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會聖統制

天主教會聖統制。在天主教會內,hierarchy一詞具有多種相關的用法。從字面上講,意為"holyordering"(神聖的秩序),該詞被用於不同的情況中。比如有真理層次(HierarchyofTruths),意指對信仰的正式教義的莊重等級。教會具有等級制的本質,這被認為是神的(divine)機構的結構上的特色。.


在最早和最廣義的用法中,這個教會聖統制(ecclesialhierarchy)是指將所有天主子民(PeopleofGod)分為三個級別(states):平信徒(laity),會士(religious),以及聖職人員(clergy)。最通常地,該詞指教會內部的聖職(ministry)等級,即主教(episcopate),司鐸(Presbyterate),以及執事(diaconate)這三級,這被認為是憑天主之力所建立的,因此對教會本身而言是本質的。在一些情況下,hierarchy一詞被用來單指訓導當局(Magisterium),即教會正式的訓導團體——主教們,而司鐸與執事則被排除在外。
此外,還存在一個不同機關和部的優先次序(orderofprecedence),這表明了教會內不同部和機關的優先權或“階層”('rank'),當舉行禮拜儀式(liturgies)或其他典禮時,該種禮節會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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