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遺址

大遺址

大遺址是我們的祖先以大量人力營造、並長期從事各種活動的遺存,體現了我國古代先民傑出的創造力,綜合併直接體現了中華民族和中華文明的起源與發展,是構成中華5000多年文明史史跡的主體。

反映中國古代歷史各個發展階段涉及政治、宗教、軍事、科技、工業、農業、建築、交通、水利等方面歷史文化信息,具有規模宏大、價值重大、影響深遠特點的大型聚落、城址、宮室、陵寢墓葬等遺址、遺址群及文化景觀。 國家有關部門又根據大遺址的密集程度、重要程度、專家認知程度和文化的關聯性等,確定了我國大遺址相對集中的四大文化片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遺址
  • 數量:500餘處
  • 區域:四大文化片區
  • 破壞來源:自然和人為兩方面
  • 拼音:dayizhi
  • 榮譽世界文化遺產
大遺址概述,保護與規劃,重要遺址,

大遺址概述

這四大文化片區分別是:洛陽文化片區、新疆吐魯番片區、西安周原片區、吉林集安沿渤海灣片區。
大遺址是我們的祖先以大量人力營造、並長期從事各種活動的遺存,它體現著我國古代先民傑出的創造力,綜合併直接體現了中華民族和中華文明的起源與發展,是構成中華5000多年文明史史跡的主體。
據介紹,國家歷來重視大遺址保護,一直將其放在文物保護重中之中的地位,但大遺址面積大、保護難度非常大。如今,大遺址主要受著自然和人為兩方面的破壞。相對於風、雨侵蝕等自然因素,人為破壞是大遺址保護面臨的最大威脅。這些人為因素包括:遺址所在地民眾生產、生活活動對遺址造成的破壞,如平整土地、修建道路、宅基地改建、擴建、用土取土等;基本建設工程尤其是國家大型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如高速公路、鐵路等對遺址的占用和影響;遺址所在地及其周邊亂搭亂建、違章建築等對大遺址環境的影響和破壞等。 

