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品質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2年)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品質,推進城市高質量發展,根據《山西省城市品質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2年)》(晉政辦發〔2019〕75號),制定本行動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原市城市品質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2年)
  • 頒布時間:2020年3月23日
  • 實施時間:2020年3月23日
  • 發布單位: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推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實施六大工程,著力轉變城市發展方式,加快建設具有鮮明特色的魅力城市,提升省會城市的核心競爭力和輻射帶動力,奮力譜寫文明開放富裕美麗太原新篇章。
二、主要任務
(一)“兩下兩進兩拆”專項整治工程
在二青會城市風貌整治取得顯著成效的基礎上,繼續深入開展“兩下兩進兩拆”專項整治。到2022年,城市主要街道、公共空間、重點地段架空管線全部入地;廣告牌匾整治工作全部完成;城市停車難、停車亂問題得到顯著改善;城市主要街道違建全部拆除,圍牆拆除或改造完成。
1.“兩下”行動(管線下地和廣告下牆)。對城市主次幹道、公共空間架空線路、架桿開展整治。所有新建及續建道路工程同步完成強弱電纜溝建設。強弱電線纜入地和相關清理工作由建設單位負責。強弱電線纜架空敷設且無強弱電纜溝的道路、未實施線纜入地的老舊小區,組織專項工程實施管線入地。最佳化戶外廣告布局,拆除第五立面、建築物立面、各類市政公用設施上違規設立的戶外廣告以及商業用途走字屏、展示牌、霓虹燈、燈箱等電子廣告和軟體廣告,實現淨空淨面、有序整潔。按照“一店一牌、尺度規一、形式豐富、材質提檔”原則,對沿街門頭牌匾進行整治,防止千篇一律, 展示省會城市特色。
2.“兩進”行動(停車進庫進位)。按照《進一步推進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方案(2019-2021年)》(並政辦發〔2019〕25號),明確建築配建停車標準,保障停車設施用地。協調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具備停車條件的單位停車泊位對外開放;鼓勵新建公共建築提高停車位配建標準並對社會車輛開放;新建居住、商業和公共建築按照規劃要求配建停車場。合理利用現有停車資源,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空間施劃臨時停車位。建設停車樓、機械式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推進老城區和老舊小區停車泊位擴容建設,並按一定比例配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充分挖掘已有地下停車設施潛力,提高居住區等地下停車場利用效率。推進太原市智慧停車雲平台建設管理,大力推動停車設施新技術套用,開放公共停車場建設市場,吸引社會資本投資。
3.“兩拆”行動(拆除違建和圍牆)。城市主次街道、公共空間的違法建設限期全部拆除,對新增違法建設“零容忍”。梳理機關單位、公共設施、公園、居民區等圍牆建設情況,制定圍牆拆除專項方案,按照“宜拆則拆、宜留則留、宜改則改”原則進行整治。城市公共建築區域封閉式圍牆予以拆除;機關單位、居住區、公園等區域圍牆可兼顧管理需要,拆除或改造。拆除後做好內外景觀銜接設計。
牽頭單位:市城鄉管理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公安交警支隊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範區管委會、不鏽鋼園區管委會
(二)城市設計與特色塑造工程
大力開展城市設計,充分發揮城市設計對塑造城市特色的重要作用,到2022年,完成《太原市總體城市設計》最佳化,加強重點片區、節點城市設計,城市風貌品質明顯提升。
1.建設強度控制行動。明確城市設計重點,完成汾河兩岸城市設計、府城地區城市設計、長風城市發展示範區城市設計、汾東片區城市設計、晉陽湖片區城市設計。進一步強化控制性詳細規劃對建設強度的管控作用,對中心城區劃定不同的建設高度控制區域,全面降低建設密度、容積率和建設高度, 完善各類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提升城市品質。避免小地塊開發建設,保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用地。開發建設和城中村改造嚴格按照《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確定新出讓居住用地容積率、綠地率等控制指標。
