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直購網

太平洋直購網

太平洋直購網是江西精彩生活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所創辦的網站。該網站從創辦開始就以電子商務為掩護,用發展下線獲返利作誘鉺,在三年多的時間裡締造了一個“網路傳銷帝國”。2013年8月底,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非法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太平洋直購網"的主要負責人進行宣判。

基本介紹

網站介紹,遊戲規則,涉嫌傳銷,終審宣判,

網站介紹

太平洋直購網是精彩生活公司旗下的電子商務平台,於2008年12月正式上線運營,採取了由該公司提出的所謂BMC(Business-Medium-Customer)新型電子商務模式經營,開始了其打造網路傳銷帝國的“夢想”。精彩公司老闆唐慶南等人精心設計出以網路虛擬貨幣PV為計量單位的會員消費積分返利等制度,大肆鼓吹“BMC”電子商務新模式,制定了發展渠道商的返利規則,以高額利潤為誘餌,通過網路方式不斷吸引人員加入。
太平洋直購網

遊戲規則

BMC模式是消費加返利,與傳統的返利網不同。該網站返利的同時,還經銷著各類商品。在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同時,網站則返還一定的PV。如果消費達到了1000PV,就能夠成為該網站的誠信渠道商,返利的比例就會進一步增加。
在唐慶南等人制訂的“遊戲規則”中,網站註冊會員繳納7000元購買1000PV後便可成為最低級別的“合格誠信渠道商”,並獲得20%PV返利,從普通會員到頂級“全球誠信渠道商”,會員級別多達16級,繳納7000萬元保證金成為頂級會員後則可獲71%PV返利。
在交納巨額保證金後,渠道商若想賺回本錢,就不得不面臨兩個選擇:一是消費返利;二是推廣返利。
這其實就是用網路消費的外衣來掩蓋其傳銷的本事,用後面的人的錢給前面人回報,一旦沒有足夠的人入伙,資金鍊就會斷裂。

涉嫌傳銷

對於該網站涉嫌傳銷的訊息,在2012年已經出現。直到2013年8月30日江西省宣判總公司涉嫌傳銷之前,全國已經有多個省份認定其實涉嫌傳銷活動,並對他們進行了巨額的罰款。但是由於電子商務的新型模式的外衣,以及其將傳銷活動市場混淆在正常的電子貿易中,犯罪手法非常隱蔽,還有不少地方以及法律界對其是否屬於傳銷有著爭議和分歧,直到母公司所在的江西省最終認定其涉嫌傳銷,一切才塵埃落定。

終審宣判

以電子商務為幌子,用發展下線獲返利作誘餌,採取“拉人頭、收取入門費”等方式,共發展會員近690萬人,收取保證金近38億元,攫取巨額非法利益。2014年5月29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江西精彩生活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唐慶南等6人非法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抗訴案進行終審宣判,維持一審定罪判決。
太平洋直購網
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查明,2008年12月18日,唐慶南任董事長的江西精彩生活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稱精彩生活公司)創辦太平洋直購官方網,童年、劉葆華等人為華東、華北、華南地區營運總監,招募程芳英、徐興春、董思為公司高管,負責市場推廣和公司經營管理。唐慶南等人設計出以虛擬貨幣PV為計量單位的會員消費積分返利等制度,以高額利潤為誘餌,通過招商會、高峰論壇、網際網路等多種途徑進行宣傳。在這一制度的誘惑下,參加人員紛紛以交納保證金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又為獲得保證金的返還和更大比例的返利,再繼續發展新的人員加入。截至2012年4月案發,精彩生活公司共發展渠道商12.15萬名,其他會員676.76萬名,實際收取保證金37.98億元。唐慶南將收取的保證金部分揮霍,部分出借他人,劉葆華、童年獲利3000餘萬元。
法院認為,唐慶南等6人以太平洋直購官方網為依託,以開展電子商務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商品或交納保證金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一定順序組成層級,間接以發展人數作為返利依據,騙取巨額保證金,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且情節嚴重。2013年8月30日,南昌中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唐慶南有期徒刑10年,罰金4000萬元,分別判處劉葆華、童年等5人有期徒刑8年至3年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同時判處追繳各被告人違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沒收。
一審宣判後,唐慶南等6人不服,均抗訴至江西高院。江西高院經審理後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遂維持南昌市中院的一審定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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