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巴澤旺,男,藏族,1966年3月出生,四川丹巴人,省委黨校在職大專學歷。1990年12月參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縣水利局四級調研員。
2024年9月,夏巴澤旺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夏巴澤旺
- 性別:男
- 民族:藏族
- 籍貫:四川省丹巴縣
- 出生日期:1966年3月
- 學歷:大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0年12月至1993年1月,在丹巴縣聶呷鄉工作;
1993年1月至2010年12月,歷任丹巴縣聶呷鄉專武部長、副鄉長,半扇門鄉副鄉長、鄉長、黨委書記;
2010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丹巴縣水務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實職待遇,2015年1月晉升副處級職級);
2017年12月至2019年3月,丹巴縣水務局副處級職級幹部;
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丹巴縣水利局副處級職級幹部;
2019年6月,任丹巴縣水利局四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4年5月31日,據廉潔甘孜訊息,丹巴縣水利局四級調研員夏巴澤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丹巴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9月,經丹巴縣委批准,丹巴縣紀委監委對丹巴縣水利局原四級調研員夏巴澤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夏巴澤旺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貪財逐利,違規經商和從事營利性活動;私德不修,追求低級趣味;擅權妄為,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較大。
夏巴澤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丹巴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丹巴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夏巴澤旺開除黨籍處分;由丹巴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