2.建築立面綜合整治行動。城市主次幹道沿街實施亮化提升,重點打造迎澤大街—迎澤西大街、長風街—長風西街、龍城大街—龍城西大街、濱河東路、濱河西路及解放北路—解放路—解放南路—長治路。統一設計改造建築立面,體現太原地域文化特色;對建築外牆進行清洗、粉刷;逐步更換和統一外牆安裝的防盜窗、遮陽棚、空調外機等設施位置,並設定遮擋設施;分類做好工礦區各類建築立面整治;加大建築第五立面整治改造力度,避免使用大紅、大藍彩鋼板材質的建築屋頂,積極推廣屋頂綠化。到2022年,各縣(市、區)至少建設1條示範性精品主幹道工程。
3.城市特色片區打造行動。重點打造汾河兩岸片區、府城片區、長風示範片區、三給片區、太原南站片區等一批高品質亮點城建工程。與城市“雙修”、老舊小區改造和新區建設相結合,堅持規劃優先,注重建築和城市空間尺度關係,尊重周邊山水環境,延續城市文脈;因地制宜,避免盲目建設,加強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現城市人文精神;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最佳化交通路網,形成功能合理、生活便捷、生產高效的城市片區。到2022年,各縣(市、區)打造2個以上城市特色片區,形成城市形象名片。
牽頭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鄉管理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範區管委會、不鏽鋼園區管委會
(三)生態空間建設工程
推進綠道、藍道、環城生態休閒區建設,完善均衡分布的公園綠地體系,構建全域生態網路格局,全力打造國家園林城市。
1.綠道建設行動。積極推進汾河健身文化步道和腳踏車道項目。城市新區建設時,綠道網系統與新區同規劃、同建設,強化綠道網系統的步行可達性。城市舊區改造時,與城市道路改造、老舊小區改造、公園改擴建等統籌推進。到2022 年,各縣(市、區)及開發區完成綠道專項規劃,建設一批綠化特色道路。
2.藍道建設行動。依託汾河、晉陽湖等城市水系,打造集生態、安全、景觀、文化、休閒為一體的藍道系統,構建水清岸綠景美的城市藍道。加強水資源管理保護,修復水系生態功能,形成生態藍道。依照《太原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建設海綿城市,做好城市防洪排澇,形成安全藍道。推進晉陽湖景區、汾河四期生態景觀帶建設工程,打造山湖一體、河湖連通、古今交融、人文與自然交相輝映的景區。在藍道建設過程中,尊重自然水岸線,嚴禁渠化河道、盲目“挖地造湖”,採用飲用水源蓄水等。到2022年,具備水系條件的縣(市、區)完成藍道專項規劃,同步推進城市藍道建設。
3.綠地建設行動。編制《太原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2020-2035年)。加快推進攝樂公園、雙塔景區、龍城公園等城市公園綠地建設,各城區每年建設5個遊園、5個綠地。綠化提質改造2個老企業、綠化提檔升級5個社區,基本消除公園、遊園服務盲區,完善城市綜合公園、專類公園等公園綠地系統建設。規劃大型綠帶通風廊道、濱河(湖)空間、濕地公園,形成功能完善、分布均衡、環境優美的城市綠地系統。城市新區建設預留一定空間,規劃專門社區體育公園和小遊園。有條件的新建居住區建設1塊5人制以上的小型足球場地。在城市舊區改造過程中,利用拆遷空地規劃建設“口袋公園”、小型綠地,布置體育活動場地和體育健身設施。全面提升園林綠化養管水平,創建濱河東路、濱河西路、長風大街等綠化特色路段,將濱河東路、濱河西路、迎澤大街、長風大街等打造成養護示範街。實施城市景觀美化彩化工程,兩年內建成區範圍再種植月季花卉100萬株,打造特色鮮明的“玫瑰之城、浪漫之都”。到2022年,全市城市(含縣城)綠化覆蓋率達42%以上。
4.環城生態休閒區建設行動。科學劃定環城生態休閒區,編制環城生態休閒區規劃,保護好環城生態休閒區自然山水地貌、景觀特徵和生物多樣性。對破損山體進行修復,恢復自然形態。鞏固“九河”治理成果,完成全部黑臭水體改造任務。改良工業污染和廢棄土地,消除場地安全隱患。開展環城生態休閒區環境整治,清理各類垃圾,拆除違法建設,騰退污染企業, 推進鄉村風貌整治和農村現代化。積極發展綠色生態農業和休閒觀光農業。各縣(市、區)2020年底完成環城生態休閒區劃定工作,到2022年環城生態休閒區建設取得階段性進展。
牽頭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園林局、市住建局、市城鄉管理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範區管委會、不鏽鋼園區管委會
(四)道路交通最佳化工程。
完善實施城市道路交通專項規劃,強化城市道路交通組織體系,做到主幹線暢、微循環活。最佳化交通出行結構,提高綠色出行比例,整治交通堵點,形成安全高效有序的城市交通秩序。發展“智慧交通”,提高交通管理智慧型化水平。到2022年,城市交通秩序明顯好轉,出行難得到明顯改善。
1.道路網布局及建設行動。圍繞山西中部盆地城市群一體化發展目標,近期重點實施龍城大街東延、化章街東延、汾東大街東延以及太原西北二環、北山東山陽曲一體化旅遊公路等道路建設工程,最佳化交通出行結構,加快實施軌道交通2號線、1號線建設。堅持公交優先, 加大公交專用道、公交站點、公交場站建設力度,在新、改建城市道路時,符合條件的配套建設公交港灣式站台。加強停車場建設和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加快數位化智慧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提升交通管理能力,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到2022年,建成區道路網密度平均達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積率達到15%,城市公共運輸出行分擔率(不含步行)達到20%以上。
