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區望海樓街地震應急預案

天津河北區人民政府望海樓街道辦事處為了保障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政府望海樓街道地震應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輕經濟損失,保障民眾地震後生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天津市防震減災條例》、《天津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天津市地震應急預案》精神,結合地震應急工作實際情況,制定的預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河北區望海樓街地震應急預案
  • 主題分類: 應急預案
  • 發布機構:天津河北區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2009-05-11
檔案簡介,總則,體系職責,應急處置,疏散地,

檔案簡介

主題分類: 應急預案
附 加 碼:
發布機構: 天津河北區人民政府望海樓街道辦事處
發文日期: 2009-05-11
名 稱: 河北區望海樓街地震應急預案
文 號: 北望政字[2009]15號
北望政字[2009]15號
簽發:張炳會
附屬檔案:
1、街抗震救災指揮部編成
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政府望海樓街道辦事處檔案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政府望海樓街道辦事處檔案
2、指揮部人員聯絡圖
3、地震災害事件分級表

總則

2、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力減損失。把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地震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預防為主,平震結合。堅持預防為主,預防和救助相結合,全面做好地震應急的各項準備工作。
(3)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在街黨工委、街辦事處的領導下,建立街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各科室、社區居委會條塊負責、屬地為主的應急工作機制,實行領導部門負責制。
(4)依靠科技,科學應對。提高應對地震災害的科技水平。
(5)軍地聯動,快速高效。建立廣泛的社會動員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高效處置能力。
本預案適用於我街轄區內處置地震災害,以及由地震災害引起的次生災害事件的應急活動。

體系職責

街抗震應急組織體系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街抗震救災指揮部和社區居委會抗震救災指揮部構成。
我街成立抗震救災指揮部,由李文濤、張炳會任總指揮,孫巍、杜學優、李桂枝、劉建華、王寧、楊安禮任副總指揮,組織指揮全街的抗震救災行動。
指揮部職責:主要是執行區委、區政府關於抗震救災的各項指令;了解和掌握轄區內的震情、災情、社情、民情及發展趨勢;組織指揮各種搶救、搶險、搶修行動;計畫安排災民安置和各類生活物資供應;組織災後恢復與重建工作;組織信息發布與宣傳教育;執行區委、區政府下達的其它任務。
指揮部下設4個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由街工委辦、行政辦、宣傳科組成。主要職責:蒐集震情、災情、社情、民情;制定應急救援計畫;協助總指揮組織實施抗震救災行動;掌握、報告、通報抗震救災的進度情況;協調部隊、駐區單位救援行動;協調志願者的救援行動;協調專家指導應急救援工作;辦理指揮部會議、活動和文電。
2、搶救搶險組。由街武裝部、文衛科、城管科、駐區部隊、武警、昆緯路醫院、小關房管站組成。主要職責;組織搜救被困民眾和受傷人員;組織各類次生災害處置及特殊建築物的搶險;組織對可能發生次生災害的地點和設施採取緊急防護措施;協調外援部隊在轄區內的救援行動;對受傷人員進行救助;監督、監測災區生活飲用水源和食品,預防和控制各種傳染病等疫情發生;儘量做好災區的環境衛生工作。
3、民眾生活組。由街居民工作科、紀工委、財政科、組織科、經濟辦、信訪辦、人大工委辦、團委、婦聯、總工會、計生辦、勞動保障中心等組成。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受災民眾救助工作,以及相應的資金、物資保障;保障救災所需的燃料、食品、藥品、飲用水及其它生活必須品供應;深入社區居委會,開展社區的自救、互救;指導有關單位做好因災倒房民眾的緊急安置,保障災區民眾基本生活,保障災區市場供應;負責抗震救災款物的監管與審計。
4、治安安全檢查組。由街安全監察科、綜合治理辦公室、望海樓派出所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負責地震引發的火災、毒氣泄露等次生災害的搶險救援;加強災後的安全檢查,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應急處置

1、地震發生後,迅速收集地震造成破壞的範圍、人員傷亡情況,並上報給區抗震救災指揮部,重大災情和特殊情況可越級上報。並根據職責和規定的許可權,啟動地震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自救、互救和搶險救災工作,派遣緊急搶險隊和醫療救援隊赴災區進行人員搶救。
及時查明次生災害情況和威脅,做好處置和防禦。組織安置災民,必要時疏散居民,解決災民吃飯、飲水、居住等基本生活需要。當地震突發事件造成的破壞十分嚴重,超出我街自身處置能力,應立即向區政府或市政府報告,請求支援。
2、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的條件是:地震災害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完成;地震引發次生災害的後果基本消除;經過震情趨勢判斷,無發生較大餘震的可能;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秩序。街抗震救災指揮部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建議宣布應急期結束,並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因救災臨時徵用、借用的房屋、各種工具和機械應及時歸還,造成損失或無法歸還的,按照市政府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做其它處理,
災後重建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逐步實施。

疏散地

1、天津第二中學操場
2、天津第五十七中學操場
3、中山公園
4、陽光廣場
5、糧店街派出所後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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