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金融管理

城市市金融管理是城市政府運用科學的方法,對城市金融活動的全過程進行計畫、組織、調節和監督的總稱。

在社會主義制度下,金融部門既是金融管理的行政機關(中國人民銀行),又是經營金融業務的經濟組織(各專業銀行和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城市金融管理是城市經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市金融管理
  • 特指:城市政府運用科學的方法
  • 範圍:眼於金融系統內部的各項業務
  • 內容:計畫、組織、調節和監督
城市金融管理的範圍,城市金融管理的目標,城市金融管理的方式,城市金融管理的主要任務,城市金融管理的主要原則,城市金融管理的主要途徑,

城市金融管理的範圍

城市金融管理的範圍是:著眼於金融系統內部的各項業務,落腳到城市經濟管理的各個方面,即通過增強金融集資能力,挖掘資金潛力,支持各個城市中不同的優勢行業和優勢產品的發展,通過信貸槓桿的科學運用,支持技術進步,支持城市中老企業的技術、設備更新;通過資金的橫向融通,支持經濟區域內部和各城市之間加強經濟科技聯繫。一句話,就是金融部門要通過對自身各項業務的科學管理,促進城市金融在速度和效益的統一中實現管形科學化、現代化。

城市金融管理的目標

城市金融管理的目標是:“按照國家巨觀經濟計畫和城市經濟發展的戰略目標,以全面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在正確處理國家利益和城市利益關係的前提”下,根據各個城心不同的經濟功能的甭改革金融管理,逐步建成規模不同、類型有別的各個城市的金融中心,為木世紀末實觀國民經濟的宏偉戰略目標的巨觀決策服務。

城市金融管理的方式

城市金融管理的方式是:堅持行政手段與經濟手段柏結合,以經濟手段為主的管理方式。
城市金融管理的行政手段就是按照國家賦予的金融行政管理許可權和金融法規制度,對城市的各項金融業務和城市金融市場進行管理。這種管理方式帶有一定的強制性。
城市金融管理的經濟手段,就是運用信貸、結算、利率等經濟槓桿,促進各個喊市的經濟優勢和工商企業的資金效能,在提高科學管理水平中得到充分的發揮。總之,在城市金融管理中,只有切實做到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的有機結合,才能促進喊衍經濟向著那定的發展目標和發展模式前進。

城市金融管理的主要任務

城市金融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1)通過發揮金融部門儲蓄、信貸、結算、調節貨幣流通等職能,將城市經濟中各方面的暫時閒散資金集中起來,為城市經濟建設提供資金來源;
(2)對城市各企事業單位實行資金管理,以促進企業發展,提高經濟效益,加速資金周轉,擴大商品生產和流通;
(3)根據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城市經濟發展規劃和有關經濟法規制度,對企事業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日常監督;
(4)通過對信貸和利率的合理使用,積極支持和促進城市所在地生產力布局和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以促進巨觀經濟比例的協調發展;
(5)充分發揮金融系統網路的“輻射”功能.促進城鄉之間和城市之間的多種聯合。

城市金融管理的主要原則

城市金融管理的主要原則是:
(1)實行以人民銀行為主,分口分級管理業務;
(2)正確處理城市地方銀行與上級銀行的關係,做到既有利於城市政府的統一領導,又有利於建立一個集中統一的金融工作系統;
(3)統一計畫、分級管理;
(4)實行經濟核算。

城市金融管理的主要途徑

城市金融管理的主要途徑,不論是大小城市還是何種類型的城市,基本是相同的:
一是加強城市金融管理,金融部門必須簽約城商經濟發展戰略的調查。
根據國民經濟計畫和未來城市的發展方向,按照各個城市的戰略目標、發展方針和發展模式,正確處理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係,合理確定貨款投向,為建設現代化的城市服務;弄清楚各個城市的不同功能、不同的類型,通過信貸資金的合理安排,促其發揮所長,為建設規模適當、布局合理、結構嚴密的新型城市服務;通過對企業流動資金的科學管理,促進企業實現經營管理現代化,促進城市經濟效益的全面提高;通過貨幣信用活動,把微觀經濟效益和巨觀經濟效益結合起來,促進社會經濟效益的全面提高o
二是加強城市金融管理,必須切實發揮中央銀行的職能作用。
這是克服當前幾家銀行並設,工作上有分工而元集中,業務上有交叉而無統一,管理上權利分散、各行其是、各自為陣的混亂狀態的基本途徑。中國人民銀行(代理中央銀行)要能夠領導各專業銀行,在承擔國務院所規定的各項任務的同時,還應把國民經濟的綜合分析工作承擔起來,並相應建立專門機構,抽調專門人才,組織和領導各專業銀行把這項工作抓起來,真正起到通過加強金融體系內部的管理促進整個城市經濟管理得到加強的作用;通過強化中央銀行的職能,使各個專業銀行和各項金融業務的經營要素,包括人力、物力、資金、設備、信息等合理組織起來,進行有效的管理,使之達到最優的結合,以經濟、合理、有效地使用資金,取得最大的節約勞動、節約時間的效益;以中央銀行為核心的金融機構,應當是一個指揮如意、營運暢通的機構體系,以推動各項金融定策的實現。
三是加強城市金融管理,必須在金融體系內部形成合乎客觀規律的科學管理制度。
要根據城市經濟的特點和信貸、儲蓄、會計、出納、外匯、保險、信託等金融業務的特點,以及各專業銀行、各職能機構之間的業務聯繫,在計畫、制度、辦法等方面,做到相互銜接、緊密合作、同步協調,使金融業務的存、放、匯等各個環節得到有效控制,以保持經營過程中的比例性、連續性、均衡性和節奏性,使金融業務成為城市經濟活動中的一個有機體、一個協調運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此外,還應積極創造條件,用先進的科學技術裝備金融部門,在金融業務的收付、存款、核算、統計、數據傳輸、以至對國民經濟的綜合分析預測等方面,逐步實現機械化、電子化。採用先進的、符合客觀規律要求的科學方法,加強各項管理,可以不斷提高經營能力,提高金融管理水平。  四是加強城市金融管理,還必須注重智力開發,培養一文德才兼備的城市金融專業幹部隊伍。
先進的技術要靠入去掌握,先進的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要靠入去執行。只有擁有一文具有一定理論水平、精通金融業務的於部隊伍,才能在科學技術比較高、管理水平比較先進的各個城市中,與其他各部門、各系統、各環節以及各行業的管理相互協調,同步前進。
五是加強城市金融管理,還必須以搞活城市經濟為前提。
在廣開貼現、發行股票等集資渠道,採取多種靈活信用方式,支持城市經濟建設的同時,要逐步建立城市金融市場,加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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