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1998年電視劇)

大法官(1998年電視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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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是唐敬睿執導,尤勇劉佩琦楊立新陳瑾主演的劇情電視劇,於2001年10月17日在中央電視台一套播出。

該劇改編自山東作家張宏森的同名長篇小說,講述了春江市法院副院長楊鐵如等一批法官經手的形形色色案件和法官、司法人員在情與法之間的抉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法官
  • 製片地區:內地
  • 首播時間:2001年10月17日(中央電視台一套)
  • 導演:唐敬睿
  • 主演尤勇劉佩琦楊立新陳瑾高明王奎榮
  • 集數:28集
  • 類型:劇情、愛情、警匪
劇情簡介,分集劇情,演職員表,演員表,職員表,角色介紹,電視劇表現,音樂原聲,幕後花絮,獲獎記錄,劇集評價,劇集爭議,

劇情簡介

王杏花殺夫案開庭審理。黑子從北京給王杏花請來了律師,自己卻蹲在法庭門外,不敢進去旁聽。陳默雷與楊鐵如談了金城縣的案子。楊鐵如到金城縣的基層調研了幾天。陳默雷找到行政庭審判員鄭小泉希望金城縣政府的案子開庭審判。楊鐵如遇到了檢察院檢察長張業銘。張業銘告訴他,林子涵負責審判的王杏花毒殺丈夫案,法院只判了十五年有期徒刑,檢察院已經對此案提出抗訴。
方正約林子涵在趙清華的服裝超市見面。他告訴林子涵檢察院對她判決的那樁故意殺人案的抗訴的矛頭對準的是陳默雷。方正分析這件事跟即將開庭的狀告金城縣政府的行政訴訟案有關。他判斷張業銘在幫助王玉和給法院施加壓力。服裝店的保全聲稱抓住了兩個偷內衣的女孩,趙清華對她們實行脫衣服搜查。這個場面正好被林子涵碰到了,她生氣地制止了趙清華的荒唐行為。
法院會議室正在召開例行的審判委員會會議。陳默雷讓鄭小泉匯報了金城縣一案的情況。李乾坤突然發難,說鄭小泉沒有資格擔任本案的審判長,他願意承擔這個訴訟案。陳默雷嚴肅地指出了李乾坤拖延金城縣訴訟案和錯判吳西江案的工作過失。
楊鐵如下決心重回法庭,他現在唯一可走的路就是辭去公職。妻子劉早春不支持他的想法,他約出陳默雷,說出了他的決定。農民狀告金城縣政府案,預定上午九點鐘開庭。但被告金城縣政府的代表和委託代理人遲遲沒有露面。陳默雷告訴王玉和,雖然被告沒有到庭,但法院沒有進行缺席審判。上午的開庭只是展開了單方的法庭調查。王玉和開始跟他打哈哈,然後又抱怨,陳默雷笑著勸導他。
劇照劇照
