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竹工卡縣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拉薩市委員會辦公廳拉薩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批覆》(拉委廳發〔2017〕11號)精神,設立墨竹工卡縣交通運輸局,為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拉薩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原墨竹工卡縣發展改革委員會交通運輸工作職責。
(三)加強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逐步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四)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五)加強交通運輸綜合規劃和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及應急管理職責,完善運行機制。
(六)加強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的職責,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逐步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七)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的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一體化。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拉薩市有關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監督實施全縣公路、水路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參與擬訂全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機制改革。
(二)承擔涉及全縣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三)承擔全縣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擬訂全縣公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提出全縣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審核國家和自治區、拉薩市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縣(國省幹線公路除外)和鄉村公路的管理和維護,指導全縣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六)承擔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縣(國省幹線公路除外)和鄉村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辦墨竹工卡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七)承擔全縣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負責協調中央垂直管理的郵政運輸涉及地方的相關工作。
(九)承辦墨竹工卡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墨竹工卡縣交通運輸局核定行政編制3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2名(1正,1副)。

其他事項

關於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墨竹工卡縣國土資源規劃局(墨竹工卡縣不動產登記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墨竹工卡縣水利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墨竹工卡縣交通運輸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由墨竹工卡縣水利局牽頭,會同墨竹工卡縣國土資源規劃局(墨竹工卡縣不動產登記局)、墨竹工卡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

附則

(一)本規定由墨竹工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墨竹工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二)墨竹工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墨竹工卡縣交通運輸局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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