保護與規劃

“大遺址”主要包括反映中國古代歷史各個發展階段涉及政治、宗教、軍事、科技、工業、農業、建築、交通、水利等方面歷史文化信息,具有規模宏大。價值重大、影響深遠特點的大型聚落、城址、宮室、陵寢墓葬等遺址、遺址群。在我國已公布的六批2351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約有500餘處是大遺址,占總數的四分之一左右,其中一部分已被列為世界文化遺產或作為世界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
大遺址承載著豐富的歷史信息和文化內涵,是中國五千多年燦爛文明史的主體和典型代表,不僅具有深厚的科學與文化底蘊,同時也是極具特色的環境景觀和旅遊資源,在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向世界展示悠久的中華傳統文化,促進大遺址所在地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當前,我國大遺址保護面臨機遇和挑戰。快速發展的城鄉建設、基礎設施建設、農民生產、生活和盜掘文物的犯罪活動以及千百年來自然力的破壞,使許多本已異常脆弱的大遺址本體及其環境風貌受到致命威脅。設定大遺址保護專項,搶救保護祖國珍貴的文化遺產,顯得尤為必要和緊迫。
國家設立大遺址保護專項資金,實施大遺址保護工程,在有效保護遺址本體及其環境風貌的同時,加強展示和宣傳工作,對於全面提高文物保護、管理、利用水平,發揮文物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實現文物保護事業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重要遺址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1、北 京:周口店遺址、圓明園遺址、琉璃河遺址
洛陽大遺址保護規劃洛陽大遺址保護規劃
3、山 西:陶寺遺址、侯馬晉國遺址、天馬一曲村遺址、晉陽古城遺址、蒲州故城和蒲津渡遺址
4、內蒙古:遼上京遺址、元上都遺址、遼陵及泰陵邑、居延遺址
5、黑龍江:渤海國上京龍泉府遺址、金上京會寧府遺址
6、吉 林:渤海中京城遺址、高句麗王城王陵及貴族墓葬(含遼寧桓仁五女山山城)
7、遼 寧:牛河梁遺址、姜女石遺址(含河北北北戴河秦行宮遺址)、鳳凰山城
8、江 蘇:揚州城遺址、鴻山墓地
9、福 建:萬壽岩遺址、屈斗宮德化窯遺址、崇安漢城
10、江 西:吳城遺址、湖田窯遺址、景德鎮御窯遺址
11、安 徽:尉遲寺遺址、凌家灘遺址
12、浙 江:良渚遺址、上林湖越窯遺址、大窯龍泉窯遺址、臨安城遺址、河姆渡遺址
13、山 東:臨淄齊國故城、兩城鎮遺址、城子崖遺址、桐林遺址、大辛莊遺址、曲阜魯國故城
14、河 南:二里頭遺址、偃師商城遺址、漢魏洛陽故城隋唐洛陽城遺址殷墟遺址、鄭韓故城古城寨城址、北陽平遺址群、鄭州商代遺址、黃冶三彩窯址、宋陵、清涼寺汝官窯遺址、邙山陵墓群、三楊莊遺址
15、湖 北:石家河遺址、楚紀南故城、盤龍城遺址、京山屈家嶺遺址、龍灣遺址
16、湖 南:城頭山遺址、里耶遺址、銅官窯遺址
17、廣 東:南越國宮署遺址
18、廣 西:靖江王府及王陵、合浦漢墓群
19、四 川:三星堆遺址、金沙遺址、成都古蜀船棺合葬墓、邛窯
20、雲 南:太和城遺址、石寨山古墓葬
21、西 藏:古格王國遺址、藏王墓
23、甘 肅:大地灣遺址、許三灣城及墓葬群
24、寧 夏:西夏陵、水洞溝遺址
25、青 海:喇家遺址、熱水吐善墓群
26、新 疆:絲綢之路新疆段
(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
1、長 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山東、河南。陝西、甘肅、寧夏、新疆)
2、大運河(北京、天津、河北、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
3、秦直道(內蒙古、陝西、甘肅)
大遺址保護的歷程
簡介: 在財政部、國家文物局聯合印發的《大遺址保護專項經費管理辦法》中指出:“大遺址主要包括反映中國古代歷史各個發展階段涉及政治、宗教、軍事、科技、工業、農業、建築、交通、水利等方面歷史文化信息,具有規模宏大、價值重大、影響深遠特點的大型聚落、城址、宮室,陵寢墓葬等遺址、遺址群及文化景觀。”在我國已公布的2351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古遺址和古墓葬總數為710處,符合大遺址標註的共583處,其中大型古代城市遺址近200處;在7000餘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中,屬於大遺址的有近2000處。
