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開發區文化創意產業聯盟

天津開發區文化創意產業聯盟

任何經濟形式的發展都離不開文化與創新,企業如此,區域如此。文化是一個地區發展的高層次追求,既有物質層面含義,又有精神層面的意義。文化及創意形成產業是滿足社會不斷發展的深層次需求,體現著高科技的聚集和高級人才的聚集,是建立在傳統產業基礎上的智慧產業、環保低碳產業,暨發端與服務於傳統產業,又為引導傳統產業升級、變革發展方式注入活力與智慧支持。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天津開發區文化創意產業聯盟
  • 總部地點:津開發區
  • 經營範圍:文化與創新
  • 公司性質:創意產業聯盟
聯盟簡介,背景,聯盟名稱,引,目的,中心,主導,重點,聯盟性質,聯盟理念,發展目標,聯盟章程,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任務、業務範圍和活動原則,第三章 會員,第四章 組織機構,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廢止後的財產處理,第八章 附則,聯盟(TCIF)成立大會,

聯盟簡介

背景

國家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高度重視,專門出台了相關發展規劃。文化創意產業作為“創新中國”的主旋律和重要推動力量,是意識形態、精神引領、產業推動的全面整合發展,與傳統產業相比,不僅有經濟意義,還有社會發展與精神文明推動意義。全國各地都非常重視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都出台了相應鼓勵支持政策,以此提升、拉動區域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發展。
文化創意產業包羅萬象。它包括研發、原創、設計、工藝,任何產業發展都與文化創意產業有關聯,從產業表現形態上又包括影視、電玩遊戲、傳媒出版、廣告、策劃、會展、演藝、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開發與利用等。
泰達先進制造業非常發達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嚴重滯後形成巨大反差。如果不加大文化創意產業推動,泰達的製造產業就會受制於研發、原創、設計、工藝等創意領域,從戰略上講,不利於區域長期穩定發展。鼓勵企業將研發、原創、設計和工藝環節入駐泰達或聚集全球研發、原創、設計和工藝資源與力量,形成泰達特色的文化創意產業,既有經濟意義,又有戰略意義。
目前,泰達文化創意產業還處於起步推動階段,還沒有形成產業集群,也沒有真正意義的領頭企業,對於戰略需求的泰達而言,一方面需要在政策層面上加大鼓勵力度,形成以政策驅動為核心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力量;另一方面,通過創立文化創意產業聯盟,形成交流推動平台,規範和引導文化創意產業健康發展。
政府主導下的文化創意產業聯盟是符合產業初級階段的必須之舉。利用政府資源,包括政策、專項資金、管理職能等,能有效聚集文化創意產業資源,能凝聚現有文化創意企業力量,能在文化創意產業招商與吸聚上形成示範與推動作用。尤其在文化創意產業如何適應泰達特色方面,政府主導更能夠使聯盟以泰達發展為中心,真正發揮聯盟作用,促進泰達產業升級與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

聯盟名稱

天津開發區文化創意產業聯盟

目的

培植文化創意,深耕現代產業,轉變發展方式,促進產業升級,保障區域領先

中心

以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產業化推動為中心,立足泰達,服務濱海

主導

文化創意資源與區域發展對接,文化創意產業與高科技及先進制造業對接,文化創意發展與全球市場對接

重點

– 萃取:鼓勵企業將設計、創意、品牌本土化、專業化、市場化,形成泰達文化創意產業氛圍與生力軍
– 聚集:通過活動引導文化創意產業領軍者關注泰達、了解泰達、深耕泰達,形成泰達文化創意產業的注入式發展
– 整合: 推動文化創意產業人才、資金、項目、市場與區域發展的全面整合,迅速形成文化創意產業特色
– 服務: 打造行業溝通平台,提供產業鏈發展信息及上下遊資源,推廣文化創意產業新技術、新產品,聚集社會優質、優勢資源,維護會員企業權益,切實服務會員、服務文化創意產業聚集地、服務泰達、服務濱海新區

聯盟性質

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非營利性行業組織

聯盟理念

立世為公(公正、公平、公開、公信)
成事在人(人品、人才、人和、人為)
胸懷世界(開放心態、全球視野、整合資源、服務社會)
著眼未來(成長、成功,持續發展,領先國際,引領未來)

