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語教學自覺實踐法

外語教學自覺實踐法是指外國語教學法之一。20 世紀 50 年代末蘇聯外語教學改革的產物。兼取直接法和語法翻譯法之長、以前者為主的綜合法。處理外語教學中實用任務與教育任務的關係問題時,突出前者,認為後者寓於前者之中,不宜單獨另搞一套。試圖克服自覺對比法不能保證大多數學生較好地實際掌握外語這一根本弱點,又注意保留和繼承它的合理部分。主要以蘇聯 60、70 年代的心理學、語言學、教育學,特別是別利亞耶夫的外語教學心理學和列昂節夫的“言語活動”論為理論基礎。

其教學原則有:交際性原則;以功能·情境·題材為綱選擇和組織教材原則;考慮母語原則;在句法基礎上學辭彙及其形態原則;口語領先原則;直觀性原則;自覺性原則;綜合教學與方面教學相結合併以前者為主原則;考慮語體原則。由於此法有利於及時吸取國內外新成就,較少片面性和絕對化,蘇聯在外語教學中曾改用此法,在普遍提高學生掌握外語的實際水平方面,有明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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