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俊武,黃靜案涉案人,為黃靜生前男友,2006年7月10日法院一審宣判無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姜俊武
- 性別:男
人物經歷,案件判決,
人物經歷
2002年5月,姜俊武與黃靜相識並確立了戀愛關係。
2003年2月24日,黃靜被發現死於學校宿舍床上。
2003年6月2日,姜俊武被刑事拘留,2003年7月8日,姜俊武被逮捕,罪名是涉嫌強姦(中止)。8月1日,由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004年3月5日,姜俊武被取保候審。
案件判決
2006年7月10日,法院一審判決姜俊武無罪,但要承擔50%民事責任,向黃靜家屬賠償57399.50元。
黃靜家屬不服遂提起抗訴,2007年12月8日,湘潭中院作出終審裁定,維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