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代理保險業務核算

委託代理保險業務核算是保險公司對委託代理機構從事部分保險業務的核算,分為代理單位核算和委託單位核算兩部分。代理單位的委託代理業務核算通常採用向委託單位報賬的形式。即代理單位代收保費時,填制 “代理保險業務保費結算單”向保險公司報賬,並按規定時間將收取的保費通過銀行轉入保險公司,同時設立“暫收款項”科目進行核算。

對於賠款和退保,代理單位不直接辦理,只填制 “賠款計算書”、“退保費通知書” 交由保險公司辦理。對於代理手續費收入,通過 “手續費收入” 賬戶核算。委託單位收到代理單位的報賬及附屬檔案,視同自身業務按日常方法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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