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顯刑統

法規彙編。又稱。大周刑統”。中國五代時後周顯德五年(公元958年)由張浞等人編成,凡21卷,為律、格、敕的彙編。4:,日五代史·刑法志》:“其所編集者,用律為主;辭旨之有難解者,釋以疏意;義理之有易了者,略其疏義;式令之有附近者次之,格敕之有廢置者又次之。事有不便於今,該說未盡者,別主新條於本條之下;其有文理深古,慮人疑惑者,別以朱字訓釋。至於朝廷之禁令,州縣之常科,各以類分,悉令編附。”原文已失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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