檢察院院長張業銘來到市委給孫志匯報,孫志問他是否知道楊鐵如辭職的事情,他表示不理解楊鐵如的舉動。楊鐵如註冊成立了律師事務所,他從報紙上看到兩個少女在夢巴黎服裝店受污辱的事,就決定從這個案子開始他律師生涯的第一次辯護。李乾坤來到合議庭的辦公室詢問金城一案的進展情況。農民狀告金城縣人民政府的行政訴訟案正進行再一次的開庭審理。被告席上的座位依然空著。
楊鐵如要求林子涵為人格受辱的兩個女孩出庭作證。林子涵考慮到她和趙清華多年的友誼,有些猶豫,最終在楊鐵如咄咄逼人的語言面前無話可說。林子涵約趙清華出來吃飯,把自己要出庭作證的訊息告訴了她。趙清華生氣地指責林子涵無情無義。
鄭小泉給陳默雷匯報,經過幾次開庭和法庭展開的各種調查,認為可以缺席判決。兩人正在談論這個案子,金城縣縣長王玉和帶著兩車蔬菜來拜訪陳默雷。市委書記孫志把陳默雷和王玉和約到了游泳池見面,對書記的調和勸解,陳默雷和王玉和兩人各有領會。
陳默雷把孫志拉他和王玉和下水泡澡的事情說給楊鐵如聽。楊鐵如諷刺他唯唯諾諾。王玉和責怪張業銘沒有替他捂住官司。王玉和感覺到陳默雷已經盯上了他,他要挾張業銘,如果真的出了事,他才不像周士傑那樣把全部罪行都獨自承擔下來。
市委書記孫志聽取了陳默雷對案情的匯報,對陳默雷建議法院對此案儘快依法判決。陳默雷對孫志態度的變化感到驚異。市委書記孫志專門找金城縣縣長王玉和做思想工作,要他積極配合法院工作,準時出庭。法院行政庭庭長李乾坤因受賄罪被反貪局逮捕。
楊鐵如又在捷運站碰到了邵紅,兩人進行了一次長談。周士傑為了給妻兒留一條後路,咬緊牙關把罪行獨自承擔下了。周士傑一死,有人很快提拔了,楊鐵如卻被調離了法院。邵紅還把王玉和安撫她的一萬元錢交給了楊鐵如。楊鐵如迅速地把從邵紅那裡了解到的情況告訴了陳默雷。陳默雷向他透露,他已經把有關材料轉送到省紀委、中紀委。
孫志召集春江市委常委會,公檢法的領導也列席會議。孫志卻建議把金城縣的案子先放起來。陳默雷不同意。省紀委、監察廳、省檢察院組成的聯合調查組進駐春江市。農民狀告金城縣政府案的庭審正在進行。金城縣縣長王玉和第一次來到法庭,坐在被告的位置上,聽取法庭宣判。走出法庭,聯合調查組的人把王玉和帶走了,市委書記孫志把張業銘約到一個山間別墅,問他和王玉和之間又有什麼交易。張業銘百般敷衍狡辯。張業銘向調查組上繳了一些舉報材料,聲稱要檢舉王玉和跟市委書記孫志之間的有關問題。
王玉和因貪污、受賄、挪用公款、侵吞農民資金,被批准逮捕。以王玉和為突破口,市、縣兩級幹部有十幾人受到了牽連,市委書記孫志也染指腐敗行為,已經移送司法機關。檢察長張業銘畏罪自殺,方正因行賄被牽連進案子。得知訊息的方正想到外地躲避,林子涵追到火車站,勸他不要走,方正終於沒上火車。孫志指定楊鐵如做自己的辯護律師,楊鐵如的內心很矛盾。
楊鐵如走出法院大樓時,陳默雷追上來告訴他一個訊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為防止關係案和人情案的發生,曾在本地人民法院工作過的法官不能夠再以律師的身份出庭辯護。陳默雷說:“放下律師職業。我已經向市委和省有關部門鄭重推薦你重回司法崗位。”

