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是天津市機構改革中新組建政府部門。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簡介

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將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的職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房屋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作為市政府組成部門。不再保留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檔案,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有關政策和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相關行業發展規劃。負責編制相關市政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政基礎設施(不含與土地資源整理相關的市政配套基礎設施)近期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軌道交通和機場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城市建設資金。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統計工作。
(三)承擔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保障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責任。擬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住房貨幣分配、公有住房出售、公房租金改革和房改資金管理。承擔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
(五)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負責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負責編制房地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負責制定房地產(含保障性住房)建設計畫。擬訂房地產項目基礎設施配套建設標準並監督執行,指導推動住宅項目非經營性公建配套建設。負責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等交易行為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服務機構管理。負責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
(六)負責直管公產房屋(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除外)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歷史風貌建築保護利用管理。擬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政策制度並監督執行。督促、協調落實私房政策。負責涉外房地產和代管房地產的管理。
(七)負責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歸集和使用管理。
(八)負責建築行業和建築市場管理。負責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和軌道交通、機場項目建設管理。負責制定工程造價、招投標、契約、施工許可等相關政策,並監督管理。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和監理、造價等中介服務機構資質及相關執業人員資格的管理。
(九)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管理。組織制定工程建設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施工圖審查和施工圖審查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相關工作。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抗震設防的監督管理。
(十)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村鎮建設試點示範工作。
(十一)負責建設工程(法律、法規有特殊規定的除外)施工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已建成交付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村民自建房屋除外)。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重大項目建設綜合協調。
(十二)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科技、教育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推進科技進步和成果轉化工作。負責推廣建築節能、綠色建築和裝配式建築發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職業教育工作。
(十三)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招商引資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推動市政基礎設施投融資工作。
(十四)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委綜合性業務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公文處理、會務接待、活動會議的組織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 作。負責組織協調委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運行保障事務管理。
(二)組織處。負責歸口管理的市管單位和中央駐津單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負責黨中央和市委決策部署的傳達貫徹、推動落實工作。承擔委黨委日常工作。牽頭推動黨的制度規定的落實。負責黨建工作研究。牽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牽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推動落實“三重一 大”制度。牽頭落實市委督查、督辦工作。組織落實市委巡視整改工作。牽頭負責委國家安全和保密工作。
(三)幹部處。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教育培訓和幹部監督管理。負責委機關幹部隊伍建設和直屬單位處級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公務員管理工作。負責系統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負責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協助做好歸口管理的市管單位、中央駐津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四)宣傳處(統戰處)。負責意識形態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新聞輿論宣傳。負責官方微博發布和網路輿情工 作。組織推動理論教育工作。組織推動行業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負責系統統一戰線工作。承擔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有關工作。
