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分級

地質災害分級

根據地質災害活動或損失程度劃分的等級。目的是表示地質災害的輕重程度,便於對不同地質災害事件或地質災害與其他自然災害進行對比。地質災害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個等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質災害分級
  • 外文名:divided ClaSS of geological disaster
  • 詞目:地質災害分級
  • 學科:自然災害與防治
基本信息,具體標準,

基本信息

學科:自然災害與防治
詞目:地質災害分級
英文:divided ClaSS of geological disaster
釋文:根據地質災害活動或損失程度劃分的等級。目的是表示地質災害的輕重程度,便於對不同地質災害事件或地質災害與其他自然災害進行對比。分級的依據或類型有兩種。一是根據地質災害活動的強度、規模、速度等指標反映地質災害的活動程度,有人稱其為災變等級。不同地質災害的分級標準和指標不一,只有少數地質災害已形成公認的分級標誌(如地震採用震級表示地震活動強度),多數地質災害尚沒有統一的分級方案。二是以地質災害的破壞損失程度分級。有人稱其為災度等級,但沒有公認的分級方案和相應的指標標準。多數人認為以地質災害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數量作為地質災害破壞損失分級指標,從大到小依次為巨災、大災、中災、小災、微災。這兩種分級含義不同,但有密切聯繫:地質災害活動強度級次所標識的是地質災害動力活動的強弱程度或規模大小;地質災害破壞損失級次標識的是地質災害破壞損失的大小,它除了受地質災害強度控制外,還與受災地區人口、財產分布以及受災體的脆弱程度等社會經濟條件密切相關。
地質災害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個等級。

具體標準

如下 :
1. 特大型 :
因災死亡和失蹤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
2. 大型 :
因災死亡和失蹤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 1000 萬元以下的;
3. 中型 :
因災死亡和失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 500 萬元以下的 ;
4. 小型:
因災死亡和失蹤 3 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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