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三耿

“天台三耿”是指明代耿定向耿定理耿定力兄弟三人。

人物概況
耿定向(1524-1596)字在倫,麻城(現屬紅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進士。擢御史,出按甘肅,舉劾無所私。萬曆中,累官戶部尚書,立朝有時望。告歸,居天台山,與弟耿定理、耿定力建天台書院,講學以終。著有《天台文集》二十卷、《碩輔寶鑑要覽》、《四庫總目》等並行於世。黃安縣(現紅安縣)系耿定向上奏朝廷設定。
耿定理(1534-1577),字子庸,號楚倥。耿定理亦隱亦教,潛心講學、讀書、著述。
耿定力(1541-1607)字叔台,又字子健。隆慶五年(1571年)進士。任工部主事,不久出為成都知府。提出采木收木法,減免官吏勒索。萬曆年間,官至右僉都御史,督操江,管理江防事。曾多次上書揭露稅收官吏殘酷橫暴、貪贓枉法等弊端,並申述宦官干預政事的危害,累官至南京兵部侍郎。卒贈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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