(五)法規處。組織擬訂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有關政策措施。負責執法監督工作。組織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負責委發規範性檔案的法律審核工作。負責委權責清單制定工作。負責核定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職責。組織系統普法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六)綜合業務處。負責委綜合性業務的協調、落實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各類專項工作。負責住房城鄉建設政策調研工作。負責政務督查、綜合性業務督查工作。負責績效考核工作。負責城市工作的協調推動。負責民心工程建設協調推動工作。牽頭組織委招商引資工作。 負責經濟協作和對外援助、援建工作。負責系統數據分析工作。
(七)建設信息處。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管理。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地理信息系統建設。組織政務服務平台信息化建設。負責政務數據歸集和套用,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大數據建設。推進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信息化管理工作。負責委入口網站內容管理,對委相關網站內容進行監管。牽頭委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信息化工作。負責委辦公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八)住房保障處(住房制度改革處〉。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住房保障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年度計畫。負責全市租房補貼和保障性住房建設統計工作。擬訂住房貨幣分配、公有住房出售、公房租金改革相關政策。指導區、委局(集團公司)、駐津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管理全市房改資金,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房改資金的使用。承擔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日常 工作。
(九)房地產開發建設處。負責編制房地產建設發展專項規劃。負責制定房地產開發年度建設計畫。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和信用體系建設。負責保障性住房立項、可研、投資計畫批覆。擬訂房地產項目基礎設施配套建設標準並監督執行,指導推動住宅項目非經營性公建配套建設。
(十)房地產市場監管處。負責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等交易行為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管理。負責監測、分析房地產市場動態、趨勢。
(十一)房屋管理處(歷史風貌建築保護處)。指導歷史風貌建築的確定、整修、保護、利用管理。負責直管公產房屋(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除外)資產的監督管理。制定直管公產房屋租賃、維修、管理政策並推動實施。負責直管公產房屋的認定。督促、協調落實私房政策。負責涉外房地產和代管房地產的管理。
〈十二)房屋徵收管理處。擬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相關政策。負責編制固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年度計畫。指導、監督各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監督檢查房屋徵收評估活動。負責固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工作情況的監測、統計和分析。
(十三)物業管理處。負責編制物業管理髮展規劃。負責新建物業項目管理區域和物業管理用房認定。負責物業管理項目基礎信息採集入庫工作。負責物業管理前期備案和物業管理項目招投標備案工作。負責物業服務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物業管理評標專家庫建設管理。
(十四〉發展策劃處〈海綿管廊處)。組織研究分析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綜合性、系統性、長遠性重大問題。編制市政基礎設施近期建設規劃,建立項目儲備庫。參與有關規劃的編制及評審工作。組織編制海綿城市和綜合管廊專項規劃,制定相關政策。負責城鄉建設綜合統計工作。
(十五)投資計畫處。負責擬訂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年度投資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建設資金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市政基礎設施投融資和本領域特許經營工作。
〈十六)重大項目辦公室。負責協調推動軌道交通等市 級重大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承擔市政交通基礎設施重點工程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市政工程建設處。負責市政基礎設施(除重大項目外)建設協調推動工作。負責擬訂建設項目管理機制和 相關政策。負責未移交市政基礎設施防汛工作。
(十八〉村鎮建設處。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危房改造、農房節能改造和抗震加固。編制和推廣村鎮建設標準、規範、設計圖集。指導傳統村落保護與發展工作。指導村鎮建設試點示範工作。
(十九〉標準設計處。組織制定工程建設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編制勘察設計行業發展規劃。負責勘察設計行業和市場管理。負責勘察設計類企業資質和執業人員資格管理及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施工圖審查的監督管理,負責施工圖審查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抗震 設防的監督管理。
(二十)建築市場管理處。負責編制建築業發展規劃。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和監理、造價等中介服務機構資質及相關執業人員資格的管理。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負責工程造價管理。負責建設工程契約管理。負責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建築勞務用工管理。
(二十一)建設質量安全處。擬訂建設工程(法律、法規有特殊規定的除外)質量、安全生產管理相關政策並監督執行。負責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和軌道交通、機場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監督指導已建成交付使用 房屋的安全管理(村民自建房屋除外)。負責工程質量檢測 機構、安全生產許可管理。負責“安管人員”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組織重大工程項目技術方案審查。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建築施工應急管理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安全。
(二十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處口制定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相關政策。負責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相關工作。
(二十三)科技教育處。負責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科技發展與技術進步規劃。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科技項目管理和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推動綠色建築、建築節能和裝配式建築發展。負責住房城鄉建設科研管理工作。指導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教育管理工作。
(二十四)政務服務處。負責委行政許可、公共服務事項的綜合受理和集中審批。牽頭組織行政審批事項標準、政策的制定。負責委進駐行政許可服務中心視窗工作人員的管理、考核和監督。
