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山錄事參軍

冥官,為“太山府君”的屬吏。唐·釋道世《法苑珠林》卷三三:唐坊州人上柱國王懷智,顯慶初年,其母孫氏,及弟懷善、懷表並存。至四年六月,雍州(今陝西西安)高陵,有一人失其姓名,死經七日,背上已爛而蘇,云:在地下見懷智,現任太山錄事參軍。遣吾執筆,口授為書,日:“汝雖合死,今方便放汝歸家,宜為我持此書至坊州。訪我家,白我母云云。”◇按:錄事參軍,初置於西晉丞相府,為錄事曹長官,掌總錄諸曹文簿。至南朝,諸公府及州府皆置。隋時州錄事參軍與州主簿合為一職,人唐後復舊,掌文書簿籍,監守符印。官從七品下至從八品下。由此官可看出太山府君在當時人一目中的品階,也就是州府一級,與“府君”一稱倒也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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