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區噶爾縣民宗局副局長大德央在項目監管中履職不力問題。2015年,大德央作為噶爾縣少數民族發展資金“興邊富民”項目分管副局長,對噶爾縣門士鄉索多村四組白絨山羊示範戶建設和索多村“興邊富民”項目未能實施,項目資金77萬元被索多村村委會私分問題負有直接責任。2018年4月,大德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