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災減災法亟待完善

城市防災減災法亟待完善,本報北京5月26日電(記者周清春)“一個大都市若沒有完善的公共應急法律就不會具有高效的綜合減災能力。完善的公共應急法律是國家及城市應急系統中最重要的支撐條件,但我國在這方面還需亟待完善。”在今天舉行的“中國城市防災減災國際論壇”上,中國災害防禦協會副秘書長金磊表示。

本報北京5月26日電(記者周清春)“一個大都市若沒有完善的公共應急法律就不會具有高效的綜合減災能力。完善的公共應急法律是國家及城市應急系統中最重要的支撐條件,但我國在這方面還需亟待完善。”在今天舉行的“中國城市防災減災國際論壇”上,中國災害防禦協會副秘書長金磊表示。
他說,目前,我國減災立法雖開始步入法律軌道,但差距頗大,如缺乏國家減災的根本大法《國家減災基本法》;現行的單災種法律(防震減災法、防洪法等)多數覆蓋面單一,而且沒有綜合減災思路;由於缺少防災減災意識,國家《城市規劃法》中的主要條款也基本未涉及城市綜合減災規劃及預案等內容。
金磊認為,“非典”帶給國人的教訓是,必須通過法律來規範政府和公眾面對危機事件的行為,動員一切人、財、物等資源以化解突發事件引起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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