“大遺址”始見於1997年的《關於加強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這份由國務院印發的《通知》第一次使用了“大型古文化遺址”的提法。大遺址的保護每一項活動都是“國家行動”。國家文物局在對各類遺址保護工作經驗積累的基礎上,啟動了對較大規模、承載豐富的歷史信息和文化內涵、作為我國五千年燦爛文明史的典型例證、在中國古代史上具備突出價值的大型古代文化遺址的重點保護工作,至此中國的大遺址保護工作拉開序幕。“十一五”期間,我國有100個大遺址項目進入文化發展規劃,以長城、大運河、絲綢之路新疆段和西安片區、洛陽片區三線兩片等形成大遺址保護的核心區。遺址區是一個新名詞,目前尚未有明確概念或界定。遺址區名稱首次正式出現是在2007年11月西安市關於唐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的規劃方案中。
國外的遺址保護
1964年,國際文物工作者理事會(ICOM)在威尼斯召開會議,通過了《國際古蹟保護與修復憲章》,亦《威尼斯憲章》。從此,對城市古建築和文化遺產的保護逐漸成為世界性的潮流,文物保護的對象從歷史性建築物擴展到“包含能夠見證某種文明、某種意義的發展或某種歷史事件的城市或鄉村環境”。《威尼斯憲章》要求,“保護一座文物建築,意味著要適當地保護一個環境。”
法國的文物工作者在對遺址保護的探索中,認識到僅僅保護歷史建築只能將保護停留在孤立、靜止、消極的狀態。應該把歷史建築周邊和周邊的自然景觀地結合起來,把山峰、森林、溪水瀑布等自然景觀和城市建築景觀都被納入了保護範圍,巴黎城區內的三月廣場和艾菲爾鐵塔周邊區域都成為列級保護的對象,而“巴黎之所以是巴黎,里昂之所以里昂”的歷史街區,也被整片保護起來,保護區內居民有關居住、就業、服務和交通等日常生活的場景也得到了保護。在義大利的老城區都被劃為歷史保護區,並制定專門的保護政策,新城區則通過城牆、綠化帶和河流與老城區分割開來。在德國的明斯特和法蘭克福,都把城牆遺址建成公共綠地,以樹木花卉進行植物造景,其間布置了良好的步行道,人們可以在這裡娛樂或休息。日本則啟動了對歷史公園的建設,許多遺址在考古發掘完成後,都建成了規模不同、風貌協調、特色各異的歷史公園,然後面對公眾開放。
1998年,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ICOMOS)成立了文化線路科學委員會(CIIC),標誌著“文化線路”作為新興遺產形式被國際文保界所認同。2003年,CIIC將“文化線路”定義為:“是一種陸地道路、水道或者混合類型的通道,代表人們的遷徙和流動,代表一定時間內國家、地區內部或國家、地區之間人們的交往,代表多維度的商品、思想、知識和價值的互惠和不斷的交流。”線性文化遺產”這一概念由“文化線路”衍生並拓展而來,是近年國際文化遺產保護領域的熱門辭彙。在目前的世界文化遺產名錄中,桑地亞哥朝聖路(西班牙)、米迪運河(法國)、阿姆斯特丹防禦戰線(荷蘭)、塞默林鐵路(奧地利)、大吉嶺鐵路(印度)、乳香之路(阿曼)、印加之路(南美洲)都是典型的線性文化遺產。馬爾他規定的各種類型的保護區,包括被登錄的歷史建築和遺蹟,設立保護區的原則是保護和改善城市空間及單體遺蹟、建築、遺址或景觀風貌特色。埃及規定,該地區內的任何一塊土地,如經文物局核實,其內沒有文物古蹟或被劃在經批准的文物古蹟整修線區外,根據主管文化事務的部長的建議,經總理批准,可劃為非文物古蹟區或非文物公益區。
國內的遺址保護
從石器時代的良渚遺址、牛河梁遺址、姜寨遺址……到夏商時代的二里頭遺址、殷墟遺址……再到曲阜魯國故城、秦始皇陵、漢長安城遺址、隋唐洛陽城遺址、太和城遺址、遼上京遺址、西夏陵、南宋臨安城遺址、景德鎮御窯遺址、圓明園遺址等100個沉甸甸的名字構成了大遺址保護項目庫的首批名錄。
儘管大遺址作為學術名詞,進入公共傳播領域時間不長,但是,良渚、牛河梁、二里頭這些大遺址的發現、發掘和保護,重新書寫和闡釋了中華文明的歷史;長城、大運河、絲綢之路這些中華大地上人類活動的重要遺址、遺蹟,不僅應被每一個華夏子孫所熟知,同樣也是世界人類文化歷史的驕傲。有些大遺址的名字已經為人們所耳熟能詳,得到廣泛的宣傳、科學的保護;但有些卻非常陌生,就連生活在其上的居民也不知道它們真實的面貌,這是我國大遺址的現狀。其實對遺址的保護很早就開始了,武王伐商後立杞、宋等國就是恢復對它們先祖的祭祀,就要保護的意味。公元前195年,劉邦下令對秦始皇陵妥為保護,安排20戶人家住在秦始皇陵附近,作為守陵人看管秦始皇陵。此後,各朝各代的統治者對前代帝王陵墓也都保護,但重點是各代的皇帝陵園,而都城等其他遺址保護較少。
