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爹存款

坑爹存款,1989年,湖北丹江口一對夫妻拿出2000元積蓄存入當地某國有銀行,存單上寫明24年到期後本息共22萬元。今年,存單終於到期,卻被告知存單已失效。銀行給出的解釋是,央行1989年針對保值儲蓄下發了緊急通知,該業務期限最多不能超過8年,按照規定,存款本息只能兌現8400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存款
事件經過,評論,

事件經過

1989年,湖北丹江口一對夫妻拿出2000元積蓄存入當地某國有銀行,存單上寫明24年到期後本息共22萬元。今年,存單終於到期,卻被告知存單已失效。銀行給出的解釋是:央行1989年針對保值儲蓄下發了緊急通知,該業務期限最多不能超過8年,按照規定,存款本息只能兌現8400元。

評論

華商報發表曾穎的觀點
當事銀行有明顯失誤。一、在業務發生之初,設定了與國家法律法規不相融,也即是他們無法兌現承諾的業務,此舉如果是不知政策而為,是失職;如果是知道政策而為,則是欺詐。二、事件進行過程中,國家出台通知進行規範和清理時,未履行對客戶的告知義務,使其重新選擇,或修改契約換回存單,致使客戶認為契約一直在履行中,並事實上完成。假如客戶不是存給銀行,而是向銀行貸款2000元,會不會二十多年無人過問?會不會在超期之後,以最低利率來繳納?以我自己採訪過的某大學生畢業後沒有註銷信用卡,忘了還五塊多欠款,幾年時間欠款翻到了3000元的案例來看,他被忘記的可能性無限接近於零。當下,某些銀行和金融單位還在幹著吸儲攬儲時大包大攬承諾得天花亂墜,到兌現時卻拿出各種讓客戶搞不懂的條條款款來推諉甚至耍賴的招數,才是本新聞受關注的最重要原因吧。
小蔣隨想
這再度印證了“銀行從來沒有錯”——多給錢款,賴儲戶貪婪;少付鈔票,怨儲戶沒當麵點清;銀行取款現假鈔,離櫃概不負責;這回更是銀行違規設立高額攬儲契約不兌現,怪儲戶研究明白國家政策……銀行要賺錢沒有問題,但賺錢就可以如此沒誠信、沒節操、沒底線嗎?24年前2000元可以在許多地方買套房,24年後8400元在許多城市買不了半平方米房,這樣的“儲蓄產值”更直白地羞臊了銀行一直以來的“負利率”。在一些人指責另一些人炒房、炒古董、甚至炒農產品的時候,是不是更該想想,如果老老實實把錢存入銀行會是啥結果?什麼叫經濟理性?什麼叫老實人吃虧?當你真切感受到其中的巨大差異以及不平衡時,當你面對金融與地產大佬們的“蠻橫有理”與自己的悲催弱小,有些事想不明白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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