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救護車

2016年,泰安市民王女士的父親需要轉到濟南接受治療,80公里的路程,救護車竟要價3600元。面對病情危重的父親,王女士只得掏了這筆錢。但是事後她越想越不對勁,細算下來,每公里路竟要收費40多塊錢。

社會評論,社會意義,

社會評論

縱觀山東省濟南市《關於調整規範市急救中心有關收費的通知》,儘管不乏“急救救護用車收費基礎價格為10元,行駛里程按照往返合計計算,每公里3元”的明確標準,但同時也包含了頗具爭議性的規定:“治癒出院病人、長途轉送病人需要救護車服務,用車費用由供需雙方在使用前協商確定”。從表面看,“協商確定”似乎顧及到了雙方的利益與選擇,但患者有沒有平等的資格、充裕的時間、足夠的耐心和自信的底氣與急救中心“討價還價”?

社會意義

透過這起“天價”救護車事件,不難看到諸多制度性漏洞。比如,120救護車究竟是不是“只能接病人,不能出去送”;抑或是只能去周邊,不能跑長途?同一條道路緣何往返收費價格迥異?失范的價格該如何遏制亂象、回歸公益?“天價”救護車的癥結並非只在一個“錢”字,“退錢”之餘,更需深層次把脈問診、綜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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