發展目標

平台功能化、活動品牌化、影響社會化、發展多元化。

聯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組織名稱:天津開發區文化創意產業聯盟;組織英文名稱: Tianjin Development Area Cultural&Creative Industries Federation 。英文縮寫:TCIF。
第二條
本聯盟依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精神組建,是從事文化創意產業的企事業單位以及個人按照自願平等原則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組織,實現行業服務和自律管理的跨部門、跨所有制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法人
第三條
本聯盟的宗旨是: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竭誠為會員服務,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在政府、社會和企、事業單位之間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在推進泰達及濱海新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中發揮規範管理和協調服務作用。
第四條
本聯盟的業務主管單位是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文化教育局,登記管理機關是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管理局。

第二章 任務、業務範圍和活動原則

第六條
本聯盟的任務是: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法規、條例;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有關文化創意產業的政策意見和建議;協助政府制(修)定有關文化創意產業領域的政策、法規、標準,並推動其貫徹執行;
(二)開展文化創意產業有關課題的調研,向會員及有關部門提供創意產業發展情況,市場發展趨勢,經濟預測等信息,做好信息諮詢服務和政策、技術、產業、市場導向工作,協助政府部門制定文化創意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
(三)積極利用聯盟平台,收集國內外有關文化創意產業信息,積極整合資源,協助政府部門做好有關文化創意產業的項目招商與促進發展工作;
(四)加強合作與交流,通過海內外信息發布、組織國內外文化創意產品交流、展銷,為會員開拓國內外市場服務,協助會員提高產品質量,積極地把泰達及濱海新區的文化創意產業推向國內外;
(五)積極開展聯盟業務領域的諮詢、服務工作,建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交流平台;
(六)培養造就一批文化創意領域的優秀人才;
(七)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反對不正當競爭,反對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的規範化建設;
(八)促進文化創意產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專利申請。
(九)承辦政府或其他組織交由聯盟辦理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
本聯盟的業務範圍:資源整合、行業規範協調與合作交流、諮詢、培訓、中介服務、會展招商、文化創意產業招商服務、承辦政府等有關部門委託的事項。
第八條
本聯盟活動原則:聯盟應當遵循“民主集中制”和“自主辦會”原則,實現工作自主,人員自聘、經費自籌。聯盟的活動應當符合法律、法規以及行業的整體利益和要求,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按照“誠實守信”、“公正公平”的原則開展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九條
本聯盟的會員分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申請加入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創意產業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及在創意產業領域有影響的個人和團體;
(二)承認本聯盟章程;
(三)自願加入本聯盟。
第十條
會員入聯盟程式是:
(一)提交入聯盟申請書;
(二)由本聯盟理事會審核同意,並發給同意吸收入聯盟的有關證書。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享有本聯盟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聯盟舉辦的有關活動;
(三)獲得本聯盟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聯盟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加入聯盟自願,退出聯盟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聯盟章程,執行本聯盟決議,服從行規行約,維護行業利益;
(二)完成本聯盟委託的工作,支持並參加本聯盟的各項活動;
(三)按規定時限和標準交納會費;
(四)主動向本聯盟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報表。
第十三條
會員退出聯盟應向本聯盟遞交書面函件,會員如果在兩年內無故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聯盟活動的,視為自動退出聯盟並進行公告。
第十四條
會員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本聯盟章程的,經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與會者通過,予以除名並公告。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五條
本聯盟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文化教育衛生局審查並經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管理局批准同意。但提前、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八條
本聯盟設顧問指導委員會、專家諮詢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和理事會,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幕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工作指導委員會代表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文教衛生局對聯盟日常工作進行指導。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
(三)召開會員代表大會,並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決定會員的除名;
(五)決定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並依法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登記;
(六)決定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和免職;
(七)根據理事長的提名,決定秘書長人選的聘免;
(八)根據秘書長的提名,決定副秘書長人選的聘免;
(九)領導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一)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增補理事,應經會員大會選舉。特殊情況下可由理事會補選,但補選理事應經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追認;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可隨時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聯盟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等組成;
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九條第一、四、五、六、九、十、十一等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可隨時召開;
增補常務理事,應經理事會選舉,特殊情況下可由常務理事會補選,但補選的常務理事應經下一次理事會追認。補選的常務理事應在理事中產生。
第二十三條
本聯盟的理事長、副理事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行業內有較大影響;
(二)最高任職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
本聯盟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的任期三年,連任一般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審查同意並經 民政局批准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五條
本聯盟的秘書長為本聯盟法定代表人;
本聯盟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機關無現任公職,個人信用良好;
本聯盟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時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條
本聯盟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年齡超過70周歲,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文化教育衛生局審查同意並經 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管理局批准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聯盟的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負責督促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聯盟簽署重要檔案。
第二十八條
本聯盟秘書處是理事會的日常辦事機構。由秘書長主持日常工作,其任職條件參照第二十三條。秘書處的工作人員由專職人員和兼職人員組成,其人事分配製度和社會保障制度按照國家及天津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聯盟秘書長行駛下列職權:
(一)主持秘書處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的負責人,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和辭退;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條 監事會
本團體設監事會由五人組成,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向會員大會負責,主要職責是:
(一)選舉產生監事長;
(二)出席理事會;
(三)監督本社團及領導會員依照《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開展活動;
(四)監督本社團及領導會員依照章程、業務範圍及內部管理制度開展活動;
(五)對本社團會員違反本團體法律,損害本團體聲譽的行為進行監督;
(六)對本團體的財務狀況進行監督;
(七)對本團體的違法違紀行為提出處理意見,提交理事會並監督執行。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一條
本聯盟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承辦政府部門委託事項獲得的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
本聯盟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聯盟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聯盟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聯盟的資產管理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務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聯盟換屆和變更法定代表人之前,聘請專業審計事務所審計,並作出審計報告。
第三十七條
本聯盟註冊資金叄萬元,由天津零碳創意發展有限公司出資。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八條
對本聯盟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審議後報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九條
修改後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經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文化教育衛生局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管理局核准並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廢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條
本聯盟因完成協會章程規定的宗旨、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一條
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文化教育衛生局審查同意。
第四十二條
本會終止前,須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文化教育衛生局下成立清算工作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
本會經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管理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文化教育衛生局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聯盟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經_年_月_日第一次會員代表會員表決通過。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聯盟理事會。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自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管理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聯盟(TCIF)成立大會

