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獄業火

地獄業火

地獄業火,原來為中國佛教的用語,為地獄中最強烈的火,懲罰在陽間[冤枉無辜者]的罪過,十八層地獄的第二層,在日本佛教里,變成了女火神為了懲罰罪人的神火。現在在日本很多遊戲中大量出現。多用於魔法技能,比普通的火溫度更高,傷害更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獄業火
  • 類別:佛教語
  • 原意:為地獄中最強烈的火
  • 引申義:懲罰罪人的神火
字形,原意,

字形

地獄業火的[業]是在這裡是[叢]的意思,(繁體字里這兩個字的字形很像)

原意

受罪者被是高是低的火苗吞噬,忍受痛苦的同時又不能解脫,只有經過七七四十九天方才原諒他的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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