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屈孕酮片薄膜衣

地屈孕酮片(達芙通)主要成分為地屈孕酮,化學名為 :9β, 10α-孕烷-4, 6-二烯-3, 20-二酮,分子式 :C21H28O2,分子量 :321.85。本品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後顯白色。

藥理作用,藥代動力學,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症,注意事項,藥物過量,貯藏/有效期,

藥理作用

地屈孕酮是一種口服孕激素,可使子宮內膜進入完全的分泌相,從而可防止由雌激素引起的子宮內膜增生和癌變風險。地屈孕酮可用於內源性孕激素不足的各種疾病。地屈孕酮無雌激素、雄激素及腎上腺皮質激素作用。地屈孕酮不產熱,且對脂代謝無影響。

藥代動力學

口服標記過的地屈孕醇,平均63%隨尿排出,72小時體內完全清除。地屈孕酮在體內完全被代謝,主要的代謝物是DHD(20α-dihydrogesterone),此成分大多以葡萄糖醛酸化物在尿中測得。所有代謝產物的結構均保持4,6-二烯-3-酮的構型,而不會產生17α-羥基化,該特性決定了本品無雌激素和雄性化作用。口服地屈孕酮之後,血漿DHD的濃度高於血漿中地屈孕酮原型藥的濃度,DHD對地屈孕酮AUC和Cmax的比值分別為40和25。地屈孕酮口服後被迅速吸收,地屈孕酮和DHD分別在0.5和2.5小時達峰值(Tmax)。地屈孕酮和DHD的平均最終半衰期分別為5-7小時和14-17小時。地屈孕酮與內源性孕激素不同,在尿中不以孕烷二醇形式排出。因此,根據尿中孕烷二醇的排出量仍可測定內源性孕激素的產生。
[適應症] 地屈孕酮片(達芙通)可用於治療內源性孕酮不足引起的疾病,如痛經、子宮內膜異位症、繼發性閉經、月經周期不規則、功能失調性子宮出血、經前期綜合徵、孕激素缺乏所致先兆性流產或習慣性流產、黃體不足所致不孕症。

用法用量

痛經 從月經周期的第5-25天,每日2次,每次口服地屈孕酮1片(以地屈孕酮計10 mg)。子宮內膜異位症 從月經周期的第5-25天,每天口服地屈孕酮2-3次,每次口服地屈孕酮1片(以地屈孕酮計10 mg)。功能性出血 止血的劑量 :每次口服地屈孕酮1片(以地屈孕酮計10 mg),每日2次,連續5-7天。預防出血的劑量 :從月經周期的第11-25天,每次口服地屈孕酮1片(以地屈孕酮計10 mg),每日2次。閉經 從月經周期的第1-25天,每日服用雌二醇,每天1次。從月經周期的第11-25天,聯合用地屈孕酮,每天2次,每次1片(以地屈孕酮計10 mg)。經前期綜合徵 從月經周期的第11-25天,每日口服地屈孕酮2次,每次1片(以地屈孕酮計10 mg)。月經不規則 從月經周期的第11-25天,每日口服地屈孕酮2次,每次1片(以地屈孕酮計10 mg)。先兆流產 起始劑量為1次口服4片地屈孕酮(以地屈孕酮計40 mg),隨後每8小時服1片地屈孕酮(以地屈孕酮計10 mg),至症狀消失。習慣性流產 每日口服地孕酮2次,每次1片(以地屈孕酮計10 mg),至懷孕20周。內源性孕酮不足導致的不孕症 月經周期的第14-25天,每日口服地屈孕酮1片(以地屈孕酮計10 mg)。治療應至少持續6個連續的周期,建議在懷孕的前幾個月里連續採用該方法治療,劑量應參照習慣性流產治療劑量。

不良反應

極少數病人可出現突破性出血,一般增加劑量即可防止。地屈孕酮也可能發生其它發生在孕激素治療中的不良反應,如輕微出血、經期血量的改變、閉經 ;不適、嘔吐、腹痛 ;肝功能改變、黃疸(少見) ;乳房疼痛 ;瘙癢、皮膚過敏、蕁麻疹、抑鬱情緒、頭痛、偏頭痛、精神緊張 ;水腫 ;性慾改變。

禁忌症

地屈孕酮片(達芙通)與所有孕激素產品一樣,不宜用於下列情況 :不明原因陰道出血 ;嚴重功能障礙 :肝臟腫瘤(現病史或既往史)、Dubin Johson綜合徵、Potor綜合徵、黃疸 ;妊娠期或套用性激素時產生或加重的疾病或症狀,如嚴重瘙癢症、阻塞性黃疸、妊娠期皰疹、卟啉症和耳硬化症 ;已知對地屈孕酮過敏者。

注意事項

少數病人可出現突破出血,一般增加劑量可防止。與雌激素聯合使用進行激素替代治療時應注意雌激素的禁忌和注意事項。長期採用孕激素雌激素聯合用藥者應每年定期進行全面體檢,包括婦科及乳房X線檢查。出現不正常的陰道出血時,應做進一步的檢查。套用於習慣性流產或先兆性流產時,應確定胎兒是否存活。治療過程中,應檢查妊娠是否繼續和/或胎兒是否存活。以孕激素為主要成分的口服避孕藥可能會增加抑鬱症的機會。有抑鬱症史的患者在孕激素治療過程中,應密切觀察。孕激素治療掩蓋更年期的發生(不規則月經周期)。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迄今為止,無資料表明妊娠期不能使用。同其它孕激素相同,地屈孕酮可在乳汁中分泌。 藥物相互作用 尚無地屈孕酮與其他藥物相互作用資料。當地屈孕酮與雌激素聯合使用時,如發生肝功能異常、血栓栓塞或血壓大幅度升高時,應停藥。

藥物過量

目前未見過量套用地屈孕酮片(達芙通)產生後遺症的報告。地屈孕酮毒性極小,過量可出現噁心、嘔吐、嗜睡和眩暈等症狀。如發生過量用藥,應在2-3小時內洗胃。無特效解毒藥,應採用對症治療。

貯藏/有效期

15-30°C,乾燥處保存。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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