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關於印發大荔縣農村中國小會計移交辦法、大荔縣中國小報賬員工作規則的通知

荔財發(2006)316號
大荔縣財政局 大荔縣教育局
關於印發《大荔縣農村中國小會計移交辦法》《大荔縣中國小報賬員工作規則》的
通 知
各財政所、初級中學、中心國小:
為了保障農村中國小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順利實施,規範農村中國小財務收支,確保農村中國小和財政所會計工作的有機銜接和運行暢通,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要求,制定了《大荔縣農村中國小會計移交辦法》《大荔縣中國小報賬員工作規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題詞:財政 教育 管理 制度 通知
大荔縣財政局辦公室 2006年12月30日印發
(共印1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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