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露天燒烤整治的通告

2017年4月1日,太原市人民政府為推進省城環境改善和城市管理全面提升行動,市政府決定依法在全市建城區範圍內進一步加強露天燒烤整治而發布的通告。

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露天燒烤整治的通告
為推進省城環境改善和城市管理全面提升行動,市政府決定依法在全市建城區範圍內進一步加強露天燒烤整治。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本市建城區範圍內從事露天燒烤經營。從事燒烤經營的,應具備固定門店,全部入室經營,並按要求安裝高效油煙淨化裝置,不得向外直排。
二、各區政府、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為露天燒烤整治責任主體。應推行聯合執法、錯時執法、延時執法,堅持“打早、打小、打新”,發現一處、取締一處、鞏固一處,保持露天燒烤整治高壓態勢,做到整治無盲區、無死角。
三、對於無照經營、超出門店占道經營行為,由城市管理部門依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和《太原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規定依法予以查處。未採取防控措施,產生油煙排放的,由環境保護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依法予以查處。持證單位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由食品藥品監督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山西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督管理辦法》依法予以查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由市城鄉管委聯合市環保、工商、食藥等部門對整治行動進行督導檢查,對難點熱點焦點問題重點督辦限期整改。對城市管理中的不法行為和不文明現象,予以媒體曝光。數字城管12319熱線及時受理市民投訴、舉報和意見建議。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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