2.老城區微循環疏通行動。對老城區老舊街巷進行整治,提高道路網密度,疏通微循環。鞏固“九亂”整治成果,深化小街巷整治,路面破損、交通設施缺失的,及時修補硬化改造,完善交通設施,提高通行能力。打通“斷頭路”,連線主次幹道,提高道路通達性。完善盲道,保持道路平坦完好。加強城市主次幹道和背街小巷停車管理,強化執法力度,保持道路通暢。
牽頭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鄉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交警支隊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範區管委會、不鏽鋼園區管委會
(五)居住環境改善工程
採用微改造,下足“繡花”功夫,探索多種模式,推進城市修補和有機更新,加強社區建設,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和各項配套設施, 改善居住環境,引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轉變。
1.老城更新行動。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支持加裝電梯,提倡成街成坊集中連片式改造,嚴格控制零星插建式改造和高強度開發建設。根據老舊小區調查摸底情況,堅持規劃、分類改造原則,按照實施一批、謀劃一批、儲備一批原則,區分輕重緩急,充分運用“共同締造”理念,多元化籌集改造資金,統籌安排老舊小區改造時序,科學制定年度改造計畫和改造任務。把城中村、老舊小區改造和完善城市功能、提升人居環境結合起來,創新多種改造整治模式,宜拆則拆、宜整則整。優先安全設施改造和基礎設施改造,鼓勵服務設施提升改造。
2.健全城市社區公共服務設施行動。完善社區行政管理、養老、文化、教育、體育等基本公共服務功能,在社區中心配置幼稚園、衛生服務站、養老服務場所、社區健身中心、24小時便利店、快遞貨物集散站等設施,城六區形成“15 分鐘生活圈”,三縣一市形成“10分鐘生活圈”。推進全齡社區建設,結合實際打造老年友好社區、兒童友好社區。新建小區按標準配套建設各類公共服務設施,與住宅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區或原有居住(小)區未按規定配備公共服務設施的,結合老舊小區改造或採取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逐步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到2022年,各縣(市、區)至少建設3個以上全齡社區。
3.城市衛生環境提升行動。加強城市垃圾治理,進一步規範垃圾貯存、收集、轉運、處置工作,集中解決積存垃圾、衛生死角、亂丟垃圾、亂倒渣土等突出問題。取消黨政機關、辦公區域擺放的垃圾箱,拉長其他街道和城市片區擺放垃圾箱距離,推行垃圾上門收集,在居民小區、公園景點等公共場所逐步推廣垃圾分類。多渠道增加公廁供給,鼓勵城市主次幹道周邊單位、商業門店、賓館酒店等自有廁所向社會開放。到2022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數量達標、管理規範、民眾滿意的城市公廁體系。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鄉管理局、市商務局、市文旅局、市衛健委、市體育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範區管委會、不鏽鋼園區管委會
(六)城市管理精細化工程
提升市容環境管理,為市民民眾打造乾淨整潔、規範有序的城市環境。依託數位化城市管理平台, 實現城市管理格線化,推進城市精細管理、精準管理、智慧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執法水平。
1.城市市容環境管理提升行動。深入圍繞《太原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開展聯合執法,持續開展序化工程專項整治,對占道經營、出店經營和露天燒烤保持高壓態勢。條件具備的區可劃定區域設立臨時便民市場並規範管理,引導商販入市合法經營。整治亂張貼,嚴肅查處在城市主次幹道、建築外牆、樹木、市政及其他設施上隨意塗寫、刻畫、張貼的行為。對渣土車、垃圾車、混凝土車等實施嚴格管理,嚴禁沿路拋灑和違規傾倒。對高空建築安裝監控設備,加大治安巡查力度,整治高空拋物。全面規範市民養犬行為,避免大型犬、流浪犬傷人和犬吠擾民等現象。
2.“數字城管”全覆蓋行動。儘快完成數位化城市管理平台全覆蓋,積極推進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試點工作,在當前數字城管平台基礎上,整合搭建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實現對城市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揮調度。推動數位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級,實現感知、分析、服務、指揮、監察“五位一體”,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智慧型化管理水平。
