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醫令

古代醫官職稱。最早見於秦朝,在漢代太醫令為掌管國家醫藥的最高官職,之後朝代亦有所沿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醫令
  • 類別:中醫基礎術語
  • 概念:指掌管醫事行政的官員
解讀,中醫套用,

解讀

太醫令為官職名,最先見於戰國時期秦代,在漢代最高醫官是“太醫令”,比擬之,和現代之中央衛生部長相似。西漢之時,有兩太醫令,其一屬於太常,其一屬於少府。《漢書·百官公卿表第七上》云:“奉常,秦官……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屬官有太樂……太醫六令丞。”“少府,秦官……有六丞。屬官有尚書、符節、太醫……十六官令丞,又胞人……三長丞,又上林中十池監,又中書謁者……八官令丞。”可見,太常之“太醫令”是承襲秦制而來,少府之“太醫令”則是西漢時所增設。之所以在太常、少府均設有太醫令,宋代王應麟的解釋是:“少府有太醫令,太常復有令丞。蓋禮官之太醫,司存之所;少府之太醫,通乎王內。”(《玉海·官制》)陳邦賢先生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解釋說:“其屬於太常的,蓋如後之太醫院之職;其屬少府者,則如後之藥房官之隸於內務府的。”東漢之時,則只在少府之中設有太醫令,並且太醫丞分為藥丞、方丞。《後漢書·百官三》云:“太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諸醫。藥丞、方丞各一人。本注曰:藥丞主藥。方丞主藥方。

中醫套用

太醫令的職責
西漢之時的兩太醫令,均主醫藥。然而二者的職責範圍,史書並無明確的記載,今已難確考。近人陳直認為:“太常之太醫,是主治百官之病;少府之太醫,是主治宮廷之病。”東漢之時,由於太常所屬的太醫令被刪汰,僅在少府中設立太醫令,故不論是朝廷百官之疾患,還是帝王皇室之病恙,均由少府之“太醫令”負責治療,則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東漢時期,太醫令下設有太醫丞,輔助太醫令管理醫藥行政事宜。西漢之時,太醫令屬下有幾丞,因資料缺如,無法確知。但的確是設有太醫丞的,如《居延漢簡》有云:“永光四年閏月丙子朔乙酉,太醫令遂、丞藵,下少府中常方,承書從時下,當用者如詔書。”從東漢有藥丞、方丞各1人來推測,西漢也可能有相同的設定。
現有資料表明,西漢少府太醫令屬職有太醫監、侍醫(女侍醫)、女醫(乳醫)、尚方、典領方藥和本草待詔等。其中,太醫監權力很大,多由有權勢的人士擔任。昭帝時,權臣上官桀,其“妻父所幸充國為太醫監”(《漢書·外戚傳第六十七上》)。
東漢時期,太常太醫令內部的分工有兩大類:負責診治疾病的太醫和主持藥物方劑的藥府。太醫不僅負責中央官吏的疾病診治,且掌管地方郡縣的醫療事宜。當時各郡縣均設醫長,對太醫負責。在藥府系統中,藥長主持醫事,並由藥藏府儲存藥物。太醫令屬職除藥丞、方丞外,在太醫丞之下,亦設有太醫監。再下則設有員醫和員吏,據《漢官》一書記載,有“員醫二百九十三人,員吏十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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