分集劇情

第1集
  春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大法庭開庭,涉嫌貪污受賄的被告人、原市財政局局長周士傑正在做法庭陳述。春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楊鐵如坐在審判長的席位上。法庭氣氛莊嚴肅穆。正當楊鐵如拿起判決書,開始宣讀時,大法庭突然傳來一個女子聲嘶力竭的呼喊:“不!”她就是周士傑的妻子邵紅。 楊鐵如和法官林子涵到看守所給周士傑送達刑事判決書。囚犯吳西江突然地嚎唱起來。從楊鐵如那裡,林子涵了解到,吳西江因故意殺人罪在十八個月以前被判處死刑,高院正在審理他的抗訴。林子涵去逛摯友趙清華的服裝店,接到訊息,周士傑自殺。林子涵匆匆趕到醫院,楊鐵如告訴她周已脫險。楊鐵如回到家,妻子劉早春在等他。夫妻之間爆發了一場爭吵。處於頹唐疲憊中的楊鐵如接到市委書記孫志的電話,詢問周士傑的情況。法院黨組副書記張業銘告訴楊鐵如,市委組織部要到中院考察幹部。林子涵則向楊鐵如轉達了周士傑提出的三個條件。楊鐵如表示同意並讓林子涵去看看周士傑的妻子。林子涵和書記員聶小倩來到周士傑家,邵紅精神恍惚、自顧自地唱著京劇。
第2集
  金城公司以高息集資的名義騙取民眾錢款,法院執行庭在執行罰沒財產的過程中,遭到其員工圍打。楊鐵如帶領法警隊來到現場。金城縣縣長王玉和前來求情,楊鐵如拒絕,局面僵持。恰好在該縣考察的市委書記孫志趕到,批評了王玉和的地方保護主義思想,並邀請楊鐵如坐進了自己的汽車。孫志詢問了周士傑一案的進展情況,透露組織部考察組情況,勉勵楊鐵如,要經得起組織的考察和考驗。 邵紅被送進了精神病院。晚上,林子涵去看望邵紅,轉達了周士傑想見他最後一面的要求,邵紅對此置若罔聞。執行周士傑死刑的日子到了。張業銘匆匆通知楊鐵如,考察組就在同一天到中院。楊鐵如讓他一切按程式辦。楊鐵如一行人來到看守所,林子涵宣讀了死刑判決書。驗明正身之後,提審室只剩下楊鐵如和周士傑,兩個同是77級的大學畢業生,展開了生與死的對話。談話結束後,法警押解著周士傑走出提審室,走向刑場,槍響了。
第3集
  楊鐵如路過行政庭辦公室,對曾經負責審判的李乾坤說,吳西江的故意殺人案,被省高院發回,要求重新審理。 市委考察組的工作人員找楊鐵如談話,楊鐵如明確地表達了現任法院黨組副書記張業銘不能勝任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的意見。 夜色降臨,趙清華約請林子涵來到咖啡廳,同時被約請來的還有從事房地產生意的方正,一個哲學碩士。方正睿智的言談吸引了林子涵。楊鐵如走進一片凌亂的家,妻子沒有回家。李乾坤來找楊鐵如。和李乾坤談話之後,楊鐵如又失眠了,他打電話詢問林子涵,在中院有人會在市委考察組面前給他提什麼意見。林子涵把方正的話送給了他,說他是一個沒有學會逃跑的人。 以林子涵為首的合議庭成員來到監獄告訴吳西江,他的案子省高級人民法院已經發回重審。聽到這個訊息,吳西江嚎啕大哭。楊鐵如正在主持召開審判委員會擴大會議。一輛急救車開到了春江中院大樓前。原來是民事庭審判員范伯年的心臟病突然犯了。楊鐵如和張業銘去醫院看望范伯年。從病房出來,張業銘提出想跟楊鐵如到江邊散散步。在江邊張業銘委婉地問楊鐵如,是否有什麼對不住的地方,楊鐵如聽出了他的弦外之音。
第4集
  夜色降臨,在刑事庭辦公室,林子涵和劉興魁、潘軍右,正在研究吳西江的故意殺人案。當他們準備去吃飯時,楊鐵如推門進來。一行人來到大排檔,吃了餛飩。正要離開時,楊鐵如的手機響了。接聽電話後,他匆匆離去。 原來是老院長找他。楊鐵如沒有想到,考察幹部的談話內容,老院長肖亦白也知道了。  楊鐵如想說明自己的理由,肖亦白一句也聽不進去,他反問楊鐵如:“要是有人說,你不適合當春江中院院長,你會怎么想?”楊鐵如一時不知從何說起,有辯解的欲望卻找不到說話的頭緒。林子涵知道老院長找楊鐵如,可能是為了吳西江的案子。她徵求楊鐵如的意見,下一步該如何進行,楊鐵如表示,不管遇到什麼阻力,他都支持合議庭的工作。合議庭開始了複雜而艱難的調查。楊鐵如決定找張業銘開誠布公地談一談。他在民事法庭找到了正在旁聽的張業銘。把他在考察組面前說的話原原本本地說了出來。張業銘質問他,在事實沒有成立之前,憑什麼說他不能勝任檢察院的工作。 吳西江故意殺人案的重審工作正式開庭。
第5集
  在審判委員會會議上,林子涵闡述了合議庭的意見,認為對吳西江故意殺人罪的指控應該不予支持。表決意見時,大多數人舉手通過。只有張業銘、李乾坤等人表示棄權。法庭宣布吳西江無罪,重獲自由的吳西江跪倒在地。夜晚,在方正的宿舍里,林子涵和方正正在看日本電影《人證》。相同的審美趣味使兩人的心不自覺地貼近了許多。楊鐵如的電話不合時宜地打斷了兩人的談話。在法院大廳徘徊的楊鐵如告訴匆匆趕來的林子涵,他已經調離法院,調到了市委政策研究室,而張業銘調到檢察院當檢察長,林子涵不明白為什麼。鄭小泉、潘軍右、聶小倩、歐陽慶、林子涵等一群法官請楊鐵如吃飯,為他送行。大家動情地唱起了《朋友》那首歌。淚水在楊鐵如的眼睛裡打旋。楊鐵如回到家,妻子劉早春正在等他。在妻子輕柔地撫慰中,楊鐵如這個鋼鐵一般充滿韌性的男人,哭了。 林子涵接受完記者的採訪。正巧碰上了新來的院長陳默雷。面對陳默雷的稱讚,林子涵說,吳西江一案應該歸功於楊鐵如。陳默雷咀嚼著林子涵話語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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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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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職員表

