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保條約,塞爾維亞與保加利亞之間在1912年3月13日秘密締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塞保條約
- 時間:1912年3月13日
塞保條約,塞爾維亞與保加利亞之間的盟約。1912年3月13日秘密締結。據約,雙方相互保障政治獨立和領土完整;一旦締約國中一方遭到他國攻擊,另一國應動用全部力量予以支援;任何大國(尤指奧匈帝國)企圖兼併或占領處於土耳其統治下任何一部分巴爾幹領土,致使締約一方認為損及其利益並構成宣戰理由時,另一方應動用全部力量予以支援。條約另有秘密附屬檔案,包括共同對土作戰的條件和瓜分馬其頓的協定,雙方有爭議地區由沙皇尼古拉二世仲裁,這種裁決對締約雙方均具有約束力。5月12日雙方又簽訂了軍事專約作為補充,規定一旦發生對土耳其或奧匈帝國的戰爭,塞爾維亞應出兵十至十五萬,而保加利亞則出兵二十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