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爾招拉

外爾招拉,土族語音譯,意為“從妻居”,即服役婚。舊時土族的一種婚姻形式。流行於青海互助等地。因男子家貧無力支付彩禮或女家富有缺乏勞力而到女家服役。服役年限由媒人與女家商定,少則3年,多至10年。服役起訖時間可分兩類:一類是結婚以後起算至約定時間為止,類似招贅婚,儀式簡單,一般於夏曆臘月三十日進行;另一類是將服役年限分為婚前婚後兩個階段,即婚前服役年滿後成婚,然後再服役至約定時間,此種情形居多。服役女婿到岳家必須攜帶羊、酒、布疋之類的禮物,由媒人及本家長輩伴送,並向岳父母獻哈達,遞禮酒,拜見後即開始與岳父家共同生活,形同僱工。對未婚妻,初須迴避,以後可逐漸親近,唯在長輩面前不得自由交談。如關係親昵或已懷孕時,常將婚期提前。服役期滿或已生兩個以上小孩,岳家可自動結束服役期,送女兒隨女婿回家各自生活。若岳家生活寬裕,一般還要送些牛、羊、衣物等作為陪嫁。今已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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