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長市農業機械管理局

基本介紹,具體職能,

基本介紹

天長市農業機械管理局(以下簡稱農機局),天長市農機化事業起步於上個世紀七十年代,1972年9月15日起逐步地建立健全農業機械管理化機構,正科級行政事業單位,內設辦公室、人秘股、農管股、科教股、購機辦等5個股室;二級機構有天長市農機監理站、天長市農機推廣站(農機化技術學校),下屬農機公司(正在破產改制中)、15個鄉鎮農機站。市農機局主要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農機化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農機化發展計畫、規劃,建立健全農機服務體系,開展農機社會化服務,主管全市範圍內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機駕駛技術考核,核發牌證,調查分析農機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處理農機違法和事故,組織指導農機科技推廣,農機化技術培訓,對農機產品鑑定、經營、使用、維修實行行業管理。

具體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農機化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農機化行業管理的政策、規範性檔案和農業機械化技術規範、標準,經批准後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全市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重大農業機械化生產活動,指導農機抗災救災工作。
三、負責農機經營、維修、跨區作業以及各類農機中介服務組織等實行行業管理;指導農機經營、維修和交易市場建設;負責組織農機產品的試驗鑑定、質量監督檢查、認證管理工作;負責農機職業技能開發管理工作;負責指導農機行政執法體系和隊伍建設。
四、協調農用柴油供應工作;研究提出農用救災柴油和補貼資金的分配意見,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農機節能技術的推廣套用和設備更新換代工作。
五、負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技術檢驗、入戶、發放牌證及農機操作人員考試、考核發證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農機安全生產宣傳、違章行為查處、事故調查處理和農機行政複議工作。
六、研究制定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基層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七、負責組織農機化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機具的研製、套用、推廣、普及;負責農機化行業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負責農機推廣許可證審核、申報工作。
八、負責各類農機人才教育培訓;指導農機化數學;研究擬定農機化科技、教育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農機化科普宣傳、技術交流;負責農機科技成果鑑定管理工作;負責農機化建設項目的立項、申報、審核和管理。
九、負責全市農機化行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參與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農機利用對外資項目工作;參與研究提出農機產品進出口建議,推動農機對外開放。
十、負責農機化統計信息工作;指導農機化管理系統信息網路建設;指導全市農機系統財務工作和農機化項目資金使用監督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局屬農機企事業單位。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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