天津開發區文化創意產業聯盟成立暨首屆新藝沙龍圓滿成功
天津文化創意產業聯盟成立沙龍天津文化創意產業聯盟成立沙龍
天津開發區文化創意產業聯盟(TCIF)成立大會於2011年5月20日在泰達國際會館隆重舉行。天津濱海新區常委、宣傳部部長於景森,濱海新區宣傳部副局級巡視員、文廣局副局長張長海,特邀嘉賓江蘇人民出版社黨委書記、《董事會》雜誌社總編輯佴永松,北京華盈星集團總裁李爾葳等嘉賓出席成立大會。天津濱海新區常委、宣傳部部長於景森同志、天津開發區文化創意產業聯盟執行理事長厲戟先生共同為聯盟成立揭牌。天津開發區文化創意聯盟是由天津泰達科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天津零碳創意發展有限公司、天津泰達中南體育文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發起的民辦官助的非贏利性行業組織與公共服務平台,在天津開發區文化教育衛生局、城市管理局等有關部門支持下於2011年3月28日正式批准成立。現有會員企業30餘家,會員主要從事動漫與網路遊戲研發製作、廣告會展、設計創意及文化用品製造、數字內容及影視製作、印刷複製及著作權交易、文化旅遊等有關文化創意產業方面。聯盟未來將通過沙龍、講堂、博覽、主題創意大賽、行業考察交流的方式實現文化創意產業資源與區域發展對接、文化創意產業與先進制造業對接、文化創意發展與市場對接,打造會員、區域、產業的共贏發展平台。
天津開發區文化創意產業聯盟揭牌儀式天津開發區文化創意產業聯盟揭牌儀式
天津濱海新區常委、宣傳部部長於景森同志表示:“以創新中國為主導”我國現在正在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文化創意產業屬於戰略新興產業的一部分。文化創意產業聯盟的成立標誌著天津開發區在成為先進制造業基地的同時,也走在了文化創意產業的前列。開發區作為濱海新區的重要組成部分,如何結合現有的製造業優勢,在文化創意產業上闖出一條新路,也將為濱海新區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樹立榜樣,作出示範。
成立大會上,天津泰達集團黨委書記孔向日、天津大鵬文化藝術有限公司藝術總監高大鵬、華盈星集團總裁李爾葳、TCIF執行理事長、深度文化傳播董事長厲戟、江蘇省人民出版社黨委書記、《董事會》總編輯佴永松、TCIF秘書長、天津零碳創意發展有限公司執行董事萬千參與首屆新藝沙龍環節,就“文化產業化路徑選擇”主題進行對話。
天津開發區文化教育衛生局局長曾佳同志表示:聯盟是開發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非常重要的推動和公共服務平台,文化教育衛生局作為聯盟的主管單位,一定會全力以赴的支持聯盟的發展。同時希望聯盟會員積極利用平台優勢,充分交流合作、取長補短,形成開發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合力,提升開發區文化創意產業整體水平,為實現濱海新區“爭當全國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排頭兵”戰略目標多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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