服務業集聚區、重點建設項目規劃和計畫,負責全市服務業重點項目建設管理,組織或參與全市服務業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全市服務業目標管理和考核工作。組織擬定全市區域性批發市場、重點要素市場的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全市物流業改革。負責安排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及落實扶持政策。負責對涉企類中介機構建設提出指導意見;推進涉企類中介機構誠信體系建設;對涉企類中介機構、涉企類中介行業協會進行監督、指導、協調和服務。
(四)農村經濟科
編制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報農業重大項目和向上爭取專項貸款;負責跟蹤管理農業國債項目;負責外向型農業及對外招商引資工作;負責農業重大項目、國債項目的編報上爭工作。
(五)投資科(市重大項目辦公室、市重大項目稽查特派員辦公室)
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運行情況,擬訂固定資產投資調控目標、重大項目投資計畫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投資體制改革建議;負責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布局和重點建設項目投資管理;統籌協調政府各類投資資金的使用,編制本級政府資金年度投資計畫並納入投資計畫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建、環保、房地產開發、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等重大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下達交通、水利、環保、保障性住房等各類專項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統籌計畫協調平衡;編制、申報和下達中央、省財政性投資計畫。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中央、省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項目實施情況;負責政府出資或融資項目的竣工驗收及後評價工作。承擔市重大項目辦公室相關工作。
(六)行政許可科
負責審批政府投資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負責《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中企業投資項目的核准,負責並指導監督企業投資項目的備案,負責初審和轉報需國家和省審批、核准的投資項目;負責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工作;負責審批、核准、備案或審核轉報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參與審核境外工業投資項目;按照許可權核准、審批或審核轉報外商投資項目,審核轉報借用國際金融組織及外國政府貸款等國外貸款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負責進口設備免稅確認的審核、轉報工作;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結構最佳化和監測,指導、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
(七)農村能源科
負責全市農村可再生能源工作。擬定全市農村清潔能源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村清潔能源綜合開發、利用及示範、推廣工作。承辦並組織實施國家生態環境建設綜合治理工程中的沼氣項目。指導養殖場畜禽糞便處理的生物工程和城鎮生活污水淨化沼氣工程的建設工作。
(八)體制改革科
研究並協調解決全市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提出推進我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和有關專項經濟改革方案;組織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研究並協調解決社會事業領域有關體制、機制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參與社會事業領域改革。
(九)社會發展科(經濟協作科)
研究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組織編制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人口與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科技、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民政、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及有關的重大問題;適時評估社會發展總體水平;安排社會發展專項資金,做好重點社會事業項目的申報和上爭工作。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我市參與西部開發項目的規劃制定和開發項目的組織實施。
(十)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
組織擬訂全社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的規劃和政策並協調實施;綜合協調環境保護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實施發展循環經濟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負責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方面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及有關專項資金項目的組織、審核、申報與監督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全市節約型社會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領導班子

李寶權同志主持全面工作,負責上爭、牆體材料改革與建築節能、散裝水泥等工作;分管牆體材料改革與建築節能辦公室、散裝水泥辦公室。
朱為春同志負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服務業發展、固定資產投資、重大項目建設、行政許可、債券發行、社會發展、經濟協作等工作;分工綜合經濟科、服務業科、投資科、行政許可科、社會發展科、西部開發辦。
柳澤友同志負責績效考核、經濟體制改革、企業上市、農村可再生能源工作;分工體制改革科、證券工作辦、農村能源科。
殷雲盛同志負責紀檢監察、黨務、機關管理、人事財務、老幹部和群團、農村經濟、資源環境保護、市場管理、國民經濟動員等工作;分工辦公室、農村經濟科、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興盛市場服務中心、能源投資公司、鐵路建設工程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聯繫中石化、中石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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