3.“全民城管”行動。深入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推動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建立健全市、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四級城市管理網路,將城市管理事項納入格線化管理。積極引導公眾參與城市管理,營造“共建共享”的城市管理理念,形成“城市管理、人人有責”的良好氛圍。開展多種形式的城市文明主題宣傳教育和實踐活動,提高全體市民的文明意識。
4.“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定期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大業務培訓力度,提升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綜合素質。嚴格執行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和行政執法公示三項制度,推行“律師駐隊”制度。大力推行“721”工作法,在城市主次幹道設立城市管理執法服務崗亭,主動對接和服務民眾。
牽頭單位:市城鄉管理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範區管委會、不鏽鋼園區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提升城市品質是一項系統工程,各縣(市、區)、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提高認識,切實把提升品質行動抓好抓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是推動城市品質提升的責任主體,要強化領導責任,由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管負責人抓具體落實;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指導、協調、推進城市品質提升行動各項工作。
(二)有序推進實施。各單位結合實際,建立和落實城市品質提升項目清單,明確時間進度。市直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各縣(市、區)及開發區的工作指導和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各縣(市、區)、綜改示範區、不鏽鋼園區和市直相關單位於2020年3月31日前將實施方案報市城鄉管理局。
(三)加強督導考核。市政府對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和實際成效進行檢查督導,重視不夠、措施不力、進展緩慢的,予以通報批評,啟動問責機制。建立考核評價機制,定期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印發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範區、不鏽鋼園區管委會,市直各委、局、辦,各有關單位:
《太原市城市品質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2年)》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23日

政策解讀

2020年3月23日,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太原市城市品質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2年)》(並政辦發〔2020〕12號)(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現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用繡花精神管理城市”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發展理念,深入推進我市的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升省會城市的核心競爭力和輻射帶動力。
二、起草過程
《行動方案》起草工作於2019年11月展開,11月6日形成初稿,並向各區人民政府、綜改示範區管委會、不鏽鋼園區管委會和市直相關單位共20個單位徵求意見。在充分吸收各單位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經過多方面論證和修改,並經市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後由市政府領導簽批後正式印發。
三、結構框架和主要內容
《行動方案》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為指導思想。通過全面實施六大工程,著力破解長期以來我市城市管理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提升城市品質,推進城市高質量發展,有效轉變城市發展方式,加快建設具有鮮明特色特點特質的魅力城市,有效提升我市的精細化管理水平。