(二十五)審計處。負責國家和我市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工作部署落實情況的內部審計。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預算執行、財政財務收支、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負責財政資金為主要資金來源的重點項目的審計。負責直屬單位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審計。負責直屬單位內部控制及 風險管理情況的審計。督促落實審計整改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二十六)財務處。負責編報並落實年度財務預決算。 負責城市建設資金和專項資金的撥付。負責委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使用、處置等情況的監督管理。
( 二 十 七) 信訪 處 。負 責 系 統 綜 治 、維 穩 、防 范 、反 恐 和平安 建設工作的 協調 和考核 。負 責民眾來信來 訪 和 網路 留 言 的接待 、受 理 、轉 辦 、答 復 。負 責重 點信訪 事項 的協調 辦 理和督察督 辦 。
機關黨委辦公室(與人事處合署辦公)。負責機關黨群 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管理。負責組織推動直屬事業單位改革工作。負責直屬事業單位崗位管理。負責委外事相關工作及出國人員審批和管理。負責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和軍轉幹部接收工作。組織工程技術土建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負責系統政工職稱系列評審工作。協調指導機關和所屬單位工會工作。
巡察工作辦公室。負責向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 作。擬訂巡察工作計畫。統籌、協調、指導開展巡察工作。 承擔與巡察工作相關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向市委巡視工作辦公室報送工作規劃、工作總結和工作信息 等。負責機關紀委相關工作。
巡察組。貫徹市委、委黨委有關巡察工作的決議、決定,承擔巡察任務。負責巡察委屬各單位貫徹執行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黨的紀律情況以及市委、委黨委重大決策 部署落實情況、重點任務目標完成情況。負責向委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巡察中發現的重要情況和問題線索,並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移交巡察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及線索。督促被巡察單位及時完成巡察整改任務。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委機關離休幹部管理工作。組織委機關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指導系統和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現任領導

宋力威
現任: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書記
分工:負責委黨委全面工作。
蔡雲鵬
現任: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副書記、主任
分工:負責委行政全面工作。
分管審計處。
趙伯慧
現任: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委員,市紀委、市監察委員會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紀檢監察組組長,市紀委、市監察委員會派駐紀檢監察組一級巡視員
分工:負責督促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履行監督責任,主持駐委紀檢監察組全面工作。
魯承斌
現任: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
分工:負責委行政管理、綜合性業務、建設質量安全、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工作。分管辦公室、綜合業務處、建設質量安全處、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處;分管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總隊、機關服務中心。
聯繫水電基礎局、中交一航局、中交天航局。
王連成
現任: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
分工:負責房屋徵收管理、重大項目建設、村鎮建設、市重點工程指揮部辦公室工作。分管房屋徵收管理處、重大項目辦公室、村鎮建設處;分管拆遷辦。聯繫中鐵十八局、中鐵建大橋局、中鐵六局天津公司。
許南
現任: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一級巡視員,市第九批援疆幹部副領隊,市對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揮部副總指揮、臨時黨委副書記,新疆自治區和田地區行署副專員
分工:任援疆副總指揮、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地區行署副專員。
唐連蒙
現任: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
分工:負責住房保障、房地產市場監管、房屋管理、物業管理、公積金管理辦公室工作。分管住房保障處(住房制度改革處)、房地產市場監管處、房屋管理處(歷史風貌建築保護處)、物業管理處;分管住保辦、公租房管理中心、保障房管理中心、保障房投資公司、房地產市場中心、資金監管中心、測繪中心、房屋安全鑑定中心、房產管理服務中心(房產總公司)、公用公房管理處、風貌辦、風貌整理公司、物業事務中心、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物業招投標中心。
聯繫公積金管理中心、石化四建、中建六局。
吳冬粵
現任: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總工程師
分工:負責發展策劃、投資計畫、市政工程建設工作。分管發展策劃處(海綿管廊處)、投資計畫處、市政工程建設處;分管配套辦、公用配套辦、世行辦。聯繫中冶天工、電建港航、電建市政。
張巍
現任: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總經濟師(試用期到2019年1月期滿)
分工:負責法規、政務服務、財務工作;協助委行政主要領導抓好審計工作。分管法規處、政務服務處、財務處、協助管理審計處;分管研究中心、研究所、盤山療養院、華苑供熱站。聯繫成套局、水泥院、中材節能。
侯學鋼
現任: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二級巡視員
分工:負責建設信息、標準設計、科技教育工作。分管建設信息處、標準設計處、科技教育處;分管信息中心、建信中心、綠建中心、職業學院、雜誌社、考核辦。聯繫天辰公司、市政華北院、中交一航院。
陳恆斌
現任: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二級巡視員
分工:協助黨委書記抓黨建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群團工作。
分管組織處、幹部處、宣傳處(統戰處)、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處)、巡察工作辦公室、巡察組、離退休幹部處、機關紀委、工會;分管黨校、老幹部活動中心。聯繫天津移動、天津聯通、天津電信。
劉俊傑
現任: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二級巡視員
分工:負責房地產開發建設、建築市場管理、信訪工作。分管房地產開發建設處、建築市場管理處、信訪處;分管施工隊伍管理站、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建設交易服務中心、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站、12319城建熱線、安居辦、安居總公司。聯繫中郵器材華北公司、中天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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