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

大律

《大律》又稱《北周律》,北周武帝宇文邕(543—578),命趙肅拓跋迪等撰定法律,至武帝保定三年(563)三月完成,仿《尚書·大誥》,謂之《大律》,計有刑名、法例、祀享、朝會、婚姻等25篇,共1537條,比《北齊律》增加588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律
  • 別名:北周律
  • 朝代:北周
  • 作者趙肅拓跋迪
內容,篇目,

內容

原文早已亡失,在《隋書·刑法志》中有簡略記載。例如:不立十惡之名,但重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義、內亂之罪;再犯徒罰,三犯鞭罰,一身永配下役等。首創流刑五等之制,並為後世所沿用。

篇目

刑名、法例、祀享、朝會、婚姻、戶禁、水火、興繕、衛宮、市廛、鬬競、劫盜、賊叛、毀亡、違制、關津、諸侯、廄牧、雜犯、詐偽、請求、告言、逃亡、系訊、斷獄。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