演員表

角色演員配音
楊鐵如尤勇----
張業銘王奎榮----
孫志高明----
陳默雷劉佩琦----
陳瑾林子涵----
周士傑楊立新----
方正高發----
聶小倩王海燕----
鄭小泉萬弘傑----
馬少驊王寶和----
潘軍右呼和----
邵紅林雨----
李乾坤米國強----
劉興魁周立慶----
范伯年郭華堂----

職員表

製作人導演副導演(助理)編劇攝影配樂剪輯服裝設計場記
馮驥 王玲 張宏森唐敬睿王永泉 周勇 劉家敏張宏森高進軍鄒野吳雪松 王學紅馮露林雨

角色演員介紹

  • 大法官(1998年電視劇)
    楊鐵如
    演員:尤勇
    做事果斷、衝勁十足的正直的前任法院院長,全身心投入工作連家也顧不上,雖然一心為公、仗義執言、不藏私心,但由於不通為官之道而被排擠出法院,掛了個閒職明升暗降。難以放棄立志獻身的事業心,改行做了律師,繼續捍衛法律尊嚴,與現任法院院長一起,將市委書記揭露出來。
  • 大法官(1998年電視劇)
    林子涵
    演員:陳瑾
    從法國留學歸來的法學博士,一個非常有現代感、思想很新潮的法官,經常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提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問題,也是楊鐵如的紅顏知己,兩人在事業上互相扶持,在感情上卻從來沒有任何越軌的行為。
  • 大法官(1998年電視劇)
    方正
    演員:高發
    一個腰纏萬貫卻沒有任何惡習的下海經商的哲學碩士,是那種想做什麼,就認為一定能夠做成功的人。他贏得了林子涵的芳心,他們一起欣賞音樂、探討人生、品味生活的情趣。
  • 大法官(1998年電視劇)
    陳默雷
    演員:劉佩琦
    一位處世不亂、內功深厚的很會做官的法院院長,接任楊鐵如的位置,面對一攤子的困難和要抓捕的貪官表面唯唯諾諾,看起來有點滑頭,但他用深厚的‘內功’抓出了一系列壞分子。
  • 大法官(1998年電視劇)
    張業銘
    演員:王奎榮
    中級法院的復員軍人出身的黨委副書記,工作上一直勤勤懇懇,事業原本一路風順,但為了升官免不了走入拉關係找靠山的俗套,最後牽扯進腐敗案中,墮落成腐敗分子,最後自知難逃法律懲罰,自己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音樂原聲

類別曲目作詞作曲演唱
主題曲
《為了你》
張宏森
鄒野、劉歡
劉歡

幕後花絮

  • 王奎榮拍自殺仰天倒下的鏡頭時,副導演王永泉自告奮勇當“人墊”,“死有餘辜”的王奎榮老大不忍心。
  • 王永泉在劇中友情出演一位有冤情的死刑犯,要戴上腳鐐。本來想給他套個護腕,讓他少受點罪,可愛較真的他卻說動真格的才夠味,拍完效果不錯。一看王永泉腳腕子又紅又腫,折騰了半個多月才消腫。
  • 在拍戲之前,尤勇還特地到昆明市中級法院去體驗生活,到看守所里與犯人打交道,到法庭上看別的法官如何庭審。
  • 有一次,一位演員事先背好了詞,到現場卻被導演告知要臨時改詞,他不好意思當面再背,就佯裝回自己房間拿東西,躲到廁所里背起了詞。
  • 昆明中院80%的法官都在該劇中亮了相,而且多多少少都有台詞。
  • 劇本還在醞釀準備期間就看好了高明來出演楊鐵如,不料劇本一寫出來後,高明再演楊鐵如已顯得太年長了,於是,張宏森便索性把高明“提升”成了市委書記。
  • 在拍劉佩琦背一位老大娘到醫院看病的夜戲時,劇組從下午6點一直拍到第二天凌晨7點過,拍得鳥都叫了,開始劇組沒有注意到,在後來看片時才反應過來,“深夜的戲,哪有什麼鳥叫聲啊”,於是一夜的辛勞立馬被斃了一半。

