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邊貿易體制下海關確定成交價格的法律問題

多邊貿易體制下海關確定成交價格的法律問題

《多邊貿易體制下海關確定成交價格的法律問題》是法律出版社2009年12月1日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書名:復旦法學博士文叢
  • ISBN:9787511800770
  • 頁數:252頁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裝幀:平裝
  • 開本:16
作者簡介,內容簡介,目錄,

作者簡介

,法學博士上海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復旦大學圜際經濟法專業法學博士,美國波士頓大學{Bostorl Urliversity)公司法與證券法專業法學碩士,江西財經大學經濟學學士、法學學士。中國法學會會員,上海法學會會員。1997年至2004年在上海海關學院法律系任教:1999年取得律師資格,2000年開始在上海小耘律師事務所執業,2001年開始擔任該所海關法律業務部主管。2007年成為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海關與國際業務負責人。主要業務範圍為國際貿易及海關事務;公司運行及資本市場業務。2007年起被復旦大學管理學院中挪Bl合作項目聘為講師,為來中國尋求商機的挪威學子開設《中國商法》(FundamentalChinese Law)。2009年起被上海交通大學聘為兼職碩士生導師。

內容簡介

五年前,當徐珊珊同學在復旦大學攻讀碩士學位時,申請了碩士/博士連讀,並準備以《多邊貿易體制下海關確定成交價格的法律問題》作為提前攻讀法學博士學位的選題,我對她給予了積極鼓勵。這一方面是因為該選題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除了海關估價廣泛影響到進出口商的利益外,特別是因為"成交價格法"是WT0海關估價協定所確定的海關估價的首選方法,它有別於我國"人世"之前所採用的正常價格法或是參考價格法等以海關掌握的價格信息為準的估價方法。其中很多概念均為該協定所首創或從美國法上所引進,對中國而言是全新的,比如"出口至進口國的銷售"、"實付與應付價格"、"買方佣金"以及"援助"等。對於這個國際貨物貿易領域的基礎性協定確實需要進行充分的研究。另一方面,也因為徐珊珊博士對於這個"人跡罕至"的領域具有獨特的研究優勢。她在考入復旦大學之前已在上海海關學院從事了多年的法學教學工作,同時她還負責了上海小耘律師事務所的海關法律業務,具有豐富的相關實務經驗。

目錄

概述
引言
多邊貿易體制下開發中國家實施成交價格法面臨的困境
對困境的根源及如何擺脫困境的探討
第一章 海關估價方法的基本理論
第一節 海關估價的目的與作用
一、海關估價的主要目的
二、海關估價的其他作用
三、對海關估價具有廣泛用途的解釋
第二節 應稅價格
一、應稅價格與價格的本質聯繫
二、為稅收目的的應稅價格之構成
第三節 海關估價方法
一、交易
二、理念
三、市場
四、運費
第四節 海關估價方法的意義
一、財政收入
二、貿易保護
三、貿易統計
四、商業實踐
五、對外關係
第五節 小結
第二章 成交價格法在東京回合的復興及其隱含的困境之根源
第一節 東京回合前以市場價格法進行國際協調的得失
一、國際商會的建議——成交價格法
二、GATT第7條——實際價格法
三、布魯塞爾價格定義——正常價格法
第二節 東京回合成交價格法以美國法為基礎而“突然”復興
一、歐共體草案與成交價格法的“突然”復興
二、成交價格法與當時美國海關估價制度的比較
三、成交價格法與當時加拿大海關估價制度的比較
第三節 “突然”復興的原因及隱含的當前困境之根源
一、歐共體突然改變立場
二、發達締約方紛紛要價
三、開發中國家被排除在實質性談判之外
四、復興的條件及隱含的困境根源
第四節 小結
第三章 WTO多邊貿易體制下開發中國家實施成交價格法陷入困境
第一節 成交價格法普遍約束髮展中成員方
一、兩項“新的”決議
二、開發中國家被動接受《海關估價協定》
第二節 《海關估價協定》實施過程中凸顯開發中國家的執行困難
一、開發中國家提出的與執行有關的問題
二、目前有關《海關估價協定》WTO爭端解決的焦點
三、未來有關開發中國家實施成交價格法的爭議
第三節 我國海關實施成交價格法面臨的困境
一、承諾全面履行義務及接受過渡期審查
二、成交價格法下的價格申報情勢
三、我國海關的執法現狀:武斷估價與不估價問題
第四節 對當前“處方”的評價與筆者解決方案的正當性
一、對當前“處方”的評價
二、筆者構想的解決方案及其理由
第四章 對通過界定實體概念以擺脫困境的研究
第一節 美國法上對成交價格相關的概念的界定及其保護作用
一、出口至美國的銷售
二、實付與應付價格
三、“善意的”買方佣金
第二節 美國海關將特許權費加入成交價格的條件及其保護作用一
一、有關特許權費加入條件的規則
二、美國海關的執法實踐
第三節 對歐共體法及加拿大法上的相應規則的比較研究
一、出口至歐共體、加拿大的銷售
二、實付與應付價格
三、對於特許權費的估價
第四節 對開發中國家界定成交價格實體概念的建議
一、分歧與保護主義叢生的國際實踐以及開發中國家可作的選擇
二、針對我國的建議
第五章 對通過設計執法制度以擺脫困境的研究
第一節 美國加強執法與鼓勵守法的一般制度
一、對不實與錯誤申報的懲罰
二、海關的調查權與裁量權
三、進口商的“合理注意”的義務
第二節 美國協調關稅與所得稅之徵收的特殊安排
一、對關稅與所得稅之“對立”關係的利用
二、國內稅法下的公平交易與海關對關聯方成交價格之接受
第三節 對開發中國家設計可獲得真實信息的執法制度的建議
一、激發內在守法動機的制度設計及其對開發中國家的可借鑑性
二、針對我國的建議
第六章 對通過重構司法審查標準以擺脫困境的研究
第一節 美國法院對於事實問題的審查標準
一、複審法院對於事實問題的“重新審理”標準
二、海關對於事實問題的決定被假定為正確
三、被擱置的“重新審理”標準
第二節 美國法院對於法律問題的審查標準
一、“重新審理”與尊重行政解釋之間的矛盾
二、哈格案與米德案:最高法院讓“重新審理”標準形同虛設
三、複審法院的嘗試:從謝瓦讓分析法第一步尋求“獨立判斷”
第三節 對開發中國家重構海關估價案件司法審查標準的建議
一、名不副實的“重新審理”標準及其對開發中國家的啟發
二、針對我國的建議
結論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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