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萬柏林區發展改革局

太原市萬柏林區發展改革局

太原市萬柏林區發展改革局是太原市萬柏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原市萬柏林區發展改革局
  • 隸屬:太原市萬柏林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等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
(三)負責全區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融資結構調控目標及政策措施。確定區級重點建設項目和重點前期預備項目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的協調、調度和監管;銜接平衡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專項規劃,安排下達區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計畫。
(四)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審批、以及竣工驗收;依法實施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指導協調全區招投標工作。
(五)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及相關政策。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及相關重要事項。做好社會發展規劃、計畫與國民經濟的銜接平衡。
(六)研究提出全區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規劃,推進區域經濟合作、組織實施國家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及享受國家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西部地區開發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牽頭落實京津冀晉加強協作聯動發展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統籌協調。
(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和規劃,參與擬訂科學技術、衛生健康、教育、文化、民政、體育等發展政策,協調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政策建議;推進社會事業發展,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要事項。
(八)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負責全區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編制和重點項目組織實施,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九)承擔全區價格管理責任,負責監測分析價格運行情況並提出相關價格改革建議;組織實施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負責區本級用於價格調控、穩定市場的財政資金管理和使用工作;開展價格政策諮詢服務。
(十)根據太原市糧食總量要求研究提出全區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動用區級儲備糧的建議;執行糧食、經濟作物、農業生產資料等政策補貼標準;負責區級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管理。擬訂區級重要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組織實施區級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訂全區能源發展戰略、政策和發展規劃;負責全市能源行業管理,在全區組織實施太原市關於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煉油等產業相關標準。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農村電網和農村能源發展工作。
(十二)牽頭組織全區節能降耗工作,擬訂年度工作計畫並推動實施。承擔能源行業節能降耗和資源綜合利用,參與研究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建議,指導、監督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
(十三)負責全區煤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煤炭行業規劃、產業政策的組織實施;負責煤炭行業產能調控,預防煤礦超能力生產。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國民經濟規劃股
(三)固定資產投資股
(四)行政審批股
(五)糧食能源股
(六)物價管理股
(七)區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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