獲獎記錄

時間頒獎禮獎項獲獎主體備註
2001年
中宣部“五個一工程”獎
《大法官》
獲獎
2003年
第22屆飛天獎
優秀男主角
尤勇
提名
優秀女主角
陳瑾
長篇電視劇二等獎
《大法官》
獲獎

劇集評價

《大法官》以以法治為理性追求,以公平為情感渴望,以現代文明為未來寄託,塑造了楊鐵如、陳默雷、林子涵等一系列個性鮮明的法官形象;描摹了上自市委書記下至底層百姓的一系列豐富駁雜的人生形態;揭露了一夥貪官污吏的醜惡靈魂。該劇直面社會,直面人生,敢於指陳複雜的時代矛盾,勇於批判冥頑的社會痼疾,並以科學的法理的眼光進行了細緻入微的剖析,力爭以開闊的視野闡述時代、透視歷史,從而警醒地提示依法治國是當代中國走向現代化的必由之路(網易娛樂評)
《大法官》以獨特的視角、深刻的命題、人性的張揚、心靈的震撼全面地反映了司法實踐和審判改革的風雨歷程,探討了一系列社會熱點和人生命題,警醒地提示依法治國是當代中國走向現代化的必由之路(北京青年報評)
《大法官》不走公案戲的路子,不靠故事的離奇和戲劇化衝突去吸引讀者,而是致力於對時代生活的深度發現和對當代人精神世界的深入開掘,用新鮮而又深刻的思想藝術發現來打動讀者(千龍網評)
《大法官》沒有用戲劇化衝突和情節去分散觀眾注意力,作者將視點聚焦在對時代生活的深度發現和對當代人精神世界的深入開掘上,用具體生動的細節給予觀眾以教益和必要的司法知識,並通過具體個案來探究“依法治國”、“以德治國”兩者互為補充、緊密不可分的關係。而且作者沒有將劇中人物符號化,相反寫出了個性與共性,再加上演員的優秀演繹,使這部電視劇兼具了觀賞性、哲理性和思想性(新民晚報評)

劇集爭議

2001年11月,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表示:《大法官》出於劇情需要,其中穿插使用了不少音樂,比如第五集裡的《朋友》和第十集裡的《昨日重現》等,製片方並未就使用這些音樂獲得作者或協會的許可。而根據《著作權法》及有關法律,在電影、電視劇里使用音樂,無論是作為主題音樂還是背景音樂,都必須獲得作者或協會的許可。對此,《大法官》編劇、製片人之一張宏森回應:劇組以為把《草帽歌》、《昨日重現》這些客觀音樂當做背景音樂不需獲得許可,出現這樣的事情是他們工作中的一個紕漏,作為一部法制題材的電視劇,他們不想留下這樣的遺憾,會去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商談此事。
2002年6月4日,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將共同拍攝《大法官》的山東電影電視劇製作中心及中央電視台告上海淀法院,起訴兩被告在2001年共同攝製完成的電視劇《大法官》中,使用了《朋友》《我和我的祖國》《少年壯志不言愁》和《十送紅軍》四首音樂作品並沒有經過他們的授權。6月7日,張宏森回應;一、電視劇運用各種音樂作為背景是正常的藝術手段,無可厚非,更談不上侵權;二、《大法官》是2001年10月17日開始在央視播出的,從那天起就表示該作品的全部完成。而新修訂的新音樂著作權法是從2001年10月28日出台的,雖然其中規定使用背景音樂就應向作者付費,但前後有11天的時間差,這說明《大法官》可以不遵循這條法規;三、《大法官》一劇的是由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中央電視台、山東省廣播電視廳聯合攝製的,無論如何省影視中心也不是所謂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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