第二部分為主要任務。共涉及6大工程,19項行動。逐一明確了各項行動的工作內容、時間節點、工作目標和牽頭單位、責任單位。
第一項工程是“兩下兩進兩拆”專項整治行動包括兩下行動、兩進行動、兩拆行動。要求對建成區範圍內的違規戶外廣告、架空線纜、違法停車、違章建築和不必要的圍牆開展集中整治。牽頭單位為市城鄉管理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公安交警支隊。責任單位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範區管委會、不鏽鋼園區管委會。
第二項工程是城市特色與特色塑造工程包括建築強度控制行動、建築立面綜合整治行動、城市特色片區打造行動。要求到大力開展城市設計,充分發揮城市設計對塑造城市特色的重要作用,到2022年,完成《太原市總體城市設計》最佳化,加強重點片區、節點的城市設計,各縣(市、區)至少建設1條示範性精品主幹道工程,打造2個以上城市特色片區,城市風貌品質明顯提升。
第三項工程是生態空間建設工程包括綠道建設行動、藍道建設行動、綠地建設行動、環城生態休閒區建設行動。牽頭單位為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園林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管理局。責任單位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範區管委會、不鏽鋼園區管委會。要求要推進綠道、藍道、環城生態休閒區建設,完善均衡分布的公園綠地體系,構建全域生態網路格局,全力打造國家園林城市。到2022 年,各縣(市、區)及開發區完成綠道專項規劃,建設一批綠化特色道路;具備水系條件的縣(市、區)要完成藍道專項規劃,同步推進城市藍道建設;全市城市(含縣城)綠化覆蓋率達42%以上;環城生態休閒區建設要取得階段性進展。
第四項工程是道路交通最佳化工程包括道路網布局及建設行動、老城區微循環疏通行動。牽頭單位為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交警支隊。責任單位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範區管委會、不鏽鋼園區管委會。要求完善和實施好城市道路交通專項規劃,強化城市道路交通組織體系,做到主幹線暢、微循環活;最佳化交通出行結構,提高綠色出行比例;整治交通堵點,形成安全高效有序的城市交通秩序;發展“智慧交通”,提高交通管理智慧型化水平。到2022年,全市城市建成區道路網密度平均達到8公里/平方公里,建成區道路面積率達到15%,城市公共運輸出行分擔率(不含步行)達到20%以上,城市交通秩序明顯好轉,出行難得到明顯改善。
第五項工程是居住環境改善工程包括老城更新行動、健全城市社區公共服務設施行動、城市衛生環境提升行動。牽頭單位為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管理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體育局。責任單位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範區管委會、不鏽鋼園區管委會。要求採用微改造,下足“繡花”功夫,探索多種模式,推進城市修補和有機更新,加強社區建設,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和各項配套設施, 改善居住環境,引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轉變。到2022年,各縣(市、區)至少建設3個以上全齡社區;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數量達標、管理規範、民眾滿意的城市公廁體系。
第六項工程是城市管理精細化工程包括城市市容環境管理提升行動、“數字城管”全覆蓋行動、“全民城管”行動、“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牽頭單位為市城鄉管理局。責任單位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範區管委會、不鏽鋼園區管委會。要求提升市容環境管理,為市民民眾打造乾淨整潔、規範有序的城市環境。依託數位化城市管理平台, 實現城市管理格線化,推進城市精細管理、精準管理、智慧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執法水平。
第三部分為保障措施。分別從強化組織領導、有序推進實施、加強督導考核三個方面對各單位各部門開展城市品質提升行動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要求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落實,制定實施方案,建立健全機制,確保工作有效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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