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教育局轉發陝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08年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大荔縣教育局轉發陝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08年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是大荔縣教育局於2008年5月19日印發的檔案。

大荔縣教育局檔案
荔教安發(2008)5號
大荔縣教育局轉發陝西省教育廳
關於做好2008年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國小、初級中學、直屬單位、場廠子校:
現將陝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08年學校安全隱患治理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陝教穩【2008】7號)轉發你們,請各校按照檔案要求,成立隱患排查領導小組,制定方案,認真組織排查,各校排查出的隱患建立台帳,根據情況逐一銷賬,有困難無法一時解決的要及時上報。各校務必於6月10日前將排查情況書面匯報縣局安教股。在此期間,縣局將對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進行檢查,對排查不細,力度不大的,將追究學校領導責任,並在全縣進行通報。
二00八年五月十九日
陝西省教育廳檔案
陝教穩【2008】7號
陝西省教育廳
關於做好2008年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楊凌示範區科教發展局、各高等學校、廳屬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學校安全工作,迎接北京奧運會的召開,迎接改革開放30周年慶典,根據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有關要求,結合我省教育系統實際,現對2008年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排查治理內容:
1. 對各級各類學校防火安全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消防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2. 對中國小交通安全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中國小、幼稚園是否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幼兒,學校購買或租用專門用於接送學生、幼兒的機動車輛是否經檢驗合格並定期維護和檢測,接送學生、幼兒的機動車駕駛員資質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3. 對各級各類學校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鍋爐、燃氣、水電氣、體育場地與器材等重要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檢查放射物質、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存放設施,以及游泳池、實驗室、禮堂、學生食堂、宿舍、廁所等重要場所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4. 對各級各類學校校園周邊環境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校園周邊治安狀況、道路交通和經營場所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校園周邊的非法經營場所及攤點、網咖、遊戲廳等進行治理,對學校附近生產、經營和儲存有毒、有害和危險品的工廠企業進行環境評估,消除學校周邊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提醒政府有關部門對有毒有害和危險品工廠企業該停產的停產,該停業的停業。
5. 對各級各類學校的危房改造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特別是各級各類學校是否有完備的D級危房檔案(資料庫),是否有D級危房仍在使用,對於一般危房是否及時加固檢修,對位於可能受到滑坡、塌方、土石流、河水危害位置的校舍是否採取了切實有效的防範措施,對由於雪災、凝凍原因新增的危房,是否建立了檔案並作出相應處理。
6. 依據《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公共衛生管理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對各級各類學校的衛生設施、餐飲設施、日常飲用水、自備水源及二次供水設施(包括飲用水設施)的管理情況,食品衛生許可證領取情況,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等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農村地區學校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7. 對中國小安全教育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於貫徹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實施意見的通知》落實情況,開學初、放假前進行安全教育的情況,開展“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活動以及省教育廳規定的“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活動情況,中國小兼職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的聘用情況,組織學生開展緊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練情況,中國小校長和幼稚園園長以及全體教師安全培訓開展情況。
8. 對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設和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學校穩定安全領導機構是否健全,責任制度、檢查報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實;校園安全防控系統設備、設施是否正常運行;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管理工作體制、機制是否健全;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機制是否健全和落實。要檢查放射性物質、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以及危房、游泳池、實驗室、配電房、禮堂、學生食堂和學生宿舍等重要場所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設和落實情況。配合公安機關對槍枝和管制刀具流入校園進行清查和收繳情況。
9. 對各級各類學校應對自然災害和次生災害的防範工作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對自然災害和次生災害建立相應預案。特別要防範雨季和冰雪融化後容易引發的山體崩塌、滑坡、土石流等地質災害。對建在山腳下、河邊及土石流頻發地區的學校要密切關注其周邊環境變化,防止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
二、把學生宿舍建築內的商業場所作為安全隱患治理的重中之重
目前,部分學校學生宿舍樓內或底層存在商業場所。有些商業場所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或影響環境的問題,而這些場所一旦發生事故,將直接危及到眾多學生的安全,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並下大力氣進行整治。
1、制定製度,規範使用。對於新建的學生宿舍樓和現無商業網點的學生宿舍樓原則不得設定新的營業商業網點。對學生宿舍樓內已有的網點要從嚴控制,進行重新審核,凡存在安全隱患的,一律停止經營;審核合格的商業網點實行備案制度。中國小幼稚園學生宿舍建築內的商業網點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安排審核、備案工作,同時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報省教育廳備案。各高校學生宿舍建築內的商業場所由省教育廳委託省高校保衛學會審核,並報省教育廳備案。學生宿舍樓建築內的商業場所不允許經營有毒、有害、放射性、噪音、污染環境等影響學生身體健康和具有火災隱患的經營項目,如危險化學品和飯館飯店小吃等。
2、各地具有行政部門、各有關學校要立即著手對學生宿舍樓內或底層已有的商業網點情況進行認真排查登記,全面了解掌握情況,各市教育局填寫表1,各高校及教育廳直屬有關學校填寫表2,於6月30日前報省教育廳穩定安全辦公室和學校保障處。
3、要區分情況,分類治理。根據學生宿舍和商業場所的產權情況、租用情況,分別制定出合理可行的治理意見,落實治理措施。
三、工作要求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高度重視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學校作為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對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視程度,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學校黨政一把手要作為第一責任人親自抓,負總責。要按照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本地區、本學校實際,認真研究制訂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認真安排部署,紮實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好轄區內學校的自查工作,並要嚴格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建立台賬、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隱患。學校解決有困難的,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取得工作指導和支持。
二00八年四月十六日
附屬檔案:
中國小、幼稚園學生宿舍或底層已有商業網點備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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