早在1983年,北京就建成了中國第一個遺址公園——圓明園遺址公園。1985年,北京大興又建成團河行官遺址公園。1997年國務院提出要加強大遺址的保護。上個世紀末和本世紀初,江澤民、朱鎔基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對交河古城、三星堆遺址、西夏王陵、赤峰遼墓群等大遺址的保護做出過重要指示。2002年11月國家文物局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向國務院提交了《“大遺址”保護“十五”計畫》,根據我國大遺址的保護現狀和實際情況,開始了50處大遺址保護的重點實驗項目。自2005年我國設立了大遺址保護專項經費以來,國家文物局組織編制了《“十一五”期間大遺址保護的總體規劃》,將100處重點大遺址列入保護項目庫。《中國文物古蹟保護準則》確定了文物古蹟保護工作的行業規則和評價標準;並對文物保護法律相關條款做了專業闡述,對保護程式、原則、工程等做了規定,這符合國際原則,又符合我國文物保護法的體系框架,為我國大遺址的保護提供了法律和專業的依據。
2005年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第15屆大會形成的《西安宣言》,呼籲世界各國深入認識並採取有效措施將保護範圍擴大至遺產周邊環境以及環境所包含的一切歷史、社會、精神、習俗、經濟和文化的活動。這一新的文化遺產保護理念,反映了國內外學者對文化遺產保護觀念由單純注重遺產本體保護,延伸到與遺產有相關聯繫的空間區域內生態環境、人文環境的整體保護。2007年6月由建設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聯合舉辦的“城市文化國際研討會暨第二屆城市規劃國際論壇”形成了《城市文化北京宣言》。其肯定了《雅典憲章(1933)》《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1972)》《馬丘比丘憲章(1977)》《文化多樣性保護國際公約(2005)》等對城市的發展和城市文化建設的重要性,同時強調文化建設是城市發展的重要內涵。同年還召開了大遺址保護洛陽現場會、無錫現場會等;2008年10月,國家文物局和陝西省政府在西安共同主辦了“大遺址保護高峰論壇”,來自西安、洛陽、杭州、成都等大遺址重點城市政府主要領導出席論壇,圍繞“做好大遺址保護,推進城市和諧發展”為主題發表了大遺址保護《西安共識》。與會城市領導代表政府在《西安共識》中莊嚴承諾“我們不但承擔著城市建設與發展的職責,更肩負著傳承與弘揚中華文化的重任”。2009年的《良渚共識》中重點探討考古遺址公園建設在我國現階段大遺址保護中的推廣價值,以及考古遺址公園建設的基本原則,同年的洛陽高峰論壇也取得了相應的成果。2009年底,國家文物局頒布《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管理辦法(試行)》,大遺址保護由部門行為向上升為一種國家戰略進行嘗試。2010年6月12日我國的第五個文化遺產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同志發表《保護髮展文化遺產建設共有精神家園》的重要文章對保護文化遺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也是做好文化遺產事業的指導方針。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本法將在6月1日開始施行,這標誌著大遺址保護又走上了新的階段。
2010年以來,國家文物局先後與湖北、陝西、甘肅、四川等省人民政府簽署了共建大遺址片區的協定,積極探索建立新的大遺址保護工作模式,相信隨著實踐工作推動深入,大遺址保護能通過吸收更多部門和人員的智慧,以更大的思維,更寬闊的視野,解決前進中的更多問題。在“十二五”結束之年,將形成五片(西安片區、洛陽片區、荊州片區、成都片區、曲阜片區)、四線(長城、大運河、絲綢之路、茶馬古道)、一圈(邊疆和海疆)為重點、150處重要大遺址為支撐的我國大遺址保護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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